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東西裝在我包裡我帶回家是違法嗎?

2025-01-21 15:15:04 字數 6421 閱讀 8021

1樓:思力所不及之思

朋友的東西裝在你包裡,如果是他自己要求裝的,而且你帶回家後並沒有動過他的東西,東西完好無損,那麼並不算違法。不過建議你下次最好不要帶回家,當場交給別人,特別是機密和貴重物品。

2樓:一老夫

朋友的東西裝在你的包裡,如果朋友知道,而且是主動放在你的包裡,這很正常,朋友過後會拿走的。如果在朋友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偷著把朋友的東西放在你的包裡,而且想據為己有,就違背了朋友之道,不地道了!

3樓:冷麵熱心博主

你朋友的東西裝在你包裡,你打**告訴你朋友不就行了,或者你主動送回去。和你朋友說一聲,不是故意的。你不理不睬 ,只能傷害朋友之間的感情。

4樓:網友

男朋友的東西在我包裡。我帶回家是違法的嗎?如果你男朋友知道的話,你把她帶回家不違法。如果要是不知道你頭髮拿的那就是違法的。

5樓:網友

這個要看東西的價值以及人家會不會追究責任。幾塊錢的東西自然構不成違法,但是如果東西價值能夠得上立案那你就違法了。

6樓:北辰雙子星

要看你有沒有體現出非法佔有為目的,如果有,那就涉嫌財產侵權。

7樓:來自石家大院守信的大羽梅

朋友的東西裝在自己包裡,又帶回家,主要是看帶的什麼東西,還要看朋友是否知道,才能確定是否違法。

8樓:銀林樹

要看你裝的什麼東西,如果貴重的東西不要帶回家裡。

把買來別人的產品裝在自己的包裝裡去賣算不算侵權

9樓:張明君

您好!這個要分情況考慮。

若是屬於委託生產,對方在知道產品生產出來之後是放在您的包裝裡,自然就不屬於侵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10樓:網友

我是一位個體戶,不是生產商和製造商,15年的時候有人暗訪,今年8月份收到傳票,說我侵權,我應該怎樣處理此事呢?求解答!謝謝!

朋友拿了同學東西塞我書包裡,我只發現了一樣,另一樣帶回家了,同學很著急,我告訴他他東西在我這但不是

11樓:諾燻苒

你應該問問你朋友為什麼把東西塞你包裡,並且把東西還給那個人並解釋清楚不是你拿的。

12樓:緣份天空

如果不是太重要的,悄悄拿回教室吧,有些事情解釋不清的。

13樓:網友

直接告訴你同學,並解釋清楚。

和朋友一起吃飯走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走我包裡的錢算是盜竊嗎?

14樓:網友

是很好很好的那種朋友嗎?如果是關係非常好的朋友,平時兩個人的東西都不分你我的,他拿了你的錢是不是有急用,事後有沒有告訴你,如果事後告訴你了,那就不算盜竊。

如果不是關係特別好的朋友,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走你的錢就屬於盜竊。

15樓:ifu了

算。既然是沒有打招呼更沒有提出借錢的情況下私自拿走別人的財物就是盜竊行為。

16樓:龍城趙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就是盜竊,情節嚴重的構成盜竊罪。

當然如果是你朋友拿走你包裡的錢,最好你們還是溝通一下。

17樓:心想事成

是盜竊,只要不是自己的財物,又不通知他人私自拿了就是盜竊。

18樓:小墨聽你說情感

這已經算是盜竊了,畢竟是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19樓:君哥爰生活

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走你包裡的錢,本身就是非法所得,他就是盜竊。

這種情況你可以報案,由公安去追查他的盜竊罪。

20樓:午夜魂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走你錢包裡錢肯定算盜竊。只是你有證據嗎?還有錢多嗎?可以選擇些溝通。溝通不了,可以報警。

21樓:網友

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偷偷地拿走了你的錢就是盜竊。

22樓:網友

說明你這個朋友人品不行,在你不知的情況下拿走,肯定屬於盜竊行為,

23樓:網友

我覺得你們還是先溝通一下比較好,如果對方拒不承認而且金額比較大的話那麼你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朋友聚會上乙個剛認識的朋友偷偷塞幾千塊錢在我包裡,回家才發現,怎麼都退不回去,我該怎麼辦?

24樓:網友

無功受祿,必有所圖或者所求。

主要看你是男性還是女性了。

如果你是女的且有姿色,可能想追你或者別的企圖。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天上沒有餡餅可以掉線來。

遇到這種人一定要小心!小心!

為小恩小惠而毀滅人生的不是乙個人。

女兒六週歲,昨天在我表姐家玩,回家我發現她把幾個遊戲紙片裝在自己的小包包裡帶回了家,面對這種情況該

25樓:網友

你可以耐心的教育她,告訴她別人的東西再好也不能隨便拿回家,如果你想玩這個遊戲紙片的話,媽媽可以給你買,隨便拿別人東西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別人會討厭的。

26樓:網友

孩子一般都這樣,喜歡別人的東西。你只要說說她就行,拿別人東西不是好孩子,以後沒有小朋友玩什麼的。

27樓:小奧小夢

該怎麼說就怎麼說,告訴孩子這是不對的,不是自己的就不能拿,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28樓:網友

說服教育 別人東西不能嗎 家長給她買。

如果我的東西在外地然後朋友不讓我寄回來可以怎麼辦,可以算是強佔他人物品嗎?

29樓:網友

你的東西在外地,你的人和東西沒在一起是嗎,東西在你朋友那裡嗎,如果東西在你朋友那裡,他不肯還給你,那肯定算是強佔他人財物。

30樓:七臺河李陽平

你的財產(財物)由你自我支配或處置,他人(朋友)無權干涉,如果侵佔你的財產(財物)的屬於非法佔有行為,從民事法律關係上可以請求其返還,從刑事或行政法律關係上涉嫌侵佔罪(刑法第270條)或非法侵佔他人財物行為。

31樓:聖曼容

如果東西不怎麼貴重就算了。就當用東西看清了乙個人也值得,以後也不會來往了。東西比較值錢那就一定要要回來,

32樓:網友

這個只要你同意,不算佔用他人物品。

33樓:定製小蠻腰

那你自己去把東西拿回來就可以了,他不幫你寄,你自己不會去拿嗎?

朋友把偷出來的東西放在我家裡,以前不知道是偷的,現在知道了。我怎麼辦?

34樓:出長平

偷的東西放你家裡,這得看你想做那類人了,比較現實沒我們想的那麼美好。你若是仗義,就給他放著,或是跟他攤牌叫他拿走(前提你必須做好暴露時應有的責任)。你若是想做個正義的人,那就報警解決了。

我沒有權利要求你報警,因為我不是你,這完全取決於你自己,我只分利和害!

35樓:京秋月

既然知道了,就不能裝聾作啞,你應該勸說朋友及時醒悟,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偷東西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如果執迷不悟,只能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遠,到時候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只有積極自首,坦白從寬,法律會根據自首情節給予減刑。

如果朋友不聽勸阻,我行我素,那你就大膽檢舉揭發,這樣你也是幫助了朋友,否則不但是害了他,還會連累自己,落乙個窩贓的罪名受到處罰,被世人所不齒。

36樓:愫睿愫睿

告訴他敦促他趕緊自首,否則你要把這些東西交給派出所,免得你成為窩藏犯。

37樓:多麼精彩

要麼舉報,大義滅親。要麼置身事外,讓他拿走。還有就是繼續裝作若無其事。在我看來,應該舉報,一旦東窗事發,你就是窩藏犯,他這是不是故意拉你下水哦。

38樓:在回龍寨讀西遊記的非洲茉莉

當你已知道朋友是偷盜的東西,建議你把贓物交往派出所並把事情真相道出,你會沒事的,否則你罪名可大了。

39樓:逆鱗龍

報警,這事情可大可小,你不知道還能說得過去,你知道了,你還不報警,那就是你包庇他,這是個大問題,說不定你哪天就成了同夥了,所以你還是報警吧!

40樓:網友

雖然不來的你就還給誰,因為他偷出來的東西你也不知道他是**偷出來的。你怎麼這麼蠢吶,人家都去放到你這裡,你不問清楚幹什麼?放在你這裡自己家裡不能發發到你家裡幹什麼?

這個抓到抓到了你也算是窩藏罪耶!你怎麼這麼蠢太蠢了!要不打牌時所請你把這個事情說清楚。

洗清自己的罪名。

41樓:笑傲江湖

我認為你有必要將錢還回去,這樣才避免麻煩。

42樓:沒好時候

決不能儲存贓物,上交公安機關。

43樓:心夢

我他媽更冤 乙個朋友偷的手機放我家了,放了一天,第二天就來拿走了,當時不知道是偷盜的,他賣過了錢花了告訴我他手機丟了,心裡不平衡也去偷了別人的!然後被抓了牽連到我了。當時小就有啥說啥,給最後給我定性包庇,同夥!

我冤不冤?現在幹嘛都能查到我有案底。

44樓:參賽者兔丸

你說朋友偷出來的東西放在你家裡,以前不知道是偷的,現在知道了,你怎麼辦?你應該給他講講不叫他花,你家裡他再不聽了,給家人還有親人說說嗎,祝你身體健康。

45樓:馬依昂陽

這個直接告訴他,讓他弄走,要不弄走的話,朋友就沒得做了就行了。

46樓:快樂育兒健康成長

既然是知道了,我覺得你最好想辦法還給你的朋友,否則東窗事發了,你也是有罪的。

47樓:匿名使用者

趕緊報警啊,否則破案了你將被依法處理。

48樓:無限退化

裝作不知道情況,讓他把東西拿走就行了,這種實力坑隊友的所謂朋友,留他幹嘛?將來被抓進去,肯定第乙個把你招進去。

49樓:功芮波

必須送排出所,把事情說明白和警察,要不然你也會有罪的。

50樓:呵嘿嗨嘍夠了

讓他拿走。或者交到派出所,最好是交到派出所,不然有窩藏髒物的。

警察有權利搜查個人包嗎?

51樓:爾駿騰琴心

搜查是刑事偵查措施,如果**立了刑事案件並且開具搜查證,是可以進行搜查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沒有搜查令時,警察只有是在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此外,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對事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者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註明。

52樓:網友

可以已很多的名義搜查,很正常。那個警察想和你朋友交朋友也很正常。

53樓:網友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七條至第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警察是有權利搜查的。

第二,實際上在現在的法律上對騷擾沒有明確的解釋。

54樓:網友

1、警察是有權查包的,因為她有嫌疑在先,而且到了派出所警察為了安全考慮也是要查的,是符合法律程式的,應該依據的是警察法第9條的規定吧。

2、應該屬於不屬於騷擾吧,因為你女朋友並沒有明確的指出,請不要打擾我,或請不要騷擾我的警告。原則上講是人家交朋友,不過情理上講這個警察的行為不是很講究。但你可以告他以權謀私,利用工作之便套取你女朋友的**,做一些與警察辦案工作無關的事情。

應該可以給他個教訓。

3、原則上講是有這個權利的,不屬於職權範圍以外的行為。

55樓:網友

第一,有權搜查,第二,暫時還不構成騷擾。

第三,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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