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彩禮錢,關於彩禮的問題

2022-09-02 09:30:32 字數 6402 閱讀 2991

1樓:晚霞夕照

這是我qq空間裡的一篇文章,可能對你有所幫助,請你參考!

《 彩禮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禮的本意:

結婚的時候 男方需要給女方禮金,多寡不一。其含義不一而論。早期,是定情禮物,手帕、貼身物件等表示兩廂情願、終身已定。

進入私有制社會後,婚姻變成了買賣,彩禮變成了定金,女子變成了物資。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解放後,婚姻法明文廢止了買賣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續下來,並且賦予了新的內容。

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協商而定。

二、 彩禮多寡不一:也包括金銀首飾、汽車、婚房等實物。

這與地域沒有多大關係。城鄉差別也不大。開始圖個吉利

【百里桃一】,101元;大興其道;接著越變越大,越攀越厲害。

【千里挑一】,1001元;

【萬里挑一】,10001元;

【萬紫千紅】,萬紫(50元)一萬張,計50萬,千紅(百元)一千張,計10萬;共計六十萬。【一動一不動】,一動-----豪車,一不動------房產;

【三斤六兩】,百元大鈔上稱稱三斤六兩。

三、天價彩禮是不是啃老、傷老?

現在的彩禮何止天價?何止是啃老?細算一下就知道,不說彩禮,就一套婚房(兩室一廳80㎡)少說百萬左右。

就一般工人家庭需要多少年?女孩家也可以自己算算,自家現有多少存款?在說父母年紀越來越大,還要贍養爺爺奶奶,說句不好聽的,砸碎骨頭熬成油能賣幾個錢?

不是啃老而是嚼老。養兒防老從何談起?!

四、振臂疾呼:

近年來,隨著攀比現象的不斷髮酵,彩禮也在不顧一切的攀升!這也不單單怨女方,也在男方炫富,大搞排場,有的男的不爭氣,恐怕找不到媳婦,千方百計湊錢。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錢,真心相愛,因陋就簡,喜事新辦的。

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車、婚房的!這就看是真愛?還是真愛錢!?

呼籲全社會共同抵制這種【變相賣賣婚姻】的陋習!

2樓:

要看在什麼地方,多少不好說

關於彩禮的問題

3樓:鍾陽

把彩禮作為婚姻一個重要的條件,這似乎不是很妥當。婚姻應該建立在感情和共同的事業上。如果都糾結於彩禮上,說明你們缺乏感情基礎。

女方這麼看重彩禮,而且還要這麼多,很難理解這是從感情出發。你說準備了房子,車子,似乎覺得用這些條件應該可以打動女方的心。這說明,你們都把這些物質條件作為婚姻的基礎了。

正因為這樣,女方提出鉅額彩禮作為婚姻條件,似乎順理成章。所以,發生這種情況,你們雙方都有過錯,都不該以物質條件決定婚姻基礎。

現在應該明確你們之間有沒有感情,以什麼做婚姻基礎,如果還是要以物質條件為基礎,那就想辦法拿出彩禮錢,如果不想這樣了,那就拒絕這種要求,回到感情的軌道。

4樓:

個人建議不要給,沒意思,還不給就不嫁了,不嫁拉倒,你又不是說不給,給十幾萬還嫌少,這樣的老婆娶來幹嘛?這種事情要兩個人商量的,而且都要為對方考慮考慮的吧

5樓:

看自己條件一般人給多少咱就給多少,條件不好就少給點,如果對方通情達理也不會太在乎的,自己把話說到了嫌卑點就行

6樓:方大傻子

彩禮是分地區的吧,我之前聽說過****收幾十萬吧。。但是我們這兒還好吧,我覺得彩禮還是要給的,但是要分具體情況,我們這兒的話會考慮對方家裡的情況的,一般都是十幾萬,如果窮的話就幾萬吧,但是這個錢大部分都會作為女兒的嫁妝,甚至會更多。。總的來說吧,父母還是希望女兒過得好的,像那種結婚當天追要彩禮錢的基本沒有

7樓:在大金湖探險的火星

現在的社會,都是看家庭,收入,要看對方是否是真的愛自己,看這樣的女人,只在乎物質基礎

8樓:灰豆的貓咪喵

現在的人都很現實,如果你因為此事已經對你的女朋友很反感了,那麼婚後你必定會對她厭倦。其實個人感覺你們的感情還沒處到位,真正相愛的人會信任彼此,會考慮對方的感受,但是很顯然你的女朋友沒有感同身受。建議你再慎重考慮一下彼此是否合適步入婚姻。

9樓:

現在什麼年代了,還關於彩禮問題,現在都新時新,辦,那太歐特了,現在年代

10樓:棉花

在這樣男女平等、不存在真正意義上嫁娶,的情況下,不論是彩禮還是嫁妝,重要的不是數量價值多少,而是一份心意和態度,都是為了表明態度和圖個彩頭。

彩禮和嫁妝,都應該要根據雙方的家庭經濟情況,量力而行。

男方不能為了顏面而打腫臉充胖子,去用貸-款、借錢等方式籌彩禮,這樣是提前透支了自己的幸福,也坑了別人女方,沒品沒道德。

女方家也不能像賣女兒一樣索要「天價彩禮」,這樣只會坑了自己的女兒,影響女婿女兒婚後的生活質量。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錢,是不該給的,按說你家條件也不錯了,女方應該可以滿足。其實彩禮的本質就是在重男輕女的時代裡,女方結婚後幾乎對孃家就不會有所貢獻了,女方家長為了不能白養了女兒,所以才有這麼個習俗,到了現代成了長面子的方式,你女朋友說要給她存下來,如果她真的是為你們倆將來的家庭有所保障,可以和她協商,這錢你給,但給了以後歸你倆所有,給錢只是履行個形式,如果女朋友不同意,我認為你該堅持,因為如果他現在就把這件事看的這麼重,對你家裡人以後也好不到**去,將來怕是矛盾會很多。我給你的建議是繼續溝通,再溝通,但堅持自己的原則。

12樓:洪文電器

計劃周密,但被你識破了,自求多福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搞不懂現在小年輕人 娶了婆婆不就ok了嗎

關於彩禮這件事,我該怎麼做??

14樓:嘿嘿汾河灣

彩禮是傳統婚姻的陋習,在法律上是不認可的,只屬於人情關係,在現代人眼裡俗稱賣女兒。愛情的本質是人與人的交換,你認可對方這個人,對方認可你這個人,這就是平等的愛情,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從現在社會提倡的男女平等上來講,不存在你嫁給他,就是在浪費自己的青春,因為對方願意和你結尾夫妻,男方也是在消耗自己的青春,所以你們是對等的,男方家庭完全沒有必要給你父母錢,畢竟你是人不是商品。

而且男方家裡做生意,有大房子住,從長遠上來看,你嫁過去一點也不虧。畢竟你們家想在大城市自己買一個大房子,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覺得如果你真的是為了愛情,完全可以嫁過去。如果你只是為了貪圖12萬,就算人家最後給了,你嫁過去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任何地位可言,因為夫妻彼此就沒有了信任感,你最終也就淪為了對方傳宗接代的工具和養孩子的保姆,有了孩子後和你就再無感情。

15樓:迷人混蛋我

我有點沒弄明白 現在的彩禮不都是走個過程而已 婚禮結束女方是要把彩禮帶回男方家的啊 這個彩禮錢就相當於是屬於你們小兩口的了 而不是說給你爸媽留著 難道不是這樣嗎?

16樓:sss生生不息

只有子女自己對父母有贍養義務。配偶沒有義務。夫妻對雙方和子女有義務。

與對方父母沒有義務。也就是說男方有錢,這錢也是用來生養子女和養妻子的。不是用來給妻子父母的。

要給也只能自願

17樓:董董要學習

彩禮這個事情,堪比婆媳關係簡直是婚姻開始的頭號殺手!!彩禮一般就根據當地習俗來唄,也考慮一個男方家的具體情況,都是可以商量啊。。彩禮一定要,不能不要。。

特別是你懷寶寶了,更要擺點普。不要讓男方覺得女方懷孕就任憑拿捏了。好話好說好事好商量,男方媽媽那樣說可能就有點看中你懷孕了諒你也不敢怎麼怎麼樣的。

多跟你物件通通氣,

18樓:

我物件他家之前說讓我買套房才能在一起,他也沒有懷孕,我也一直在努力。後來我買了房我們在一起了,感情裡我感覺你應該看你物件的態度,看他的想法是怎樣的,你以後是跟你物件過得,如果你物件對你好的話。她會做他家人工作的。

19樓:house還是好好

男方家看你懷孕了想便宜娶之 千萬別嫁**靜養 別傷了父母的心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有什麼,我問你,你物件靠的住嗎?值得你託付終身嗎?你們倆合得來嗎?你確定要嫁給他嗎?他肯好好賺錢嗎?他顧家嗎?

問問自己。回去好好和父母說說自己的想法。你所擔心的門當戶對不是問題,男方的父母不是沒說什麼嗎,還給你買吃的,對你不錯。

你覺得自己家裡不如男方,擔心男方會不高興嗎?這個遲早多要面對的,跟他說說看看他的反應。

至於彩禮按你那的也可以,按男方那的也可以,看你們怎麼談了。

對了,跟你說件事,福建,廣州還有山東等等的地方的人非常愛兒子,孫子。非常愛,其他地方的人也愛,但不會說沒有兒子就離婚的,但這些地方的人沒有兒子就有離婚的。

21樓:仰望枝

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還是慎重考慮為好。因為男方家是看你家裡條件不好,才不願意拿12萬彩禮的,而你男友也和他家人一樣的態度,這才是最主要的。至於他提到他家裡生意不好、蓋房子沒錢了、還要供小兒子上學,都可以說明他和他假家人並不重視你,以及你肚裡的孩子,特別是他本人不重視才是是最要命的。

在婚事尚未談好就未婚先孕,你們就已經錯了,而你男友在婚事的問題上沒有太多的主見,過多地依從他的家人,更需要你再考慮考慮吧

22樓:

入鄉隨俗,一輩子的事

2015新婚姻法關於彩禮錢的退還規定

23樓:儆櫟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彩禮返還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司法實踐中,涉及彩禮糾紛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

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

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

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孃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

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

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

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關於結婚彩禮錢的問題,關於結婚雙方彩禮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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