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著教育用地50年到期怎麼辦?

2023-02-17 02:25:14 字數 6142 閱讀 4284

1樓:杭州律師事務所四喬

房產用地,一般都存在土地使用權年限。商品房的業主可以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繼續獲得土地使用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2樓:

也就是說5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3樓:會卡怪啊

5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5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怎麼辦

4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

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樓:圖圖兔兔圖圖兔兔

5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

土地所有權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併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

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6樓:賈蓉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40和50年的房子產權到期後都可以續費。

8樓:智立人力資源管理

首先,房地產權屬包括,房屋建築本身的所有權,和所佔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建築本身的所有權,是終身享有的,可繼承的。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說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沒有辦理繼期,如果動遷,只會補償房屋所有權的錢(75%)左右,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25%)左右2023年出臺的物權法規定。

住宅性質的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後,自己續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辦,就自己續期了對於商業性質的(40年使用權)到期後是要從新辦理的。可能會有機關費用,物權法的解釋是按當時的相關規定執行,現無現行標準。對於其它性質的,如工業,教育,旅遊等(50年使用權)與商業性質的相同。

面對「70年後,我們房屋怎麼辦」的質疑和困惑,眾多的業內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一問題肯定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保護私有財產產權的法律法規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設想可以破解目前的房屋產權年限縮水困惑。

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

某專家認為,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但這一做法的較大障礙是:屆時小區業主們作為分散的個體,很可能無法在怎樣繳納和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方面達成共識。

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較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

房隨地走,國家補償。

由於我國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利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裡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之道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9樓:上海強勁地基工程

1、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由於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下去。無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於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房屋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2、房屋產權有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權的期限為,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到期後可以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10樓:知道

房子產權到期後究竟該怎麼辦?

11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12樓:惠榮花郟倩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產權50年到期後怎麼辦

商品房50年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40和50年的房子產權到期後都可以續費。

14樓:搜狐焦點

這需要以購買時簽訂的合同規定為準,若無相應條款對應則以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有關檔案為準。

15樓:華律網

房子的年限是根據土地使用性質來看的,房子是沒有年限限制的。等土地年限到期後會有有關部門來檢視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能繼續使用的話建築物的使用人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了那麼會賠償建築物的產權人然後**土地。

16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自你買下,辦理完畢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

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房40年。

到期後,依據物權法規定,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這土地。

今天看房產證,上面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不是一般都70年嗎?還有就是等50年已到房子要怎麼辦?就不是我的

17樓:網友

土地使用年限有50年和70年兩種,那是開發商和**方就情況定的。 你的50年也是正常的。

50年以後你就要補交土地使用稅,房子還是你的,不交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你現在操這些心幹什麼?50年後變化老去了,誰繼承誰操心吧!再說了,什麼樣的房子也到不了50年就壞了!你說是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50年後本身就不是你的了,那時候房屋已經要求換代了了哈。

19樓:匿名使用者

1、一般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年,商用40年2、50年或許是20年前就辦的土頂使用證,蓋得樓,現在又重建的3、恭喜你你又挨宰了,50和70年得土地使用**(價值差距很大,也就是具體表現在房價上和周邊同檔次的房價要低的多,按33%的地價來算,如本地房價每平3000元,70年產權。

那麼50年產權要低600-700元吧。

4、50年以後很難說,房子屬於你,但土地試用到期,你又得交土地使用費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有兩種,50年和70年,現在一般來說住宅性質的會是70年,而商用性質的就50年(國家真的是越來越。。。到期後補交一筆土地使用稅(中國的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是分開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購房者只擁有有限的使用時間,但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屬於個人,為永遠許可權。

假如不幸,你的土地屬於規劃**改造的範圍,管理部門就不會再接受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租金了,但你的房屋產權還是屬於你的(你有合法房產證的前提下),拆遷補償還是可以依法獲得的。),當然房屋所有權雖然是永久的,但是假如土地使用權沒有了,一旦碰上拆遷,那就等著被拆咯!!!

購房合同上的土地使用權是50年,房產證是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麼辦?

21樓:赤夢露叔佁

你這房子是土地使用年限五十年的商住房。不是商品房。住房產權,自你買下住房,辦理完畢房產證後,產權永遠是你的。

土地使用權到期,根據物權法規定,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土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二手房只有50年產權能買嗎?房屋產權到期怎麼處理?

22樓:愛尚

可以買賣。只要是「五證兩書」齊全的房子,都可以買賣。只是房子所屬的土地性質是商業服務,而不是住宅用地,所以產權期限只有50年。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不一定的。有的二手房連50年的產權都沒有。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了。

24樓:民生小徐老師

二手房只有50年產權的話也是可以進行購買的,房屋的產權到期了,你到當地的房屋管理局再次繳納房屋的一些相關費用,就可以繼續進行居住了。

住房使用年限到期後會怎麼辦?

25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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