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結婚了,14年後找到曾經喜歡的女的,這還是愛嗎

2022-08-18 20:00:33 字數 809 閱讀 2386

1樓:琴問楓

是愛,也可能是懷念以前的那份美好罷了,要是真在一起了,或許也就沒有當時的感覺的,現在是有家庭的人,得對家庭負責啊,就算是愛,也不可能在一起啊

2樓:佔秋梵藹

他是婚後14年再去找曾經喜歡的,那隻能說他家庭不和睦,你自己想想,婚外戀是愛嗎?我告訴你,那也是愛,但愛的方式不同,愛,什麼是愛?什麼叫愛?

愛有自私的,有無私的,有寬闊的,也有狹窄的,他有了家庭再去找曾經的,那他就是貪心的那種,是不負責任的那種,是想霸佔的那種,

3樓:匿名使用者

十四年,足以把一個清新可愛的小女孩變成一個成熟幹練的職業女人,所以十四年後,每個人都會改變很多,至於是不是愛,只要看你對她還有沒有心動的感覺。但是我相信,除了新鮮感,愛應該沒有了

4樓:掉渣渣雙魚

首先,我要宣告一點,愛情和婚姻並不是正比關係,婚姻和愛情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但絕不是決定性的東西。婚姻是現實與理想相結合、思維與感覺相中和、環境與人為均接納的一種產物,但是愛情就沒有那麼多的因素左右,愛情只靠感覺,只靠內心深處的怦然心動。

我相信你看了以後你應該明白了吧。

5樓:天不下雨不刮

就是愛也只能放在心裡了,要對妻子孩子負責。

6樓:

如果是真愛的話十四年前為什麼要娶別的女人呢

7樓:莖待石春梅

14年了,你說還有感情嗎

8樓:汪李彬蛋大

這些事都過去了 提它們還有意義麼

我和我老公認識一年後結婚了,現在結婚快2年了

你老公既然能讓你知道,讓你掛qq,一切的想法都和你說的很清楚,說明他對你沒有隱瞞。既然qq聊天啊,啊,都讓你來辦,說明你老公很放心的把這個事交給你處理了。你在qq上和她說清就是了。誰沒個吵架的時候,不要把吵架的事和這些事情聯絡起來想,很多事端都是自己亂想惹的禍。作為一個男人,我的感觸是,很不喜歡女人...

結婚2年後,公公去世了,留下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離婚是怎樣分配

婚姻法來 第十七條自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bai所得的下du列財產,歸夫妻共同zhi所有 一 工 dao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

同居15年後還是分手了,我可以跟別人領結婚證嗎

如果你們一直是以同居關係在一起的話,分手了當然可以結婚,法律上講你從未結過婚,當然可以領證!當然可以啦,就是希望你和別人領結婚證之後,不要受以前同居生活的影響。畢竟15年不是很短的時間,要轉變過來思想有可能還需要一段的時間。當然可以,你還沒領過結婚證的人嘛,你和那個人只是同居,同居是屬自己戀愛關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