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剛退學去餐廳打工然後他告訴我工資2600三天試用期幹了十五天被開除了還說不發試用期工資

2022-03-29 12:41:18 字數 4077 閱讀 2494

1樓:訟虎法務

你好,你可以先找他協商要工資,協商不成如果有證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用人單位招工時填寫的登記表、報名表等招聘記錄,考勤記錄;錄音證據或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證明你在那裡幹了多少天的工作,也可以通過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利益。

要工資能否順利最重要的是要看你入職是否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只是一般新店規模不大,有的小規模的店不會籤一些正式的合同,僱傭時只是用的口頭協議,一般只是口頭協議很難用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2018哈哈

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也可以去工商管理投訴,16歲太小了,餐廳僱傭你本身就是違法的,他必須給你工資。

3樓:做我自己

這種情況下,企業是違法的,應當先算出你已經付出的勞動報酬,如果企業有證據證明是因為你的過錯導致直接損失,可以從你的工資中進行扣除,但是不能一分錢不給你發放。

4樓:112333束脩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單位應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拖欠工資,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可以申請仲裁,電聯12333。

仲裁流程: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拖欠工資屬於違法行為。

6樓:水6元

就是上一天班也必須得一天工資,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就是違法。

用人單位的違反《勞動法》第50、91條,《勞動合同法》第30、8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5~9條,勞部發〔1995〕226號《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三~四,《勞動法意見》63~64、91規定剋扣、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應當立即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投訴,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

**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諮詢、舉報、投訴**。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何開除?是否給餐廳造成嚴重後果?

8樓:匿名使用者

沒合同?報警吧小夥子

畢業生應聘試用期有工資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沒工資誰去啊,300就300,600就600,即使低也要有工資...人也要吃飯啊,白乾活難道你願意!包吃沒工資說得過去,不包又沒有工資,誰幹...

你還沒有聽過人家用完試用就炒了,然後再請過試用...如此一來他不就長期不用付工資拉,我說得對吧,你讓他們籤三方協議(問學校的老師要),他們想不給工資也難!或許他們知道你要他籤三方,他們可能就說不請了!

10樓:

我是去年畢業的 我也算是過來人了 一般沒有畢業證是不會和你簽訂就業合同的 不過應該簽訂協議 沒有協議是不行的 還有就是應該有工資的 但有些單位要求很苛刻不給工資 我個人建議不要去這種地方 因為一個單位沒有魄力拿出這點資金引進人才 去了也沒意思。

11樓:小鬼很當家

要是我有這樣的機會,我就義無反顧的去,管它有沒有工資

關於求職就業的案例分析 10

12樓:可愛霸氣你晨哥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zgj8096無悔

一年合同試用期應該一週 明顯欺詐 可以走司法途徑

①單位與我訂了一年的試用期 ②單位說我的工資是去年就業人員的60% ③我幹了2個月,不知道什麼原因

14樓:蘇州樑律師

1、一年的試用期明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法律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

2、工資是去年就業人員的60%違反了法律規定,法律規定工人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數額。

3、單位必須出具書面的通知,並告知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這一點也違法。

籤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呢?一些法律專家認為,要特別注意下面幾件事:

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勞動合同有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要籤書面合同,並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現在有些單位用人很不規範,不願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也有的單位領導圖省事。這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

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法律依據。 試用期內也要籤合同。這一點往往被勞動者所忽略,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員工。這種方法對用工單位來說,省事又省錢,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聽、多想、多看(參看別人的合同),避免籤「口頭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合同。 一邊倒合同不能籤。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相對弱勢地位,

所以,相當一些勞動者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職時面對用人單位單方制定出的勞動合同文字,心裡可能有很大的意見,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見。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見,往往被用人單位拒絕後,也不敢再堅持己見,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時簽了字,先得到這份工作在說。

但是從法律角度上看,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是表示自己對這份合同認可,並願意遵守和履行這份合同的行為。如果拿不出用人單位在籤合同時採用了脅迫或欺詐的證據,就只能被認定為這使自己的真實意思所為,就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的勞動合同。

15樓:尐男仔

無故解僱員工單位需賠付員工兩倍工資的

面試得了一家公司,之前說實習加就業試用期三個月都沒有工資…… 30

16樓:灰網

在工作期間,明知道當時因為電氣焊打了眼,還讓從事高危險工作,從4米多高腳手架掉下,導致腰椎2處壓縮11 分鐘前

電氣,腰椎,求職就業

回答數1懸賞5

在工作期間,明知道當時因為電氣焊打了眼,還讓從事高危險工作,從4米多高腳手架掉下,導致腰椎2處壓縮性骨折,其一處達到三分之一,肺部挫傷,請問這屬於什麼行為,算是幾級輕傷?**

我去應聘的時候說有7天試用期,又說試用期有工資的,什麼意思?

17樓:悅讀職場

試用期最少也要一個月,7天適應期吧,但是這樣的單位一般都不是什麼好單位。

18樓:律達網法律服務

律達網:

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但是試用期內不合格可以無償與你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就業求職】如何和公司談工資。現在面試已經到了最後一步,體檢完了,想請大家幫幫幫忙談談工資。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主動發問「像咱們這樣大的企業,都有自己的薪資制度,能簡單介紹一下麼?」,放心,他不會為了少給你工資,故意少報的。正規的企業發工資的不是人事部,是老闆。

跟你面試的不是人事部就是行政部,他們都不會說謊的,老闆面試的話,更不會,畢竟他要的是人才。

然後根據他給的公司薪資制度,來說自己的希望。比如他說某某級別以上的是4000左右,你覺得能接受,就說「一切按公司制度走吧」,如果你不能接受,反問,「我希望工資是4500,公司這邊考慮一下」,你也可以說「我的期望工資是4500,但現在我可以接受4000,希望公司根據我的工作表現半年內能給我加薪一下」——南陽人才網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學歷在那 另外你也看到了同行的待遇 你跟他們也是差不多的 沒有什麼可顧慮的,這是你們商量的過程,在你的同行和學歷這兩方面談,能力就得看你以後的表現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先差不多就行了,以後再談可能會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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