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歸我,男方不同意給我帶走,我可以強行帶走嗎

2022-06-15 21:35:46 字數 2368 閱讀 3609

1樓:雨吹風鈴

女孩歸你?是否經過了司法程式呢?女孩自己更願意跟誰呢?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可以強行帶走。

2樓:珈藍浩穰

不可以,要看法院判定誰更有撫養能力,若小孩小,你可以以小孩太小離不開你為理由

3樓:莫文澤丶

如果是法院判得話當然可以。如果男方不同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不過還是要看女孩自己。畢竟關係到孩子得身心健康。

4樓:白山飛狐

法院的判決或你們的協議為準

5樓:三角眼愛大黃牙

我一直覺得,女人十月懷胎,不管順產還是剖腹產,從坐月子到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寶寶就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是男人不能經歷和體驗的,寶寶跟著媽媽是理所當然的,希望你如願,加油!

6樓:t集團太子爺

你這麼笨呢可以偷偷的帶走嗎!您跟你老公說把小孩帶走他肯定不願意呢

7樓:在穆墩島吃湯圓的白蘿蔔

在這現實社會上,前提是你要具備有那個能力養大他們不讓他們受委屈,畢竟這社會,男的拖兒帶女照樣可以娶到媳婦,而女的拖兒帶女反而是你的累贅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可以。。。打官司。。法院會依照各方的經濟條件和工作。誰比較好法院就會判給誰。。假如孩子到了12歲以上會以孩子為準看孩子想跟誰

9樓:

以判決為準。誰說的也不算!

10樓:班浩漫

孩子歸我,這樣你們雙方不扁見

11樓:艹

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想想孩子!有些時候只是因為一點小事情!雙方冷靜冷靜!

12樓:林

你們之間是誰提出離婚的

13樓:home王其

話是不錯,寧拆十座廟…不悔一樁婚!但是為了孩子要把自己一輩子的幸福搭進去嗎?我贊成七樓的

14樓:姐的霸氣你的溫柔

要是法院判決的,你就可以帶走

15樓:悟愷歌

最好通過法院的支援。

1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給誰撫養,孩子就跟誰。

17樓:一杯熱咖啡丷

不可以。請問是法院判的嗎?

我認識一個女的,他要和他老公離婚,他老公不同意,他說叫我把她帶走……請我我可以把她帶走嗎?

18樓:最愛幻雪寶兒

呵呵 你們是什麼關係啊

你又為什麼要帶走她呢?

他們正在談事情 你一個局外人就不要瞎參和了還是等他們談清楚了再說吧

19樓:浮雲或有風吹散

帶走不帶走,,必須要離婚了才可以的哦..不然領不到證有什麼意義.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問題歸女方,如果男方強行帶走怎麼辦

20樓:匿名使用者

那得看什麼情況了 如果男方有能力給孩子一個相對舒適安全的環境 給男方帶一段時間也好 畢竟人心是肉做的 如果他不能給孩子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 那就報警

現在小孩撫養權在我這,不給男方,他強行帶走的話,我可以起訴他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雙方可以協商撫養權。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起訴由法院判決撫養權。需要律師方面的協助,可以到 法律援助貼吧 諮詢律師。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21、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23樓:大斌說財經

可以,到起訴的話,個人建議先不急。可以事先私底下溝通,進行協調,只有孩子的意願,加上誰能在未來給孩子更好的教育,才能使決定符合實際。

如果還不行,就向當地法院申訴。

24樓:好想你真的假的

他享有探視權的!強行帶走你可以起訴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報警,也可以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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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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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的經歷很相似。主要看你男朋友的態度了,如果他堅持要選擇你,你們就用真心來打動他父母。如果他猶豫了或者提出分手了,那你就放棄吧,不要折騰自己了,沒用的。我的前任性格懦弱選擇了放棄,希望你比我好運。用你們的真心去打動他的父母吧 相信總有一天他們會同意的 加油 孝道與愛情不能共存,是一個誰都不希望見...

男方提出離婚,可女方不同意離,法院會判離婚嗎

夫妻一方不願離婚,或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可以有主張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只要主張離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在法院調解無效前提下,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