不願意免費加班給主管故意刁難怎辦

2025-01-23 13:35:05 字數 3263 閱讀 7851

1樓:

變更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第35條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加付補償金。

2樓:o宋歡

有兩種 一種合好 一種決裂。

1.合好 當他乙個人比較閒時 發他只煙 請他喝頓酒 告訴他你的那天的衝動 和他聊聊 道歉 然後如果他為人好的話就應該不會在刁難你,讓他可憐同情你。

2.決裂 直接遲職 媽的 搞他y的 主管算毛 叫個雞勾引他然後拍下來到處發。

3樓:帳號已登出

法律只是給有錢人定的…不到法院沒用…到了法院沒權也沒用…找幾個弟兄揍他一頓…再去上班以後對你就好了。

老闆要求免費加班不給怎麼辦

4樓:熊貓一起說法

領導讓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先進行協商處理,如果無法協商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的結果不符合勞動者的意願,勞動者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一、領導讓加班不給加班費該怎麼解決?

一)、先禮後兵,私下找領導協商。

1、願意支付加班費(按照加班費的計算標準),皆大歡喜;

2、不願意支付加班費,但同意將加班時間換成調休,也可以接受;

二)、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個人權益。

如果協商以後,領導既不支付加班費,也不同意調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需要拿起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同時需要收集證據來證明。收集的證據如下:

1、考勤表,考勤表上的時間,可以作為證據之一;

2、如果公司有打卡機的話,需要拍照或攝像證明「在公司場所內有正在使用的打卡考勤機」,之後就可以在仲裁階段要求公司提供相應的加班記錄了;

4、工資條沒有發放或者體現加班工資;

二、加班費是怎樣計算的?

1、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按倍算:例如20元/h,每加班1小時,應當獲得不低於30塊錢每小時的報酬;

2、公休日按2倍算: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按3倍算: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加班費需要交稅嗎?

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如果遇到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情況時,首先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如果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的證據,這樣才能更有利於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領導經常讓自己加班,提出索要加班費被拒絕怎麼辦?

5樓:情感達人左右

對於說公司領導經常讓自己加班提出索要加班費被拒絕的話,我覺得首先你應該向公司其他領導反映一下。相對提高薪資。

6樓:楊倩依

像這種情況,應該將證據儲存下來,尋找勞務局解決問題,獲得自己本應得的勞動成果。

7樓:大超說教育

可以直接找勞動局,讓勞動局來仲裁,這是最好的辦法。

如何拒絕老闆不合理的加班請求?

8樓:律說律答

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關於勞動者的工作職責範圍或者勞動者的崗位職責是如何規定的,如果工作只能是在勞動者本職工作之餘辦理,如果勞動者的本職工作尚不足以完成,勞動者是有權拒絕領導的安排。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老闆強制加班要怎樣拒絕

9樓:姜超

老闆強制加班可以拒絕,公司不能強制員工加班,同時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報祥源酬;法羨宴棚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報酬。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兄則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老闆強制加班能不能拒絕

10樓:濰坊王學德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強制加班,勞動者可以拒絕。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員工都不願意加班怎麼辦,員工不願意加班,老闆該怎麼辦?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1 首先應該分析一下那些不想上班的人是因為什麼原因而消極怠工,是因為收入不滿意,還是因為周圍環境的因素等。然後根據原因作出相應的計劃部署。如果是員工的話,應該要及時考慮換人。2 不想上班的人可能對工作失去興趣,內心缺乏驅動力,可以根據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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