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罰學生罰抄,學生可以舉報嗎?

2023-02-23 17:00:09 字數 2067 閱讀 7908

1樓:永恆的幸福快樂

老師罰學生罰抄,學生不可以舉報,因為學生沒有好好學習,成績不達標,老師讓罰抄也是合情合理的,為讓困好了讓坦鉛學生長記性,只要老師不進行體罰打罵就沒尺笑有問題。

2樓:教育導師咪旮瘩

可以的,在雙減政策下,你可以舉報。

但是最好讓家長知道後再舉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3樓:牛錦文

舉報是沒有問題的,但老師攜頌凱一般是為了你好,你可能沒有完成辯喚作業,老師罰你抄寫是為了你加深櫻飢印象,你不應該因為這件事情而痛恨老師。

4樓:網友

老師讓違反紀律的學生罰抄屬於變相體罰。學生可向學校領導和教敬碧育部門投訴反映,由其所在單亮慎舉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孝悶予處分。

5樓:梵天蘭若

我覺得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舉報的老師罰你也是因為你犯錯誤了扮隱他才罰你的所以沒有必要去舉報這樣的話。對你散搜來說也是不好的你會學習不好廳掘廳的。

6樓:經濟觀察

可以的這是暴力行為。

7樓:廉憶楓

我認為臘運這個應該是模配學生沒有按時完成,所以旦局指老師才會讓你多寫幾遍的。而並不是真的要罰你的,所以說學生也必須要按時完成老師留給的作業才好。

老師罰抄可以去告嗎

教師罰學生抄多少字以上可以舉報?

8樓:匿名使用者

教師罰學生抄3500字以上可以舉報。

對於老師讓學生罰抄這一問題是否構成犯法,要根據老師罰學生抄寫的數量來看,如果老師只是罰同學抄寫很少數量的作業並不違法,但是如果老師罰學生抄寫的作業量明顯超過了學生能承受的範圍,就會構成變相體罰涉嫌違法。

根據法律分析,罰抄情節輕的不構成違法行為,但是教師罰學生抄3500字以上的行為屬於體罰行為,構成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

9樓:健耳聽力八路店

罰抄而已,好好抄吧。

在班級裡,學生犯錯老師罰款學生可以舉報嗎?

10樓:王先森說娛樂

師生關係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注,而如今也明確規定老師不得體罰學生,當然體罰現象越來越少,可是依然有老師變著法的懲罰學生。其實面對學生犯錯老師罰款的現象,學生可以舉報。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老師是一個神聖的職業,他們給學生傳授知識並且陪伴他們成長,也教會了他們許多的人生道理,可是依然有不少的學生不知道珍惜,三番五次的刁難老師。老師懲罰學生也的的確確是沒有辦法,當然老師懲罰也需要有一個度,罰款是絕對不正確的,可以對學生進行口頭上的教育。前不久**爆出一位老師因為沒收了學生的手機,而導致學生懷恨在心最終對老師施予暴力,也讓眾多老師寒心。

老師其實初衷都非常簡單,就是希望學生能夠擁有一個好未來,而好的未來需要現在拼搏,努力學習知識,大多數老師都渴望自己的學生可以出人頭地,而他們也不需要任何的回報。而面對學生因為老師對他進行了罰款而舉報,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學生犯錯老師理應進行懲罰,也是希望可以讓學生長記性,但是學生卻不能夠理會,反而最終還是老師理虧,這就是當下師生關係的問題所在。老師想要讓學生改過自新,如果僅僅是言語上的教育,那麼學生未必可以領會。

老師所在的位置越來越尷尬,而大眾對於老師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學生犯錯老師罰款,這的確可以舉報。但是學生也要捫心自問,自己是否犯了錯,在舉報之前也要思考自己能否改變,我個人認為舉報可以但是這種行為本身也不是一個學生應該有的作為,老師希望你注重學習才會採取這樣的行動。

11樓:霧拉拉

在班級裡面,如果老師向學生收取罰款的話,學生是可以舉報的,因為違反了教師的基本要求。

12樓:墨顏說歷史

可以舉報,因為教師不得通過各種名義對學生進行罰款,教師罰款屬於謀取私利,是違背師德的行為,所以學生可以舉報這個老師。

13樓:尕軋

是可以舉報的,雖然學生犯錯是要有一定的懲罰的,但是罰款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老師體罰學生,罰學生門口罰站連續三天不讓進教室上課這算什麼行為

最無能的表現就是老師體罰學生或者變相體罰。可以給學生講道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服才對。老師午休時不讓我們出教室,只許在教室裡看書。被老師在教學樓下逮住,沒收椅子,罰站一星期,算違法嗎?教師體罰學生的法律法規如下 我國 未成年人保 第15條規定 學校 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

老師可以打學生嗎?

老師在不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要體罰學生,就像農民種地看到蟲子破壞莊稼不打農藥一樣。結果是辛苦了一輩子,收穫的是一場空。孩子的天性是愛玩,調皮,搗蛋,真正愛學習的人並不多。因為在他們眼裡,快樂才是最重要的,為什麼要學習並不清楚,也不重要!對於要求他們學習的人,都是有戒備心理的,甚至逆反心理,仇恨心理的都有...

老師搜學生的身,老師可以搜學生身嗎?

犯了法,憲法 第37條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38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刑事訴訟法 規定,只有執法人員才有搜查的權力,且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