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沒有證據怎麼辦,怎樣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

2022-05-23 18:55:21 字數 1423 閱讀 5726

1樓:華律網

法院一般認可證據形式有: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醫院的就診記錄等。沒有證據,受害方的主張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注意取證:可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時及時報警;一方在受到傷害時一定要及時去醫院就醫,並將醫院開具的檢查報告、病歷記錄等相關材料要儲存好;若施暴一方事後悔過,受害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施暴方書寫保證書,明確其實施家庭暴力細節,並保證日後不再出現施暴行為。除了書面的保證書,受害人還可以將施暴方悔過時的談話進行錄音。

怎樣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

2樓:華律網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希望每一個公民或組織發現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通過報警等方式積極伸出援手;同時提醒每一個遭到家庭暴力的人,當你遭遇到家暴時,應注意這些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傷害:一、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可求助的房間。二、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

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三、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

反家暴法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後應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七)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首先要報警,**的出警記錄是重要證據之一。其次可以收集家人、鄰居等知情人的證人證言。另外,還包括醫院診斷證明等。

家庭暴力怎麼辦,如何蒐集家庭暴力證據

4樓:長沙張梅律師團隊

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報警,警察會根據情節輕重,對施暴者行政處罰或刑事拘留,同時警察的出警記錄可以作為家暴的有力證據,你也可以要求警察對施暴者出具告誡書,如有再犯,必定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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