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過了退休年齡,出現了勞動糾紛,應怎麼處理

2023-01-04 04:30:20 字數 4717 閱讀 4058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公司調崗,需要理由充分,員工基本沒有權力拒絕,簽訂的合同上應該 寫清楚了工作崗位的。

第二:疑似職業病這個問題,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病是兩種處理結果,建議把這個問題清晰化。

第三:不去檢查,請收集好相關資訊,「以公司串通第三方機構為由」這個說法不予成立,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你們串通,當然如果你真的串通了,那麼你是違法的。如果大家都不相信對方,可以請zf的或者是民間的公證機構出面處理!

相關費用自行協商!

第四:如果真是職業病,可以協商一刀斷。居體辦法自行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這個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公司人性化一些的,可以出於員工關懷,適當支付一些補助金就可以的。

3樓:聲從暢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貴公司與該女之間關係已不屬於勞動關係,貴公司可隨時辭退該女。建議貴公司與對方協商,對對方進行一些人道主義補償,解決此事。

4樓:持杖叟

1、對此類人員的處理,一定要摒棄前怕狼後怕虎的心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2、具體:堅決地解除現勞動合同,辦理她的退休手續,不要怕她告狀,因為即使她真的是職業病,你公司只是承擔了本就該承擔的義務。如果她不是職業病……,就不用說了。

3、她自己的病,自己不配合**,耍無賴的人堅決辭退,否則今後麻煩不斷。

5樓:錦州小晴天

建議你去詢問律師。

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在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不得終止。一般情況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應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時,與用人單位是勞務關係,在沒有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時,應該是勞動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7樓:簡簡單單

超過退休年齡的職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勞動局處理,但是不能適用勞動法的。另外,老闆要扣回之前發放的紅包說法,沒有任何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你的情況,可以讓勞動協調,調解,如果無法達成的話,只能上法院解決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做法可向當地12333勞動****諮詢。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關係處理,法院幫忙調解。

過退休年齡申請勞動仲裁的勝訴幾率大嗎 100

10樓:七臺河李陽平

過了退休年齡雖然不能存在勞動關係,但也不是說就完全不能申請勞動仲裁,比如在勞動中產生的工傷待遇問題,勞動關係存續期的報酬問題,勞動者的人身權人格權問題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地方的做法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爭議仲裁不受理。有些地方,如果你確屬農民身份,沒有參加過職工社保,沒有辦理過退休和領取養老金,就仍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在被勞動爭議仲裁受理的情況下,可以主張經濟補償,按照一年一個月計算,如果解除時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還可以主張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仲裁沒有受理,直接到法院起訴,主張可以是一樣的。

12樓:走向未來

過退休年齡看是什麼原因,申請勞動仲裁。

你2023年出生,2023年8月到酒店工作時,年齡已經54歲了,女職工現在退休年齡還是50歲,剛到酒店你就已經過了退休年齡4歲了,按養老保險的規定,過了退休年齡的人員,單位無法給你繳納社會的。你想要退休金,應該在50歲前的工作單位繳納或,以個人名義參保,酒店方如果不欠你工資,就不違反勞動法,因為酒店沒有義務也沒有法律依據給退休人員交社保。勞動仲裁不受理是正確的。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勞動合同終止。現有法律法規均未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國家沒有新的規定前,用人單位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終止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被返聘或者在其他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務關係,不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 由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4、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5、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6、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7、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8、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9、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0、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勞動合同終止。

12、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14樓:黑色青花瓷

達到退休年齡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之一,此時並不涉及到經濟補償金問題。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協助當事人辦理退休手續。

因女職工是否達到退休年齡而產生的爭議該如何處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把身份證拿出來,按身份證年齡來定是否達到退休年齡。

16樓:王元頁

女職工退休年齡有法律規定,再結合職工檔案,就可以確定退休年齡《***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17樓:青燈俗事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然就終止了,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8樓:星月

到達退休年齡以後,勞動關係終止,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不存在經濟補償金的問題,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或者當面諮詢律師。

企業「女職工」和「女幹部」的認定方法,退休年齡等糾紛如何處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女職工中包含女幹部。

女職工中工人退休年齡是50歲,,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一要看檔案,二要看給社險報表中的職務。

20樓:劇菁英

我的一個女朋友2023年6月5日正式退休,在2023年的10月因企業改制剛好符合內退年齡,辦了一次性買斷工齡的手續,後來養老保險等一直自己按靈活就業人員的標準在交,但中途2023年9月斷了一年多,養老保險可以接上,醫療保險就沒有接上了。2023年的三月份被一家企業錄用,在臨近退休1個月的5月22日交上了保險,在合同備案時上面填寫的是企業管理人員,請問退休的身份及年齡怎麼界定?

企業聘用超過退休年齡,且從未參加過社保的女職工,應該注意些什麼?

21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簽訂勞務協議,因為超過退休年齡,購買不了社保,有很大的風險,需要找保險公司購買意外險,而且額度最好買50萬以上,否則,意外工亡的話,公司的賠償額度就會很高,當然只是說有這種風險,勞務協議的工作時間也應按5天8小時規定,超出部分還是要支付加班費,還有這種返聘退休人員之後有勞動糾紛的話,不能通過勞動部門調解,只能通過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勞務協議要詳細一些才行!

2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我國現行法規,超過退休年齡即不存在勞動關係,無法購買五險,有糾紛勞動部門不受理。年齡大,患病機率大;工作中或上下班有意外傷害,剪不斷,理還亂,有扯不完的皮。

最好的辦法就是向領導告知風險,曉以利害,國家政策雖然不制止但也不支援使用超過退休年齡且無技術專長的人員。所以,最好不使用,風險降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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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原文企業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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