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近親屬有精神損害賠償嗎,交通事故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嗎,金額如何計算?

2022-03-29 00:35:25 字數 5351 閱讀 2228

1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 條規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親屬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的賠償。如果死亡人沒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親屬方可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2樓:千祺瑞

答:交通事故近親屬事實應該有精神損害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直系家屬可以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如果只是近親屬的話是不可以的

4樓:王元頁

受害人死亡,近親屬才有精神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交通事故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嗎,金額如何計算?

5樓:月醉清風的家

1、致受害人傷殘的,其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可以按期傷殘等級,一級的按100%計算,二級的減少10%,依此類推,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標準的50%計賠。

2、致受害人死亡的,其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可以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死亡補償費規定標準的50% 計賠。

3、致受害**產和致受害人的特定紀念物品丟失或者毀損的,其精神損害賠償數額要以按因流產的實際費用和特定紀念物品的實際價值適當計賠。

4、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在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方面因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都主張賠償數額不宜過高,但當事人在起訴時動輒提出索賠幾萬元以上甚至百萬元精神賠償金的請求,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以侵權人的過錯程度,行為後果,賠償能力及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該司法解釋的施行,為人民法院判決提供了依據,但同時賦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權,由於沒有明確賠償數額如何計算,有無最高或最低限額等問題,事實上增加了處理難度。

5、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裁決,以法官自由裁量權的使用為轉移,因而在審判實踐中,它便會使法官存在濫用自由裁量權,憑著主觀直覺或同意不斷作出自由裁量決定的現象,雖然交通事故案件中影響受害人精神傷害程度的標準個案千差萬別,但法官司要綜合事故後果,責任人大小(含過錯程度)賠償能力來作出認定,前者事故後果和責任大小容易掌握;後者賠償能力,由誰負責承擔舉證責任及如何認定難於掌握,這時,一審法官以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判決結果,也可能被二審法官以自由裁量權輕易取代。  相關知識閱讀:交通事故找誰賠

1、對事故後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麼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於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後,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6樓:手機使用者

文道全律師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可以得到賠償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誰可請求交通事故精神賠償

受害人或死者近親屬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受害人因侵權致殘或死亡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達不到評殘標準的輕微損傷的受害人是不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的。

2、侵權人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侵權人是否需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應以其承擔何種事故責任來確定。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45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四種。

《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由此可見,承擔侵權民事責任是以存在過錯為適用要件的。因此,受害人或死者近親屬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也應以侵權人在交通事故中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為界限。

如果侵權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侵權人就存在過錯或其過錯行為起主要作用,而受害人純屬於被侵權人。因此,受害人或死者近親屬依法可請求對方承擔事故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侵權人負事故的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本身也是侵權人,依法應承擔事故賠償責任,因此,受害人就不能請求對方承擔精神賠償責任。

希望對你有幫助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等等。

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9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 條、7 條規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對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了事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但這種創傷並不止於身體的傷痛,尤其死亡給受害人家屬帶來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難以彌補的。

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賠中,他們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取得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是完全合理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 條規定,在交通事故索賠中,當事人應該在提出人身侵權賠償的同時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否則,人身侵害訴訟結束後,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 條規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親屬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的賠償。如果死亡人沒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親屬方可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重大交通事故家屬有沒有精神損失費由誰來出

10樓:李建成律師

重大交通事故家屬可以向肇事者主張精神損失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11樓:賠說

賠說來回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後續**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輔助器材器具、交通費、鑑定費等等費用。

其中,在交強險範圍先進行賠償,超出交強險部分,按照雙方事故責任進行分攤。

請採納~~祝你好運~

交通事故一定要傷殘以上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定上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是不會得到支援的,實踐中就是這樣,很無奈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傷殘的話,法官是不會判精神損害賠償的。就算是十級傷殘,也在5000以內。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是定殘之後才支援精神撫慰金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因事故導致流產等。

15樓:3217王

每天20元,如果醫生有特別的要求營養,可能會增加。至於精神損失費,其實按照最高院關於精神賠償的司法解釋,傷殘賠償金已經涵蓋了精神賠償了,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部分精神損失費,根據傷殘程度賠償,有的地方高院自己制定了關於精神賠償的標準,所以這個屬於法官自由裁量的尺度,並沒有具體標準。

16樓:劉豫川健

這就要看法官怎麼判了,這屬於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需要有實際的傷殘才可以。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一般很難得到支援啊!

車禍賠償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賠償嗎?

19樓:等待晴天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l條、第7條規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對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了事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但這種創傷並不止於身體的傷痛,尤其死亡給受害人家屬帶來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難以彌補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賠中,他們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取得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是完全合理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在交通事故索賠中,當事人應該在提出人身侵權賠償的同時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否則,人身侵害訴訟結束後,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笫7條規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親屬,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的賠償。如果死亡人沒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親屬方可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等等。

21樓:北京杜律師

不是所有的車禍都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通常如果造成殘疾,或者毀容等後果的,法院一般支援精神賠償。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進一步聯絡我。下面紅色名字有我的聯絡**。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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