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休班被公司辭退,但是一直沒有籤勞動合同,還有500塊錢的押金收據,上面有公司的公章,這樣可以投訴嗎

2022-11-16 23:25:15 字數 5744 閱讀 4651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行為已經違法。扣押員工的錢作為押金,明顯地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9條、84條。樓主可以到區級**行政服務中心的勞動監察大隊的監察科(這就是**的勞動行政部門)去投訴。

要求公司退還你的押金。

勞動合同法第9條、84條: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樓:當時我就涼了

收取押金本來就是違法的,這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有公章的收據更好了,這是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對你非常有利把握好訴訟仲裁程式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李梅勝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要看你有沒有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假如你休班超時按無故曠工達到一定天數等),如果是,就沒話可講。如果沒有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利益。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需收押金,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曹春雷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收押金等行為都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 陳豔律師

我最近被公司辭退了,可是不退押金,而且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7樓: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1、收取押金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你可以要求退回,關鍵是你要有收據

2、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

3、如果是公司的原因辭退你的要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要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5、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還有辭退證明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無刺仙人掌

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麼?你工作了多長時間?

招聘時公司要押金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若你在公司工作已滿一年,就視同公司與你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你現在奧做的,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公司的違法行為,申請勞動仲裁。

9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10樓:

沒簽訂勞動合同,依法應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收取押金 、身份證等都是不行的。建議你到勞動局去舉報。

11樓:

你的工作單位收你押金本身就違法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你可以勞動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在某公司上班10個月,但是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口頭通知我被辭退,我該怎麼做?

12樓:

說在某公司上班10個閆,但是麼司一百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又口頭通知你被辭退,問你該怎麼做?親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來保護自己,因為國家有規定,不論你在公司上班籤沒簽合同,只要有發工資的流水,那麼你就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勞動重栽部去告公司,你每幹夠一年,公司就得賠償你一個月的工資錢,所以說你幹了10個月,可以根據以上我說的,向公司索要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要求補償,沒簽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你可以要求公司再發十個月工資。

14樓:庫豔蕙

在一個單位工作,就一定要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只有口頭通知了,去理論一下。不然,只有吃一塹長一智了。

15樓:秦勤勞致富

雖然沒簽訂勞動合同一樣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在單位上班三年半,,也沒有簽過勞動合同,因病假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那些賠償

1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患病期間,無故辭退員工,屬非法辭退

顯然,如果用人單位在員工患病休假期間解僱員工,已屬非法解僱,需要作出相應賠償。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如果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即認定為非法解僱。

二、非法辭退,用人單位需作出賠償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在職員患病期間無故辭退的話,勞動者可以得到如下賠償:

1. 二倍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單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要賠償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2. 代通知金。按照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解僱患病期間的勞動者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0條)

3. 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提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還需要根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工齡補償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因公負傷而休病假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醫療補助費、傷殘補助金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7樓:濤聲海韻

在單位上班三年半,也沒有簽過勞動合同,因病假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如果沒有社保,還要補交社保。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單位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不予賠償,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兩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沒有按照合同給我購買社會保險,上個月我以公司沒有依法給我購買保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另外,因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可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並要求經濟補償 首先你得先想辦法拿到合同,態度好一點就和公司說想要一份離職合同需要找工作用,有了這份合同在想公司要回保險,如果不給到社保局匿名投訴你的公司,這樣就會有人去查。可以的,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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