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資有欠條欠了一年了但老闆現在說欠的錢數不對

2022-04-01 18:03:51 字數 1340 閱讀 6459

1樓:微風

欠工資有欠條,欠了一年了,但老闆現在說欠的錢數不對,應當以欠條為準,勞動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勞動者可以持欠條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地進行。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 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2樓:書生之見是我

為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這一要填寫單子,記錄單號。避免不付責任的工作人員應付你,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老闆壓了工資我該打什麼電話投訴,老闆欠工資打哪個電話投訴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或者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 本人身份證 用人單位全稱 負責人姓名及聯絡 ...

老闆欠我1萬多工資,兩年了,有欠條。請問有起訴時效嗎

可以持該欠條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情形下視為託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訴訟時效為二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即從對方應當支付之日開始計算。若未過兩年則,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三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

我老闆欠我工資一年多了怎麼辦,老闆拖欠我一年多的工資,我該怎麼辦啊?

根據自己所籤合同,找當地監察部門處理,會得到很好的解決。有有正規的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仲裁去起訴去。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拿欠條到法院去起訴他。如果數額大,他又賴著不還,就起訴他,勞動仲裁部門會給你做主的,但你一定要有足夠的證據。當然這是沒辦法了,才會用的法子,儘量不失和氣,通過當面協商解決為好。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