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離婚,可女方不同意離,法院會判離婚嗎

2021-05-05 20:52:00 字數 4582 閱讀 3842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一方不願離婚,或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可以有主張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

只要主張離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在法院調解無效前提下,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可判決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寒豆小姐

女方懷孕期,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沒有以上情形,且有符合法定離婚的情形,法院會准許離婚!

離婚時,男方沒有重婚、家庭暴力等過錯的,對女方沒有賠償責任!

4樓:li國豪

你是關心能不能判決,還是關心賠償啊?男方為什麼要離婚?你沒什麼過錯嗎?

5樓:

有足夠的理由法院就會受理,不過你這個情況沒戲

6樓:真的好界

為什麼男方要離婚,又為什麼你不肯離

如果男方提出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一個主要

標準也是唯一標準在於夫妻雙方感情卻已破裂,只要感情確實專破裂,無法繼續

屬共同生活,就可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但是訴訟離婚也有限制(只限於訴訟離婚),限制在於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對於男方除外情形主要為女方所懷的孩子不是男方的,以及女方有重大過錯的)。 即使一方不同意離婚,但只要感情確已破裂,法院還是會判決離婚的,當然這種情況可能需要在6個月後,再次提起離婚之訴,原因在於訴訟法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六個月後再次起訴,法院會受理,並且一般情況下會判決離婚。 在法律實踐中,離婚是一定能離成的,而且很容易離,難點在於財產如何分割。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有不是概不負責。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訴,會不會離婚法官要判斷你們的婚姻還可不可以挽回,如果真的沒辦法在一起法官會判離婚的,這樣的官司可能會調解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起訴離婚只有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如果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會判離嗎

10樓:陳律師

一、法院將依法處理:

1、法院會先調解;

2、調解不成,一般情況,如果認版定兩人感情確實已經破裂權,會判離婚。

二、按《婚姻法》的規定,准許離婚的情形:第三十二條 【訴訟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基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看法院怎麼認定了

如果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了

就可以判決離婚。

12樓:雀舉連元綠

單方可提出,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了。相方同意的話,簽字後立即離婚。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一方不同意,必然先進行調解。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有孩子麼,孩子多大,誰有過錯,這都是主要原因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判離,第一次**會調解

男方起訴了,女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16樓:丁俊濤律師

你好,離婚案件**當事人需要出庭。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有以下五種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以下情形也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精神病史,婚後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9)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訴訟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堅持離,法院會判嗎

17樓:儆櫟

你好一般夫

bai妻一方要求離婚,du另外一方堅決不zhi同意離婚的,如dao果沒有回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答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18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bai到法院起訴離婚du

,法院是否判決zhi離婚是依據夫妻雙方dao感情是否破版裂,如果起權訴離婚一方有證據表明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除非你拿出家暴、出軌等有利的證據。實在不行你就分居唄!分居兩年也是可以判離婚的

20樓:筱超團隊

不會的 要雙方都同意,除非他們之間存在暴力之類的行為

21樓:熱水器快修

要理由和證據。但也可強制離。但要代價

22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後才可以判吧!

23樓:凡塵小賢之暮光

理由充分合理,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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