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想問下,現在辭職後,如果不想讓這幾個險的手續作廢,應該怎麼處理?
你不用擔心,如果說按照你的要求,只要你在公司停交的當月在當地社保局交上保費即可。
公司如果不給這些手續怎麼辦?交了一個月的保險可以辦暫時終止嗎?
在員工離職之後,一般公司都會完善相關社保的手續,只是說時間的長短而矣。另外,社保是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的,換句話講,不存在專門去辦一個暫交手續。
(我現在不想上班,準備自己幹,想自己交!可不可已轉?時間上.手續上麻煩嗎)
手續上並不麻煩,只是時間上肯定會耽擱一段時間。因為單位會在你離職之後,在當地社保局辦理保險相關手續,而且這種情況,大多會採取集中辦理,所以就存在沒交的時間段。
其實什麼時候交,沒有什麼關係的,社保是可以按交了多少年計算,並不是一定要連續的時間,這點你不用擔心。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交了的話,以後交可以到社保局用身份證先做個掛失,然後辦新的交
3樓:
沒關係,儘管你手中沒有摺子,但是社保是按照個人身份證為帳戶的,你的繳費記錄是儲存在社保局繳費檔案裡的。即使你幾個月不交,當你想交的時候,可以先把中間的補齊,然後續交,不麻煩的,繳費只要去服務大廳就可以了。
4樓:中意保險
如果不想讓這幾個險的手續作廢,應該怎麼處理?公司如果不給這些手續怎麼辦?交了一個月的保險可以辦暫時終止嗎?
(我現在不想上班,準備自己幹,想自己交!可不可已轉?時間上.手續上麻煩嗎)
首先,可以轉,社保是國家強制險.手續上是檔案在**,就交錢到**.轉檔案到當地人材中心就行了,花不了多少時間也不麻煩.
其次,不用暫時終止,社保是按保費金額和人均收入來做的,你累積交的越多,以後得的也越多.自己交就是了.而且社保有交費年限限制,不達到一定年限是不提供保障的.
最後,給分吧~~
5樓:匿名使用者
不上班的時候,可以自己交。
到其他單位上班的時候,續上就可以了。
剛簽完勞動合同就不想做了怎麼辦
6樓:跳跳
勞動合同上肯定寫有不想做了怎麼辦的條款,按那個條款來進行違約責任就是了。
肯定有一個違約責任的哦,就是要賠錢的意思哦,一般是一兩個月的工資。當然也有人檔案什麼都沒交過去的話,硬走的也有。但是那種是違法。單位如果想追究是可以追究的。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1、預告解除
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兩種情形: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刻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注意: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所以你好好看看自己的合同,一般合同是有這些解除條件的約定的,你就按那個做就可以的。
7樓:茫茫人海一亮星
剛簽完勞動合同就不想做了怎麼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以下情況需要支付違約金:
1、單位安排過專項培訓,簽訂了培訓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任職期間給公司造成過損害的。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情況如果公司因為員工提出離職,剋扣工資都是違法的,如果個人有精力的話而且剋扣工資數額較大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讓公司支付。
8樓:卓行天下
建議你做下自我梳理,什麼樣的行業、崗位、工作環境等是你理想的,並大概有個輪廓再去溝通,或許有其他收穫。再來決定要不要繼續或離職。
9樓:萬古入長夜
勞務合同簽了,那麼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自己想好就行,能堅持多久,早點放棄比較好,對自己一定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10樓:edison大哥
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形式提出
離職申請,過了試用期提前一
個月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就行。
用人單位不批准也可以辭職。
用人單位也沒權力克扣工資。
—————————————————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
可以打勞動局**12333舉報
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樓:黃潔律師
回答可以跟用人單位告知一下既然上班第一天就簽訂了勞動合同,從側面來看,這家公司還是蠻正規的,畢竟如今很多公司試用期都是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要等到你轉正了才籤,一入職就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對勞動法這塊一定很看重,也是對求職者的一份保險和安心,但針對於這份工作來說,第二天你不想去了,可以跟用人單位的相關招聘人員告知一下,發個資訊也好,打個**也罷,這也是一種禮貌性的方式,說清楚不想去的原因就行了,用人單位也不會因為你簽訂了勞動合同來難為你,畢竟你才上班第一天勞動合同這個東西發揮不了很大作用。
和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後不想幹了,怎麼辦? 120
12樓:二寶家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以下情況需要支付違約金:
1、單位安排過專項培訓,簽訂了培訓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任職期間給公司造成過損害的。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情況如果公司因為員工提出離職,剋扣工資都是違法的,如果個人有精力的話而且剋扣工資數額較大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讓公司支付。
13樓:物聯生活
合同上規定的時間一年、兩年,是要求公司的,只要你提前一個月告知。少你一分錢都可以起訴公司。
14樓:匿名使用者
跟公司人力資源部協商,若離職不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公司一般是會同意離職的。
15樓:承運電子商務
首先在這個公司裡的誠信是不好保證
辭職後,工資會相對予以扣除。其他
16樓:
拿不到一個月的工資。
我在單位剛交一個月的保險,不想繼續交了,可以嗎?滯納金是怎麼回事?謝謝。
17樓:霸燈
交納社保對勞動者絕對是有好處的,因為社保費用大部分由所在單位出,個人只承擔很小一部分。而社保的獲益者是勞動者個人。有了社保,退休後就有了保障,無後顧之憂了。
千萬不能因為目前要讓你個人承擔一點而放棄自己的權益。當然,假如你決意要放棄不交也是可以的,但這樣做對您絕對不利,請三思而後行!
滯納金是對遲交社保的一種補償,每天按遲交社保金額的0.2%加收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的話就要扣手序費啊那些了。因為那個的猶豫期只有十天的。可能會扣你一半左右,具體的要看合同的,誰都沒有辦法。
不過可以讓我幫你看一下是什麼險種的看是不是適合你朋友,那樣比較好一點。
19樓:萍萍姐姐
只要交過了不交的也可以。不過再從新繳納的話要把n年n月的全部補齊(醫療)你說不繳納合適嗎?今後你不在單位工作了也沒有什麼可取的,想取就是叫退保,是最不明智的做法。
因為退保只能退個人賬戶的一點錢(不是所繳納的保費)所以你最好等有接收你的單位的時候再辭職。首先你現在要有接收的單位或者社保局的接收證明。然後到原來單位要把你以前的養老保險繳納憑證開具給你。
很有用的哦。因為今後不管你新的工作還是自己繳納都需要憑證。這樣帶到新的地方就是遷移。
剛交了一個月的社保,就離職了,要怎麼辦?
2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辭職的同時找用人單位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然後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
如果未找到新單位接收社會保險關係,可以先選擇個人繳費,等入職新單位後進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
《勞動合同法》第50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繼續找下家單位,上班後可以繼續交,只要在退休前累計交夠15年即可
養老保險需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即可
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只要在員工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即可。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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