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科目 土地兼併的原因?清末土地兼併的根本原因

2023-03-22 07:10:10 字數 4313 閱讀 7388

1樓:匿名使用者

是因為土地私有制的存在。由於土地有貧瘠和肥沃之分,氣候有風調雨順和洪澇災害之分,哪個農民自己更會碰到生老病死這些倒黴事情,一旦農民手中無錢無糧的時候就需要找有錢有糧的地主借貸,而往往借來的又是利滾利年年翻的高利貸,等到還不清的時候就要賣兒賣女,最後把自己的幾畝薄田也賣掉還賬,農民就從自耕農變成了租種地主土地的貧僱農。

於是大量土地就漸漸的集中到了少數地主階級的手上,他們不勞動卻能每餐大魚大肉,而那些貧僱農一年下來累彎了腰還吃不飽。這樣一來地主和農民的階級矛盾就會越發尖銳,最後只要一個領導者站出來公開反抗,那麼千千萬萬的貧苦農民就會迅速聚集起來,斬木為兵、揭竿為旗發動農民起義來推翻一個封建王朝。

由於戰爭是消耗人口最快的一種方式,因此大量倒黴地主和農民死亡之後,原本緊張不夠用的土地就全部空閒出來了,於是在下一個封建王朝英明的開國皇帝指導下,無數貧僱農又能獲得少量薄田轉化為自耕農,開始繼續幻想著依靠自己的勤勞過上老婆孩子熱坑頭的美好幸福生活。

所以中國歷史上的治世——亂世迴圈其實就是一部土地兼併的歷史迴圈,也正好應證了馬克思的那句名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一旦經濟基礎發生動搖甚至崩潰,那麼任何強大的國家都無法倖存下去。

2樓:雲陌九溪

本身小農經濟就有脆弱性等(高一的知識點,忘記了……)容易受自然因素影響,所以土地在農民手裡就不牢固。

第二是地主階級。土地好歹是個不動產,在封建時候土地往往是衡量財富的標準之一。為了奪取更多的財富,地主階級往往佔用農民的土地。

其實五樓說的非常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私有制是根本原因,政策的縱容地主階級的擴大。

4樓:亞歷山大n世

地主階級剝削性決定的。

5樓:包建樹

在戰爭中,地主大量的奪取農民的土地。

清末土地兼併的根本原因

6樓:

土地所有制是一種規定土地所有權的制度。包含土地國有土地私有和土地集體所有等。土地私有制是其中一種。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在土地私有制下,有錢的地主或有權的官宦會利用錢或權兼併普通農民的土地。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除非不實行土地私有而改為土地國有。

封建土地所有制一般可分為三種型別——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土地國有制、農民土地私有制。

土地私有制就是土地歸個人佔有和支配的土地所有制,它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產生而逐步形成的。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形式是奴隸主土地所有制,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又先後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資本主義土地所有制。這三種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點是農業勞動者和土地佔有者相分離,勞動者無地,有地者不勞動。

土地所有者和勞動者處於對立地位,兩者之間是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此外,雖然也存在著處於從屬地位的個體農民的私有土地,但往往成為大土地所有者兼併的物件。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會生產方式下,由國家確認的土地所有權歸屬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礎。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7樓:匿名使用者

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發展是土地兼併的根源。

最早哪個朝代進行土地兼併 10

8樓:繼潤

土地兼併是春秋戰國時期土地私有出現後就開始有了。

土地兼併往往在一個朝代的後期表現突出,它是封建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階級力量增強的表現。

封建社會中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造成土地兼併的根本原因。封建**政權的軟弱是造成中國封建社會王朝末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當土地兼併嚴重時,兩種矛盾突出起來。一是農民與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國家同地主的矛盾。這些矛盾的發展將出現兩種結果,一是封建**採取抑制兼併的措施,使兼併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二是直接導致農民戰爭的爆發。

9樓:瀝瀝原上草

愚以為是西漢 土地兼併是封建經濟發展的結果,中國封建社會開始於秦漢的統一時代封建誰會,秦國統一的統一時間過短,農民與地主關於土地的爭奪問題還並不是太嚴重(土地兼併是封建社會發展的必然性)但是西漢王朝缺問題日益凸顯,甚至最後導致亡國。

西漢與其說是王莽篡政而亡,更不如說是西漢政權作繭自縛,土地制度幾乎照搬秦朝,歷經宣帝中興封建經歷繁榮,但相對匱乏的商品市場造成財富流入土地交易,地主階級利用各種手段,如災年大舉**,以好充次易地越來越多的土地集中到越來越少的人手中。失地的農民只得淪為佃農形同奴隸仰人鼻息,一遇災荒苛捐雜役更是食不果腹衣不遮體,階級矛盾空前激烈。西漢**隨也想到過改革,但阻力很大如「從諸侯王到吏民百姓,擁有田產最多不能超過三十頃;佔有奴婢的數量,諸侯王不得超過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超過一百人,關內侯、吏民百姓不得超過三十人;富商大賈不得做官、不得擁有田產;田產、奴婢數量超過以上限制者,一律沒收入官;官奴婢年在五十歲以上者,可以免為庶人。

」(西漢五十畝為一頃,30頃即1500畝相當於,足相當於幾十戶平民的土地資產)這個數字還是照顧地主階級的利益上制定的,而他仍不得通過,由此可知當時的土地兼併行為多麼嚴重。

10樓:網友

應該是春秋戰國時期,土地兼併原因在於土地私有制的出現。

最早哪個朝代進行土地兼併

11樓:楚子安

1、夏、商——奴隸社會。土地公有制(國有制)

2、周——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度階段。土地分封制,歸屬於天子和諸侯。

3、戰國——為獎勵軍功和維持貴族統治確立土地私有(食邑).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先後變法。新的國家賦稅制度和法律條文,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國有制向私有制轉變,如春秋時齊國管仲的「相地而衰徵」和魯國的「初稅畝。

4、秦——確立土地私有制,按畝納稅。

5、漢晉承秦制,但賦、役按人丁負擔,土地集中於士族手中。中間新朝王莽改制,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國土地改稱「王田」,禁止買賣。不僅沒有解決土地問題,相反使各種土地矛盾激化。

6、隋唐時期——封建土地國有制。實行三位一體的均田制、租庸調製、府兵制。由於地主追求土地的慾望增強,進行土地兼併致使國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制成為既定事實,均田制徹底崩潰,租庸調製無法實施。

公元780年實行兩稅法在國家承認地主土地兼併的前提下,依據土地資產向地主徵稅。從法律上推動了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現。

7、宋——為保證了農民生產,增加財政收入。王安石變法行使方田均稅法,這是對兩稅法稅地的繼承。**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戶佔有土地的多少和貧瘠收取賦稅,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8、明——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改革賦稅制度,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將田賦、徭役、雜役分攤在田畝(役歸於地)、量地計丁、計畝徵收、折銀徵收。說明國家重視土地的程度已經超過人口重視。

同時折銀徵收適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農業商品化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9、清——攤丁入畝。把丁稅平均攤入田賦中,徵收統一的地丁銀,徹底解決就丁、田並徵的雙軌制徵稅形式,從而完成了自唐代兩稅法以來我國封建賦役制改革——並役於賦、人頭稅歸於土地稅的歷史程序。此實施促進了經濟發展,人口增長達到封建社會頂峰。

12樓:離流瑟舊

土地兼併應該是春秋戰國時期土地私有出現後就開始有了。

古代怎麼解決嚴重的土地兼併

13樓:匿名使用者

都沒根本上解決,所謂的解決只是通過戰爭之後,人口銳減,統治者有了多餘的土地才暫時解決了土地的問題,可是經過百年的和平發展之後,土地的問題又出來了,總是這樣週而復始,洪亮吉先生的《意言》的第六篇的《治平篇》說得很清楚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兼併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的,因為導致土地兼併的根本原因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歷朝歷代只不過是出臺一些法律或稅法抑制土地兼併。

15樓:睡夢中舞蹈

土地兼併嚴重了,政治重新洗牌唄。推翻王朝,重立貴族。

16樓:匿名使用者

改朝換代啊 最後都是農民起義。

古代那個時期土地兼併最為嚴重?為什麼?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秦朝。

理由:秦始皇使黔首自實田,在全國範圍內正式承認土地私有制。地主階級憑藉這個命令,不僅得以合法佔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種手段兼併農民的土地。

土地被兼併的農民,不得不以"見稅什五"的苛刻條件耕種豪民之田。農民生活悲慘,穿牛馬之衣,吃犬彘之食,往往在暴吏酷刑的逼迫下逃亡山林,舉行暴動。這種種情況說明,急政暴虐激化了社會矛盾,秦始皇在完成統一事業的同時,也造成了秦王朝傾覆的條件。

所以西漢時的賈山談到秦代"群盜滿山"的情況時說:秦始皇在世時,他的統治已經在崩潰,雖然他自己並不知道。

18樓:匿名使用者

明清兩朝時期應該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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