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我1萬多工資,兩年了,有欠條。請問有起訴時效嗎

2022-07-04 05:10:17 字數 4369 閱讀 4081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持該欠條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情形下視為託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訴訟時效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即從對方應當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若未過兩年則,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三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託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2樓:王浩律師

按你的表述,你中間催要過嗎?是否有相關證據?如果催要過,從最後一次催要起兩年內起訴都可以。

3樓:天之倫地之葉

問律師,110諮詢網。

拖欠工資,有工資欠條,超過兩年了,還有效嗎? 15

4樓:

勞動法解釋2

第三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託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5樓:君哥大叔日誌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小老闆欠我三萬五工資,打了欠條後,還了一千一,兩年了,起訴時欠條還有用嗎?

6樓:

小老闆欠我三萬五i資,打了欠條後,還了一千一,兩年了,起訴時欠條還有用嗎,當然有用,還的也有記錄,所以可以去起訴他。

7樓:老喵喵喵喵

兩年還在起訴時效內,記得經常打**催他還錢,這樣時效會往後。現在起訴,欠條肯定有用的了,這是有力的證據啊

老闆欠我工資,打有欠條,請問有效期是多久

8樓:匿名使用者

拖欠工資需要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勞動者給正規公司打工:建議持相關證據(工服、工資條、考勤表、合同、協議、工作證等)聯絡屬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市勞動局**12333,24小時**;

二:用人單位不是正規公司,沒有在工商局進行註冊,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訴訟的渠道維權;

三:勞動者給個人打工: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勞動者給包工頭打工:

(1)開發商拖欠包工頭工程款導致工人拿不到工資,建議聯絡屬地建委反映;

(2)包工頭故意拖欠工人工資,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市司法局**12348。

9樓:扶瀾微步

只要他沒有給你錢,永久有效。

可以找他要

私企老闆拖欠工資兩年多了!有欠條!可以起訴他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1、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我老闆欠我工資4萬多有欠條象這樣怎嗎辦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辭職有快一年了,但是老闆欠了我1萬多塊錢打了欠條,怎麼跟他要錢他不給錢怎

12樓:蓋普希金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仲裁時效是1年,你要快點行動了,過了1年,勞動局不受理。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3樓:如夢水雲間

帶上欠條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老闆欠我兩萬多工資,年底給我打了欠條,有半年了,打電話他總說沒有,想去法院起訴,不知道能不能贏

老闆欠你兩萬多工資,年底給我打了欠條,有半年了,打 他總說沒有,想去法院起訴能贏官司。如果他沒有錢怎麼辦,等到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如果你老闆還是不還的,你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一定會能拿回自己的欠款。注意 你要立即拿著欠條去老闆經常居住地所在的縣市級社保局申請勞動糾紛仲裁,也可以去老闆經常居住...

我是河南安陽縣人,老闆欠我打工工資兩年了還沒有給算,只給打了欠條。怎樣才能要回工資款

勞動者持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欠條的,用人單位不按欠條約定支付工資的,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或達成有支付協議不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 欠條 申請人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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