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欲離婚,有一女三歲,女方沒工作孩子能否判給女方,孩子生活費是按基本工資算還是按工資加獎金算

2022-05-08 09:02:13 字數 1764 閱讀 9196

1樓:月色

根據婚姻法律規定,撫養費主要包括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標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一)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計算,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的,可依當年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來定;

(三)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實踐中,對於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為:

1、在法庭庭審中,雙方認可一個數目,由另一方一次性支付給對方;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對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週歲時止。

若離婚後一方經濟狀況發生變動,或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請求,由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來判決。

(四)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五)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2樓:易知緣

可以判給女方,孩子生活費可以約定每月給多少。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如果女的沒有工作孩子很有可能會判給男方,因為法院會考慮那一方能夠給孩子更好的條件。第二,生活費是按照當地的生活最低標準來給你,當然你們可以協商給多少按月還是一次性給清都可以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應該諮詢一下律師比較清楚,現在的法律我們也不太清楚,如果女方沒有工作是不可能判給女方的,除非男方同意才可以,為了小孩子的將來一定要考慮清楚,多為小孩想一想,其實最受傷害的小孩子,對她的將來影響很大的。

5樓:持久猛

如果要是你有責任的話,生活費都要你出,如果是我肯定自己全部買單

兩夫妻離婚,女方沒工作,小孩三歲半了該判給誰?

6樓:新面孔做眼袋v中山

判給 男方的機率大 因為男方有經濟能力撫養小孩

7樓:1愚者

不好說,有可能男方,他有經濟能力撫養,如果是女方,微薄的撫養費養不起母子。你好好想想。

我結婚4年了 現在夫妻感情不合,有一3歲女兒!我有工作!女沒有工作,期間女方帶孩子,女方提出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我知道的是孩子跟誰,房子就歸誰。一般來說,女孩子跟媽媽比較好,不過如果再碰上一個禽獸的爸爸就是悲劇的悲劇了。女人其實比較好哄的,**出的問題可以努力彌補,甚至改進一下,「夫妻吵架不過夜」,兩口子哪有幾個不吵架的,哪有幾個吵架不提出離婚的,如果吵架就離婚,那這個世界也剩不下幾對了。

希望你們能夠從婚姻破碎的邊緣重獲新生,祝福你們,為了孩子,改變一下自己,畢竟當初你們是彼此從滿了信心才走到一起的。珍惜身邊的人,別輕易放棄!

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婚前購的,可歸男方。婚後購的,各50%。存款各50%。借款要歸還,

起碼50%。女兒誰要給誰,女方有優先權。都不要,歸經濟條件好的一方,目前條件看歸男方。

10樓:幼兒園檔案資料

這些可以通過協商決定~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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