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出錯個人要負責嗎,銀行員工辦錯業務責任誰承擔

2025-01-14 17:45:15 字數 1617 閱讀 6377

1樓:萬年冰霜

你讓他拿出證據證明你確實多拿了300,比如錄影上能清晰顯示多了300,又或者那天一整天就你乙個人在那裡取錢等等,如果他只是靠推測,你可以不給。但是如果他拿出確實證據了,那你就必須退還。

補充:你也自己想想看呢,監控可以拍到你拿錢,能拍到你多拿了300塊麼?300塊,才3張,不是你取300,給了你3萬,厚度上很明顯的。

除非他是拍到的點鈔機讀數。但一般這個比較少拍到,拍到也很難看清。

你這樣的話你就告訴他,要麼拿錄影給你看,要麼就讓他報警,否則再這樣打**你就投訴他騷擾。

放心,即使報警,查下來確實是你多拿了,也不會給你留什麼案底的,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到時候退還就沒事了。

我估計是那個員工怕自己擔責任,所以一直要你歸還。你反正咬死一點,就是看不到錄影不給,別怕,這個事情你理由十足的。

2樓:網友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銀行不是有一條「錢物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嗎?!所以銀行叫你退款是沒有任何依據的,銀行就是有損失也應該由經辦人負全責!!!

銀行叫你退款是完全的霸王、土匪作風!!!

銀行員工辦錯業務責任誰承擔

3樓:鐘律說法

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銀行先給予賠償。協商不成,可以向銀監會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銀行員工辦錯業務責任誰承擔?

4樓:王帥

法律分析: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造成的損失,基亮攔有權要鍵謹求銀行先給予賠償。協商不成,可以向銀監會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搏胡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銀行員工辦錯業務責任誰承擔

5樓:廖培俊

銀行員工辦錯業務由於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銀行先給予賠償。

協商不成,可以向銀監會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首先要找到辦理業務的櫃員或者大堂,找到櫃員的姓名和工號,講明情況,不要太柔弱,一定要據理力爭,以投訴枯飢為條件一般到這一步基本就可以解決了。

如果到此還沒有得到滿意解決或者處理問題比較遲緩,銀行員工之間互相推諉包庇,那就好說了,要到行長**或者給總行客服打**講明情況,進行投訴。

若還沒有解決問題,那就直接去銀行所屬銀監會投訴,一般他們會比較怕銀監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旅螞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沒鎮返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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