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孩子中間介紹人有罪嗎,雙方自願買賣兒童,中間介紹人屬於犯罪嗎?怎麼處罰?賣家買家怎麼處罰?

2022-08-30 11:05:35 字數 3290 閱讀 1240

1樓:君然所龍嘯律師

介紹人應該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

雙方自願買賣兒童,中間介紹人屬於犯罪嗎?怎麼處罰?賣家買家怎麼處罰?

2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犯罪,應當以共同犯罪論處。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3樓:香煙旳彌漫

全部要負刑事責任,判刑坐牢,買賣人口是犯法的!

4樓:默默奮鬥

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買家賣家均會受到處罰,該最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僅供參考。

買賣兒童中間人有什麼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拐賣兒童的中間人屬於拐賣兒童犯罪的共犯,構成拐賣兒童罪,應當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參與拐賣的人數、次數,以及分贓數額等分別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觸犯了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中間人構成了買賣兒童過程的環節。分別按刑法240、241條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買賣兒童介紹人應當判什麼罪

買賣兒童介紹人如何是否構成犯罪?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買賣雙方構成買賣兒童罪,那麼就可以認為你的朋友也就是買賣雙方的介紹人是同犯,依然構成犯罪,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主要要討論的是買賣雙方是否構成買賣兒童罪,當然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從這一點來講,收買人可能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但是作為出賣人以及其同犯是不能避免刑事處罰的。

9樓:戚廣利

買賣兒童介紹人是否構成犯罪關鍵看具體案情。

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介紹人均應以拐賣兒童罪的從犯定罪處罰。

只是對此類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據其介紹參與的程度、是否獲利、獲利的多少、介紹的次數等情節的輕重,依據刑法對從犯量刑的原則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肯定啦,按拐賣兒童罪共犯處理.

販賣兒童中間人有什麼罪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拐賣兒童的中間人屬於拐賣兒童犯罪的共犯,構成拐賣兒童罪,應當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參與拐賣的人數、次數,以及分贓數額等分別處理。

12樓:

你既然知道對方做的是販賣兒童的勾當,還提供號碼,雖然未參與交易也沒收錢,可以定為從犯:你的行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便利,而且是故意的。不過你說的這種情況在量刑的時候會比較輕,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13樓:j昊m仔

對於中間介紹買賣兒童的案件,目前存在爭議,需要具體分析,應根據介紹行為的參與程度、是否有獲利目的、獲利的多少、介紹的數量、後果及主犯構成犯罪與否,參照對從犯的處罰原則,綜合案情具體處理。個人觀點認為:對於偶爾為之,未從中獲利或獲利較少,參與程度較輕、未造成嚴重後果等情節顯著輕微者,可以不認為犯罪處理。

建議聘請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案卷之後提供辯護。此復。

14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有罪,重的罪啊!!

通過中間人販賣自己的子女,中間人是否犯罪

15樓:匿名使用者

中間人有沒有犯罪需要先看看出賣人是基於什麼原因出賣,是否具有營利的目的。要區別對版待

1沒有營利權

為目的,迫於生活困難,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而出賣親生子女或收養子女可不作為犯罪處理。比如說、想生男孩卻總生女孩,面臨超生的懲罰和養育子女的經濟壓力,而將女子送她人收養收取禮金的。但是情節惡劣的,按遺棄罪處罰。

2有營利目的,那就是拐賣兒童罪。

再說說中間人。也要區分下。

1中間人是幫助買主的,通常不按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論處。

2如果是幫助賣主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如果不是一個人是多人,那就要看各自在這個拐賣行為中的作用大小來區別對待。

16樓:匿名使用者

中間人是否復有明知故意?制就是明知是你bai的子女,為了牟du利販賣給他人,那麼中zhi間人與行為人構成共dao犯,是共同犯罪。如果中間人沒有主觀故意,比如行為人說撿到一個孩子,因各種原因無法撫養,託其介紹給他人撫養,中間人介紹後獲得一定的感謝費,這不能認定為犯罪。

17樓:

要看情況,中間人如果明知是販賣行為還參與,那就構成犯罪,多個就是共同犯罪,罪行輕重要看他們扮演的角色,發揮的作用。

1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就錯了 通過

bai中間

人販賣du

自己的子女,中間zhi人本身就有罪的dao 他不版之情怎麼當中間人 怎樣權找到買家。 在一箇中間人名字這是 販賣人口之情不報這是一罪

他收錢又是一罪 具體形勢情節 請參考《刑法》這裡不多說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犯罪。不用考慮了,讓中間人在家裡撥打110等警察來找吧,算投案。

20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犯了販賣人口罪,處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光中間人犯罪,你賣自己的孩子也一樣犯罪。

22樓:一隻鹹魚

我覺得只要知道自己是乾的什麼事,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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