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工了不發生活費新找工作算自動離職嗎?

2025-01-22 05:35:15 字數 4696 閱讀 2405

1樓:心想事成

停工期間重新找份工作賺錢養家很正常,只要沒打辭職報告,開工後繼續回去上班不是自動離職。

2樓:東方清雲

公司停工本身就是要發放最低基本工資的,不發就是違反了勞動法,自行找工作解決生活問題不算自動離職但是公司開工時要回來。

3樓:名字被風扇吞了

這種情況肯定是算自動離職了,因為已經找到了新的工作。

4樓:完滿又實誠的小幫手

公司不發工資,已經違反勞動法。每個人生活都需要費用的,找工作不算自動離職,可以找以前公司索賠。

5樓:朱桖羽

公司既然停工了,不給。同事們發生活費,我覺得這樣可以去找新的工作。去找謀生的出路。這是很自然的事情。如果公司開工之後,職工還不能按時的入職工作,那可以認為是自動離職。

6樓:巴靜曼

成功了,不發生活費,先找工作算自動離職嗎?不算吧,因為他工資停工了,我們必須再找的工作,要掙生活費的,不能光在這乙個工廠等待。

7樓:木棉小橡樹

不算離職,而且在停工期間對方也要付一部分生活費的,因為那是公司自己的原因導致無法生產。

8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找那種臨時工不用籤合同的那種,應該不算自動離職,否則算自動離職。

9樓:網友

公司是違法的,停工要留住員工,一定要發工資,否則違法。

10樓:崇涵潤

這個就要衝,你不做那天起,在新的單位上班的那一天起,就應該向公司提出辭職,這樣就不算離職。

11樓: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情應該諮詢一下專業的意思。

三個月沒上班也沒發放生活費,突然又叫我們去上班我們不去是不是屬於自動離職?

12樓:竹子看法

還是去上班吧,不去的話公司存下證據,就算你們自離,是沒有任何補償的,即使你們以後要最主張經濟補償金走仲裁、訴訟也得不到法律支援。回去上班,還可以涸公司談補發前三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不給,再去仲裁,可以一併主張停發的3個月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停工工資參見你們實在城市的《工資支付條例》,裡面有規定企業非因員工原因停工停業,不超過乙個月的,支付乙個月工資等,有詳細規定的。

13樓:情感答疑梁山伯

那如果你不去上班的話,肯定就屬於自動離職了。

14樓:在公升金湖折柳的蘑菇

疫情引起的突發事件。每個人都是憋了三個月。不上班是為了安全起見。讓上班就應該馬上聽從廠裡的召喚。你如果不想幹了。那應該算自動離職。

15樓:一天衝氣

上個月沒上班,單位也沒給發生活費。這看你怎麼跟單位籤沒簽勞動合同怎麼約定的?如果你約定。

去單位先違約你可以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他給你補償金。如果沒有約定建議你還是去上班吧。要不公司算你自動離職,是沒有補償金的。

主要看你勞動合同怎麼簽訂的?

16樓:赤地龍

這個不好說,具體要看雙方怎麼約定,

員工在不通知公司的情況下多久不上班算自動離職

17樓:丁志忠

問題解答。

首先,法律並沒有規定員工曠工多久算自動離職以及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單位如果有規章制度,其可以以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8樓:智者總要千慮

1、在關於離職方面,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2、一般來說要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執行。或者按照勞動合同來執行。

3、如果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在勞動仲裁和訴訟實務中,收集員工曠工證據,只要達到乙個星期以上,可以嚴重違紀為由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9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根據公司合法有效的章程或者勞動合同中的規定。

所謂合法有效即滿足《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我與公司籤的是長期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讓我回家待崗,且不發放生活費,請問根據新勞動法,他這樣做對嗎?

20樓:過客

公司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按照法律規定,因公司原因造成員工停工待崗的,應當支付全額工資,如停工超過乙個月則按當地的相關地方性規定向員工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費,同時還應當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不支付生活費肯定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21樓:網友

公司對你肯定不對。你找他們,如協商不成,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告公司,讓他支付最低工資,知道公司有說法,解除勞動關係,獲得公司應給的賠償。

22樓:山野柴胡

【待崗人員 生活費】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待工人員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

23樓:梁華成

直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4樓:網友

你好,不合理的。公司應支付你相應的基本生活費用,對此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25樓:網友

不對,他們應該給賠的。

公司被合併以後,不願意去新公司的員工是算自動離職嗎

26樓:蒼洱白子

建議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經濟補償。但不能自動離職,不然,影響以後申請經濟補償和重新找工作。

27樓:網友

這需要看有沒有固定工作地點,如沒有,則屬於曠工,可開出。

兩個月半月不發工資,我就沒去上班了,公司算我自動離職,能不能去要回工資

28樓:懿叄貮

兩個半月公司沒發你工資已屬違法!

你沒去公司上班不可被認為自動離職。

你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去公司拿囬本就屬於你的勞動所得,若公司不予支付,你可申請勞動仲裁,你完全勝訴。

29樓:撒鈺

對這樣的老闆只有申請勞動仲裁了。

30樓:龍在天上的故事

可以的,你可以拿回你上班時的工資。

31樓:浪蕩詮釋男人

必須要去,這是你的辛勞所得。

工地因公司不發生活費造成停工如何要誤i費,勞動合同有規定嗎?

32樓:易劍捜魂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勞動者工資。不按月支付算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資並支付25%的經濟補償。沒有因拖欠工資造成誤工的誤工費規定。

33樓:edison大哥

這方面法律空白!

中國法律不承認。

ba gong 權。連。

網上都是敏感詞。

我的公司裡規定,一年不能超過30天事假,如果超過30天,公司算我自動離職,這樣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按照執行。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涉及員工福利、休息、休假、工資等規章制度時,應當與職工或者職工代表協商確定,並且這些制度要經過公示或者公告才能生效。本律師認這,如果你們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經過了以上程式制定的,且不違反法律規定,所以應當是有效的。如果沒有經過以上程式制定,對員工是沒有效力的。

縱橫法律網 王大勇律師。

3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一年365天除去104個休息日及11個法定節假日,只剩下250個工作日,月均工作日。

如果再請超過30天的事假,則實際工作時間不足220天,應該會對工作產生一定影響。

因此,如果「一年不能超過30天事假,如果超過30天,公司自動離職」的規定,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且宣貫至每乙個員工,則該規定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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