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誰先提出誰吃虧嗎,夫妻離婚,誰先提出誰吃虧,是真的嗎

2022-06-09 23:25:51 字數 5146 閱讀 1390

1樓:北京律師薛媛

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不影響後續法院審理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2樓:法邦網專家

法律沒有規定誰先提出離婚在財產或其他方面吃虧的問題。起訴離婚是雙方的權利,任何一方均可提起離婚訴訟,為避免財產損失,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可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樓:滿嘴胡說**律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嗎?不是這樣的,要有錯過方

4樓:華律網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願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係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麼,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一方就應多分財產。

於是,有的夫妻在感情上確已破裂,但害怕在分割財產上吃虧,寧願拖著而遲遲不願提出離婚。有的當事人為了在財產上佔便宜,採取軟硬兼施手段,誘騙、逼迫對方,甚至不惜虐待、毆打對方,以達到對方先提出離婚的目的。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

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時,不是看誰提出的離婚,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秉公而斷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所以從法律的層面來說,誰先提離婚沒有任何關係。

夫妻離婚,誰先提出誰吃虧,是真的嗎

5樓:華律網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願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係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麼,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一方就應多分財產。

於是,有的夫妻在感情上確已破裂,但害怕在分割財產上吃虧,寧願拖著而遲遲不願提出離婚。有的當事人為了在財產上佔便宜,採取軟硬兼施手段,誘騙、逼迫對方,甚至不惜虐待、毆打對方,以達到對方先提出離婚的目的。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

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時,不是看誰提出的離婚,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秉公而斷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所以從法律的層面來說,誰先提離婚沒有任何關係。

6樓:愛穿拖鞋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這說法,並沒有法律依據。夫妻雙方都有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其中,離婚自由,就是婚姻當事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離婚問題。

公民享有了離婚自由,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離婚,何時離婚。夫妻任何一方只要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時,當事人雙方都有權提出要求解除婚姻關係。

而離婚時財產、孩子問題的處理,與誰先提出離婚的問題沒有直接關係。

1、在財產分割方面

夫妻雙方不論誰先提起離婚,都不會影響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人民法院並不會因為誰先提起離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據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及方便生活、有利生產的原則處理財產問題,並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決。

2、在孩子撫養方面

夫妻雙方對孩子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7樓:律師張蕊

誰先提出離婚申請,誰就吃虧?這個說法是否屬實?聽聽專家怎麼說

夫妻雙方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吃虧嗎?

8樓:臨江林區基層法院

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

9樓:華律網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願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係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麼,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一方就應多分財產。

於是,有的夫妻在感情上確已破裂,但害怕在分割財產上吃虧,寧願拖著而遲遲不願提出離婚。有的當事人為了在財產上佔便宜,採取軟硬兼施手段,誘騙、逼迫對方,甚至不惜虐待、毆打對方,以達到對方先提出離婚的目的。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

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時,不是看誰提出的離婚,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秉公而斷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所以從法律的層面來說,誰先提離婚沒有任何關係。

10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不對。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原告」和「被告」是訴訟當事人、訴訟地位的代名詞,並不說明誰是誰非,當然也就不影響離婚時的財產處理。

在家庭財產的處理上,《婚姻法》第39 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法院只好在判決離婚的同時,以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為原則,同時考慮財產的具體情況、雙方各自的經濟收入、離婚後子女的撫養等方面,將財產一併判處。

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嗎

11樓:華律網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願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係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麼,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一方就應多分財產。

於是,有的夫妻在感情上確已破裂,但害怕在分割財產上吃虧,寧願拖著而遲遲不願提出離婚。有的當事人為了在財產上佔便宜,採取軟硬兼施手段,誘騙、逼迫對方,甚至不惜虐待、毆打對方,以達到對方先提出離婚的目的。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

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時,不是看誰提出的離婚,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秉公而斷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所以從法律的層面來說,誰先提離婚沒有任何關係。

12樓:最愛彩虹糖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這說法,並沒有法律依據。夫妻雙方都有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其中,離婚自由,就是婚姻當事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離婚問題。

公民享有了離婚自由,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離婚,何時離婚。夫妻任何一方只要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時,當事人雙方都有權提出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離婚時財產、孩子問題的處理,與誰先提出離婚的問題沒有直接關係。

1、在財產分割方面

夫妻雙方不論誰先提起離婚,都不會影響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人民法院並不會因為誰先提起離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據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及方便生活、有利生產的原則處理財產問題,並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決。

2、在孩子撫養方面

夫妻雙方對孩子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擴充套件資料

子女撫養關係

1、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對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4、對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財產關係

1.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男女一方婚前、或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13樓:雜談趣事

結婚之前還是要慎重考慮,另一半,和自己的相處的要確認,兩個人能夠長遠相處下去才能夠真正走進婚姻,婚姻對一個人的影響是一輩子的,哪怕兩個人離婚了,生命中仍然有這樣一段不可磨滅的現象,也佔用了生活中非常大的一部分精力和時間,所以說慎重考慮自己的婚姻狀態。

14樓:

誰先提出離婚就吃虧嗎?衷震律師:我與丈夫結婚已4年,生有一子,現3歲。

婚後感情一度尚可,後因生活瑣事,加之他移情別戀,兩人關係逐漸疏遠,現分居1年多。他既不盡家庭義務,也不與我協商怎麼辦。我想去法院起訴,與他離婚,早日解除這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

可聽人說,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吃虧。請問,此說法成立嗎?我能否先起訴離婚?

解答:首先告訴你,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這完全是一種誤解和認識上的誤區。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夫妻雙方有權在感情不和、和好無望的情況下提出離婚要求。當然,對於離婚應慎重,我們反對因區區小事,草率離婚。

這畢竟對雙方和子女是一種痛苦的事,不到萬不得已,沒有必要離婚。誰先提出離婚,這本身無過錯,也不存在吃虧問題。這可從因離婚而牽扯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兩方面說明。

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司法解釋,對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問題,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處理。因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厭舊而離婚的,處理財物時,要注意照顧無過錯一方和子女的利益。

按照《婚姻法》第36條第1款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對於離婚後子女歸誰撫養,法院處理原則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當然,部分公民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可能是先起訴離婚,必須預交訴訟費的角度來認為的,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行政訴訟都必須預交訴訟費用,待訴訟結束後,法院一般按照誰敗訴誰承擔、雙方都要責任的雙方承擔的原則決定起訴費用的承擔。因此,預交訴訟費用不存在吃虧問題,而是公民進行訴訟應盡的義務。

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就要淨身出戶,誰先提出離婚誰淨身出戶的約定有效嗎

沒有這樣的規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

離婚誰先提出對孩子撫養權有影響嗎

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信誰都不願意面對,但是當夫妻關係惡化到一定程度,總有一方會先提出離婚,那麼,離婚誰先提出離婚有區別嗎?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誰吃虧呢?有些離婚當事人認為,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被提出離婚的一方就應多分財產。於是,有的夫妻在感情上確已破裂,但害怕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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