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打離職報告公司不發工資,沒有寫離職報告,第二天就不上班了,公司要給工資嗎

2022-06-20 19:10:14 字數 5817 閱讀 2959

1樓:區樂仕

依據勞動法規定的不管以什麼理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以後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如拖欠工資的,當事人可直接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地的勞動部門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單位拖欠工資行為違法,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話您可以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以及工資的話,您可以收集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工資單據、相關的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有沒有交離還報告,都沒有理由扣工資的,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3樓:眾裡尋你千柏度

沒有提交離職報告就不上班屬於自動離職,即使你和對方打官司也打不贏!

4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現在趕緊打離職報告,

你都沒有上班一個月,

就口頭說想離職,老闆讓你想清楚

你就這樣走了?人家可以算你曠工的

還是好好和老闆說說,看看最好給你錢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沒有寫離職報告,第二天就不上班了,公司要給工資嗎

6樓:走向未來

這屬於擅自離崗。一般情況下不會給工資。因為辭職要提前30天寫辭職報告的。突然離職的話,工作都沒有交接,而且單位也沒有找好替你的人選。會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

公司規定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如果沒到時間就走那就沒工資,合法麼 20

7樓:憶如琳琅

公司規定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是合法的,申請辭職沒滿一個月就離職不給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正式職工離職的話,要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但是也不是強制要求。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第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所以,用人單位剋扣你工資的話,是不合法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樓:

根據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需要自己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在自己沒有錯誤的情況下,扣發工資是有經濟補償的。

9樓:baby赫赫嘎嘎

一般都是這麼做的,要看你們是否在合同中約定過。

10樓:水6元

你只有依法辭職才能得到工資,否則你擅自曠工走人,公司沒法給你發放工資。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公司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公司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公司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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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一個月了,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也不給我發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

11樓:獨愛悔亭

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公司拒絕協商,可以相勞動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因為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還遲遲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勞動爭議解決方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 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 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12樓:

如果和公司無法溝通的,建議通過勞動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

13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給你辦理辭職手續,是有什麼原因,一般的企業正式員工提出辭職,一個月以後就必須辦理辭職手續走人的。是不是公司需要你協助處理事務等,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一個月後公司不讓你走,你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讓他們協助你處理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已經遞交了辭職報告無需公司的離職手續。在辭職報告過後的一個月你就可以隨時離開工作單位。不付工資可以找勞動部門解決。

沒有寫辭職報告!公司可以不給我發工資嗎?

15樓:上海笙銘律師

不可以,那是你勞動所得。如果公司不給,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6樓:

不管以什麼理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以後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資。

如果拖欠工資的,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寫了辭職報告但沒有辦離職手續會發工資麼?

17樓:登笑容舒璞

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

用人單位對擅自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業將有權停止繼續繳納自離職工的社保及公積金)。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雙方有培訓協議,則需要履行勞動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不辦離職手續,不能讓單位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有序進行工作任務的相應調整,可能會給單位造成相應的損失。建議你提供書面申請說明具體情況,正常離職;如果因個人緊急原因建議與所在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離職手續辦理:

1、在這一個月期間,儘快的把本單位的特殊事項辦理乾淨。比如借出物品的歸還,工作的交接。

2、如果在此期間單位人事能幫你辦理檔案的事宜是最好的。可以提前預約做下面的事。

1).讓人事幫忙檢查檔案,最主要的是各個時期的資料。千萬查清楚,比如大學畢業時的派遣證,工作中的職稱評定資料。

如果少了有需要補的儘快辦理。還有就是檔案的裝訂(有的人才只接收裝訂好的,未裝訂的他們不收)。

2).查詢一下公積金賬戶,到單位管公積金的部門。問清楚你們單位公積金是國管的還是市管的。開具相應的賬戶資料。上面的準備工作做好了,進入實際的離職操作階段。

1).通知單位管保險的部門,停掉本月之後的保險。並且去新的單位管保險的部門提供身份證和醫療藍本。把保險續上。

2).去新單位人事部門開檔案的提檔函,如果單位沒有檔案的保管權。問清檔案都放在什麼人才。

如果單位不管檔案的事。就近找一個人才。人才都有保管檔案的業務。

同樣去開提檔函。然後回本單位提取檔案,並按提檔函上的日期規定(生育證明,工資證明),送回新單位。

3).去新單位問清公積金是國管還是市管。開具相應的賬戶資料。

回原單位將現在的公積金做轉出。問清多長時間能轉完,然後讓新單位查賬戶是否已經轉過來。上面的全部完成後問清原單位還有什麼特殊手續。

最後開具離職證明。拿著離職證明就可以去新單位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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