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你好,這是正常的啊。是你想的太多了,女人正真喜歡乙個男人時,,都是憑著魅力和感覺的,不要嫉妒也不要猜忌,這是婚姻的大忌。。完畢,,bubucha
2樓:網友
如果不做任何想像,那麼完全正常。
但是嫂子的最後一句話,讓我想歪了!
叔嫂可以結婚嗎
3樓:鄭萌
一、叔嫂可以結婚嗎。
1、叔嫂可以結婚。因為叔嫂不屬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只要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都不可以結婚,否則可以結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二、結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六個字,是乙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依他人的意願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願半包辦的情況。
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後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於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於法定婚齡後才允許結婚;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為什麼嫂子和小叔子關係總是很糾結
4樓:藍衣蝙蝠
你丈夫、你、你的小叔子、孩子都是犧牲品。遇到這樣的事就是不要多想,憑感覺做事就行了。因為你一開始就沒走在正確的路上,已經無法回頭就只能向著開心光明的方向走了。
越是過多的考慮你就越糾結,還是不想為好。
5樓:網友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既然以前做了傻事,以後就不能在犯傻了。如果你愛你的老公,你老公還是很愛你,你應該毫不猶豫的拒絕離婚。
並讓你老公解決這一系列後遺症。如果你老公還是堅持離婚,說明他只在乎自己和他家人的感受而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那你也應該毫不猶豫的離婚。
並且把這家人從你心裡抹去。再去追求屬於你的幸福。
6樓:笑檀郎讀書隨記
跟**一樣。
1.事情已經這樣,你要自己看開。
2.家裡的事情,是包不住的,要保證你老公對你的信任,事情原委,他應該完全知道。
3.保證你跟小叔子之間,沒有曖昧不清的事,不然你老公能罷休?
4.越是瓜田李下,越是要避嫌疑,你自己多注意吧5.只要行得正,安心過日子就行了。管不了那麼多。
7樓:網友
真先進啊。。靠! 嫁給小叔吧~~
8樓:憂鬱的飛彈
自己把自己給推火坑裡了。
9樓:匿名使用者
跟你老公解釋清楚 你婆婆也真是。
在婚前和情侶發生性關係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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