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的土地母親能立遺詛嗎

2022-07-03 14:55:18 字數 6001 閱讀 8037

1樓:12345申紅

鄉下的土地,母親是有權利立遺囑的。因為那是母親的私有財產。任何人無權干預。

2樓:決絕黃肚肚

無效的,首先土地是屬於你父母的共同財產,你母親只有權利支配其中一半

3樓:張玄逸

有效。公民可以立遺囑方式將處在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贈與他人。

《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4樓:泰禾木

可以,這就跟房子一樣的,所有者想給誰就給誰

5樓:不鏽鋼水箱雙魚

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可是為什麼要這樣做吶?

6樓:holly我想知道

應該可以的,我們老家就可以

一個農村家庭能有多少土地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農村體成員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因此老二的四處宅基地應屬於違法審批。其他人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舉報此行為。

關於母親房產問題,如果其他兒女能證明老二有逼迫母親的行為,而且母親也承認老二有逼迫行為,那麼即使立下遺囑也不合法,其他兒女可以讓老人重新癢癢下遺囑。有條件的話最好把母親從老二家接出來贍養,以免出現其他麻煩。

8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你的述說,我想,你想問的應該是,「一個農村家庭能有幾處宅基地」。我國《土地法》規定,村民只能在本村享有一宗宅基地,其面積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制定。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農村現在已經不分土地了,以前人口多,現在人口少,以前多的留下來,給了後繼承人,他就有多處土地了,這個是非常正常的,在農村土地比房子更重要,平均一個人口分一畝地左右,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0樓:清風掠過

這個真不好說 地域不同分的地就不同

11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3兄弟的事 最好有他們自己解決!作為兄弟 互相謙讓最好了! 殘疾人做兄弟還不多讓下?何必計較那麼多!

12樓:藍色駱駝刺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母親去世了是農村戶口,兒女是城鎮戶口能繼承農村的房產和土地嗎? 10

13樓:中顧法律網

有的人說不能繼承,因為子女們的戶口都已經不在農村了,所以也就對這些房屋和土地就沒有了使用和繼承的權力,從這個角度看,確實沒有錯,但是,我國相關的繼承法也說了,作為父母的子女,有整合的權力,子女有權利使用父母的土地和房子,而這兩者之間,我們該如何區分呢?

首先,我們得清楚,土地和房子的區別,大家都知道,農民朋友只具有對這些土地進行使用的權力,並沒有擁有權,他們是在集體的基礎上對土地進行了承包,到了期限就需要將其歸還集體,當然他們也可以選擇繼續承包這些土地,而承包土地就需要承包人有農村戶口,自然上輩人也就有權利承包了。

再說農村的房子,這些在宅基地上修建起來的房子,宅基地是需要農民對其進行承包使用的,只是說和土地承包有個區別,宅基地的承包是沒有期限的,宅基地還有土地都屬於上一輩的資產,他們的子女擁有法律保護的繼承權,但是用於農業種植的土地和宅基地也有他們的不同點,不低是需要農村戶口支援的,也就是說子女須有有農村的戶口才可以繼承這些農業用土地,而宅基地上的房子就是宅基地的附庸品,子女對其擁有繼承的權利,但是她們也不能對房子進行隨意的改變,比如增加房屋的面積、加蓋樓層等,都屬於違法的行為。

簡單說來,那些戶口不在農村的兒女,可以繼承在上一輩在農村的房屋,但是卻不可以繼承土地,如今我們的農村土地價值逐年也見漲了,如果有子女想要對這些土地進行繼承,那麼就趕快將自己的戶口重新遷回老家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嚴格來說可以繼承,其實就是繼承房屋,順帶土地的使用也繼承了。但你不能再改建翻建,因為土地使用權只能是村民所有。

15樓:牙佳日月

可以繼承呀 母親在農村是否有房產證和土地證 如果齊全您可以帶著本人身份證和戶口 還有母親的戶口和身份證以及家裡有關房屋產權的證件到村**土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你先去村**房管土地部門諮詢一下需要補充什麼手續 然後可以去辦理正式房產過戶手續

16樓:世界格局大佬

1、農村子女戶口遷入城鎮戶口,將來父母去世,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產和宅基地,但是翻建一些地區是允許的,一些不允許,具體的需要根據要求進行翻建。 2、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17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的房產可以繼承

耕地在承包期內,可以繼續承包,也可以交給村上

或者租賃他人繼續耕種,到土地調整期,就沒有你母親的土地啦

18樓:方今

能繼承房產,不能繼承房產所佔的宅基地,需要按價購買(現在可以買賣了);

不能繼承土地,土地是集體所有。

19樓:農村建房子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而且房屋繼承不關乎戶口,只要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未經任何審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不能繼承),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即可按照繼承法規定享受繼承權,但對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也就是說,兒女是城鎮戶口也能繼承農村的房產,但宅基地不能繼承。

承包地的話,如果是林地和以其它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那在承包期內,戶口遷出的繼承人可繼續耕種;如果是耕地、草地等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戶口遷出的繼承人不能繼續耕種。

20樓:向天再借一把刀

按《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因此,父母死亡後的土地承包權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除此之外應當重新進行發包。

21樓:皆有可能

從目前的法律來說,可以繼承房子,但是不能繼承宅基地。

也就是說房子是你的,要想用那塊宅基地再蓋飯是不行的。

22樓:

可以的,不過只能繼承地上物,不能繼承農宅基地使用權的。

根據《繼承法》第3條規定,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遺產,繼承人有權利繼承。作為城市戶口的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去世後留下的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財產。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於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來繼承的。

根據法律規定,由於宅基地不屬於公民的個人財產,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權人去世後,宅基地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是可以繼承的。

23樓:

可以的,是直系親屬就得。

24樓:不動產相關

房子可以,土地不行。

我是農村戶口的,:兄弟姐妹五個,父母已故,房屋土地證是母親的,有分家約,要怎樣轉給我

25樓:緣曾來過

這個問題還是要召開家庭會議,起草協議,兄弟姐妹共同簽字同意,才能完成

26樓:孤柏米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囑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繼承法》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並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即告成立。隸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隨時可提出繼承遺產,亦可在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未作明示放棄的,則視為預設其繼承權。

當其他繼承人故意拖延,導致繼承權無法實現時,主張分割遺產的繼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繼承遺產訴訟,其他繼承人均為被告。

遺產繼承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後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遺囑的形式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並注意年、月、日。

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託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4.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影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影。

完後,應將錄音、錄影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5、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由於法律並不限制公民立遺囑的次數及形式,實質上亦為尊重公民隨時改變遺囑的意願,因而在現實生活中會存在多份遺囑並存的情況。對於多份遺囑的效力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遺囑中所確定的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該遺囑即告失效。在繼承人死亡後,遺囑中所涉及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承包地上可以建房嗎農村的承包土地上能蓋房子嗎?

承包地上是不可以建房的。承包地屬於農業用地,建房用於倉庫改變了土地農業用途屬於違法行為,擅自佔地建房的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屬非法佔用土地違法行為。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農民建房未經批准,建築物應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擴充套件資料...

農民的土地能種植榛子嗎,怎麼種植平歐大榛子 種植平歐大榛子不適合哪些土地與環境?

農民的土地能種植榛子,但是要看種植地區是否符合榛子的生長環境。榛子抗寒性強,年平均溫度在7.5 左右,它能安全地度過東北的冬天,冬季氣溫在 30 也可以正常越冬。榛樹喜歡溼潤的氣候。通常在年降水量700 1200毫米的地區栽植為宜。它較為喜光,充足的光照能促進其生長髮育和結果。榛子對土壤的適應性較強...

用英語造句 有什麼東西能代替母親的關愛嗎

what can replace mom s affection?is there anything that can replace mom s affection?有什麼東西能代替母親的關愛嗎?affection n.慈愛,愛,感情,作用,影響例句與用法 1.every mother has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