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更改戶口本和省份證上的名字,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能更改嗎?

2022-11-10 16:25:22 字數 6808 閱讀 2981

1樓:無雨的星空

姓名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 戶口簿;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稽核批准。

如果戶口本和身份證上修改成功了,銀行卡上的資訊,各種證書上的資訊不會自動更改的, 還需要自己去銀行更改資訊,,要帶著新的身份證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能夠證明兩個名字是同一個人的變更證明;如果是外地的,就要回老家去辦理,再去開戶銀行的櫃檯變更賬戶資訊。資訊變更後,就可辦理相關業務,無需重新開戶

2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戶籍科,改名字需提供申請,要說明理由。

改完身份證後,可以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銀行更改其他資訊,不會自動更改。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別的省份買房就可以遷戶口了,改名字只要哪戶口本和一個證明人一起就可以

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能更改嗎?

4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可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所以按照規定需要申請更改名字,可以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週歲申請需要監護人陪同辦理。

但由於戶口名字更改影響到公民戶籍,學籍等資料,一般情況下是比較難修改的。

5樓:到永久

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名字可以改,公民需要帶上相關資料申請更改戶籍系統名字以後,再帶上新的戶口簿補辦新的居民身份證的。

名字更改需要帶上以下資料進行辦理: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書面報告

3,申請人的出生證或以前的戶口證件等權威原始憑據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等單位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

擴充套件資料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稽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6樓:蛋黃西瓜

可以更改,但需要正當理由。

凡居民有正當理由需申請變更戶口登記專案中姓名、出生日期、籍貫等需填寫《戶口變更專案申請表》,連同申請戶口登記專案的書面報告以及居民戶口本、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通過批准後,由轄內派出所通知申請人,持戶口本、身份證到轄內派出所辦理變更或更正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改是可以改的,但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以下是更改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規定:

(一)姓名的變更更正

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名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但不能起與父母姓氏無關的姓氏或無姓。公民姓名經派出所變更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管制、假釋、緩刑的人,不準變更姓名。

1、公民姓名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派出所證明。

2、下列情況憑相關證明及主管所長的審批單。

(1)未滿十八週歲公民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2)離異夫婦未滿十八週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及離異雙方同意子女變更姓名的協議書;

(3)離異夫婦已滿十八週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擬隨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係無法確認的,還需提供變更姓名人與擬隨姓氏人父(母)、子(女)關係的公證書;

(4)原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由稱「氏」改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

(5)使用同音異體字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及本人有效證件;

3、長期未使用《居民戶口簿》中登記的姓名已成事實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4、因其他原因必須變更姓名的,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件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二)出生年月日的更正

1、由本市戶口登記機關造成公民出生年、月、日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原始底票影印件;外省市戶口登記機關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原始底票影印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不同時期個人履歷表影印件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此條內容無依據)

2、出生年、月、日由農曆改為公曆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部門證明或醫院出生證明及主管所長審批單;

3、因參軍、就業、升學、結婚,或知青子女為提前返京入戶等個人目的虛報年齡,要求改回實際年齡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出生證明、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及分縣局人口管理處(科)審批單;

4、因辦理退(離)休手續,要求更改出生年、月、日的,按照中共**組織部、人事部、公安部《關於辦理幹部退(離)休手續時認定出生日期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辦理。

8樓:履霜

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能改的,如果要改,需要到當地派出所出具相關的證明,有所長簽名才可以改,很麻煩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個男生 我的名字是女生名字

10樓:噓噓1號

當然可以!不要害怕!我認為我的名字也不好,我就改啦,上公安局帶上身份證就ok啦!祝你愉快,改一個好名字,工作蒸蒸日上!給我分哦!

11樓:平淡如水

你叫什麼名字啊,說來聽聽

12樓:a愛軍

能啊!到你所在市公安局戶籍科去申請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改的. 只要到公安局申請改掉就好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過這年代只要你有錢。什麼事都可以辦到的。

15樓:tj何必苦了自己

我也是 免姓 美 好尷尬 準備改 不自信 害怕

我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搞錯了一個字,要怎麼去改?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問題非常棘手!!

要改的話非常不易,因為你的身份證姓名為「吳長青」,而身份證是根據戶口上的資訊制定的,可是你的戶口上的資訊也是「吳長青」,要改成「吳常青」的話不好改。

若非得要改,你要做的是

1.你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提出改名申請,填寫相關**(派出所有現成**及格式),自己寫改名申請理由。

2.到你上過的小學、初中、高中開證明(a4紙)證明你所說的從小學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吳常青」這個名字,要蓋上學校公章。

3.到你所在居委會開證明(a4紙),證明你在從小學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吳常青」這個名字。

4.將以上材料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處辦理。

要有思想準備,可能需要到派出所多跑幾趟,若材料準備的齊全的話估計最快也得30天左右(這僅指把戶口上的「吳長青」改為「吳常青」,把「吳長青」作為曾用名),若要將身份證上的名字也改過來的話,那時間就更長了。

想好了,若要改就及早動手,避免耽誤高考。

祝你好運!

17樓:天才

下面的都用不了,我改過名字,照我的,一定可以1、請單位出具一個無經濟糾紛的證明。

2、在派出所告訴他有多人和你重名,需要更改申請。

他會說原則上18歲以上不能改,你說法律規定公民具有姓名權。

給我分吧 朋友!!!!!!!!

18樓:不會受傷的影子

如果身份證錯了比較難改,戶口本錯了還是比較容易的。

19樓:關山月

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提出改名申請

20樓:何賽昭

因為我就喜歡這個昭字

21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名字錯了一個字

在異地可以更改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名字嗎? 10

22樓:匿名使用者

更名請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8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需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方可辦理,18歲以下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23樓:

不可以,要回到家,到派出所辦理哦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我。必須到戶籍派出所辦理。

我想改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請問可以改嗎~要需要什麼證明?

25樓:泉北

變更姓名:(一)需要提供的稽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屬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單位職工的,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屬於在校學生的,由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務農、經商等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

4、責任區民警調查報告。

(二)辦理步驟

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後,填寫《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分局主管領導,直至市局主管領導審批(審批許可權各地有差異,諮詢當地戶政部門)。

現在戶口資訊都聯網共享,而且改名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問題,不是很容易。

2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本人同意,一般是可以改的,帶著戶口本、身份證,提出申請應該就可以了

想改戶口本上的名字怎麼改??

27樓:

按照法律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可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所以按照規定需要申請更改名字,可以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週歲申請需要監護人陪同辦理。但由於戶口名字更改影響到公民戶籍,學籍等資料,一般情況下是比較難修改的。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

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首先告訴你,多大年齡都可以改名字的,不過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1、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登出;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定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定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2、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3、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4、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6、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的;

二、假報戶口的;

三、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的;

四、冒名頂替他人戶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規定辦理旅客登記的。

7、第二十一條  戶口登記機關在戶口登記工作中,如果發現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應當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第二十二條  戶口簿、冊、**、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統一制定式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統籌印製。 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

9、第二十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可以根據本條例的精神,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單行辦法。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能更改嗎,我戶口本和身份證上的名字搞錯了一個字,要怎麼去改?

按照法律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可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所以按照規定需要申請更改名字,可以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週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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