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權起訴物件有哪些,如何確定債權人撤銷權如何列訴訟主體,有什麼

2022-07-13 04:55:17 字數 3396 閱讀 5955

1樓:華律網

包括: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行為、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行為、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行為。撤銷權是債權人在債務人與他人實施處分其財產或者權利的行為危害債權人債權的實現時,可以申請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撤銷權訴訟的當事人有;原告(債權人)、被告(債務人)、第三人(包括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而受益的人;因債務人無償或者低價轉讓財產的受讓人)。

2樓:命中註定的

從形式而言,撤銷權的物件包括四類。

(1)我國《民法通則》中的「民事行為」。《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顯失公平的。被撤銷的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要約。《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3)遺囑。《繼承法》第20條第1款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4)合同。《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如何確定債權人撤銷權如何列訴訟主體,有什麼

3樓:命中註定的

債權人撤銷權訴訟主體有哪些?

1、撤銷之訴的原告

撤銷權人是指因債務人的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而使債權受到損害的債權人,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示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

(1)如果債權人為多數人,可以共同享有並行使撤銷權。

(2)如果債權為連帶債權,則所有的債權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銷權,也可以由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提起訴訟。

(3)如果數個債權因同一債務人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則各個債權人均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但其請示的範圍僅限於各自債權的保全範圍。

2、撤銷之訴的被告

(1)兼有給付之訴時,以受益人或受讓人為被告。

(2)即僅撤銷債務人之行為者為單獨行為,以債務人為被告。

(3)雙方行為,以債務人之相對人為被告。

(4)兼有財產返還,則單獨行為以債務人及受益人為被告,雙方行為以債務人之相對人及最後惡意之受讓人為被告。

法律依據

(一)具體法律條文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由此可見,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涉及到債權人、債務人、受益人和受讓人在訴訟中的當事人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依照第七十四條規定提起撤銷權訴訟時,只以債務人為被告,未將受益人或者受讓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該受益人或受讓人為第三人。」因此,撤銷權訴訟中涉及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在訴訟中的地位是相當明確的。

債權人撤銷權主體指什麼,債權人撤銷權如何行使

4樓:掘金知產

一、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主體

債權人的撤銷權的主體,是指債務人的行為而使債權受到損害的債權人。如果債權人為多數人,可以共同享有並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也可由每個債權人獨立行使。不過,因債權人的撤銷權行使的目的在於保障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個債權人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將對全體債權人的利益發生效力。

確定債權人的撤銷權的主體是否合格,關鍵在於確定哪些債權適合於保全。一般認為,可通過債權人的撤銷權方式保全的債權須同時是:

1、以財產給付為標的的債權;

2、因共同擔保的減少而受損害的債權;

3、在債務人的法律行為前產生的債權。

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物件

撤銷之訴的被告究竟是債務人還是與債務人發生交易行為的第三人(或者受讓人),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第一,如果債務人實施的是單方行為,如單方放棄債務,則應以債務人為被告。

第二,債務人與第三人通過合同行為移轉財產,則在原則上應以債務人和第三人為被告。

第三,如果債務人與第三人實施的處分財產行為只是達成協議而尚未實際交付,在此情況下,可僅以債務人為被告,撤銷其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如果財產已經交付,第三人或者受益人已經實際佔有財產,則應將第三人和受益人列為共同的被告。

三、債權人如何行使撤銷權

1、債權人應以債務人為被告,並可以將受益人或受讓人列為第三人。

2、應該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請求額不得超過債權人的債權。

4、行使撤銷權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有過錯的受益人或受讓人應當分擔。

5、債權人的撤銷權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債權人撤銷權消滅。

債權人撤銷權訴訟如何執行

5樓:命中註定的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行使撤銷權必須由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撤銷債務人行為的裁判,才能發生撤銷的效果。如果債權為連帶債權,則所有的債權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銷權,也可以由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提起訴訟。

如果數個債權因同一債務人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則各個債權人均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但其請求的範圍僅限於各自債權的保全範圍。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具有哪些法律效果

6樓:華律網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根據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7樓:平民亦百姓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

人的行為。後果就是如果行為被撤銷,那麼就被撤銷的行為就無效。

債權人的撤銷權主體指的是什麼,如何確定債權人撤銷權如何列訴訟主體,有什麼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根據 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規定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撒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

債權人撤銷權的性質,撤銷權的性質是什麼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規定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撒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

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後,債務人恐嚇債權人怎麼辦

可以的。債權人怠於起訴,債務人可以主動起訴。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一般是這兩種情形 1 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2 對債務的利息有爭議,債權人不起訴,但是利息每天在增長的,這種情況下債務人可以要求法院確認利息。我國 民事訴訟法 規定 起訴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