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和匯票有什麼區別,支票。匯票。本票。三種票據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2022-03-22 10:16:31 字數 6634 閱讀 9846

1樓:東奧名師

本票和匯票的區別:

概念不同: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我國《票據法》規定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付款期限不同:

匯票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個月,同城異地都能用。

本票付款期為2個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

種類不同:

匯票的種類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本票的種類是銀行本票,包括定額和不定額。

性質不同:

匯票的性質是委付**。

本票的性質是自付**。

出票人的責任不同:

匯票的出票人無直接支付的責任,只有擔保責任。

本票的出票人有直接支付的責任。

2樓:牽著你的手

本票與匯票的區別

1、基本當事人不同。

本票有兩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是承諾式票據;

匯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無條件地支付給收款人的書面支付命令,付款人沒有義務必須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兌了匯票,所以匯票是命令式或委託式的票據。

3、包含的交易數不同。

本票包含一筆交易的結算;匯票包含兩筆交易的結算。

4、承兌等項不同。

本票不須:(1)提示要求承兌;(2)承兌;(3)參加承兌;(4)發出一套。

匯票以上四條均有。

通常匯票由出票人簽發一套,一般為兩份正本,第一份寫名「first of exchange(1)」,第二份寫明「second of exchange(2)」,如果其中一份已憑以付訖款項,另一份便自動失效,所以,許多匯票均註明「付一不付二」。

5、國際本票遭到退票,不須做成拒絕證書。匯票則要求。

6、主債務人不同。

本票:出票人;

匯票:承兌前,是出票人;承兌後,承兌人。

7、本票不允許制票人與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個當事人,匯票允許出票人與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個當事人。

3樓:匠子金融

1、本票是自付(約定本人付款)**,匯票是委付(委託他人付款)**。2、我國的票據在使用區域上有區別。本票只用於同一票據交換地區,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3、付款期限不同。

4樓:收杆魚

本票是見票即付,不需要承兌;匯票需要承兌。

5樓:夏天肥魚

1、本票是自付(約定本人付款)**;匯票是委付(委託他人付款)**;支票是委付**,但受託人只限於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2、中國的票據在使用區域上有區別。本票只用於同一票據交換地區;支票可用於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為2個月,逾期兌付銀行不予受理;中國匯票必須承兌,因此承兌到期,持票人方能兌付。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人賬戶不足支付時、其開戶銀行應將商業承兌匯票退給收款人或被背書人,由其自行處理。

6樓:煙笑槐

銀行本票是由銀行簽發並保證況付的,見票即付款,信譽高,支付功能強;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那個銀行開戶的企業(單位)簽發的,銀行在見票承兌時,要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而且,企業(單位)要在匯票到期前將票款存入銀行,以備銀行在匯票到期日或見票付款的當日,如果企業(單位)在匯票匯票到期日,沒有將足額(與匯票金額一致)的票款,存入銀行的話,銀行依然會見票付款,但是,銀行就要對出票人(企業、單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收取罰息。

7樓:燭光下的烏邦託

匯票(bill of exchange,簡稱 draft 或 bill )是最重要的一種票據,由於其最能反映票據的

性質、特徵和規律,最集中地體現票據所具有的信用、支付和融資等各種經濟功能,從而成為

票據的典型代表。匯票是 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

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

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法所稱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本票與匯票之間的區別有:

1. **性質不同。

匯票為委付**,本票為自付**。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諾,匯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

款的委託或指示。

2. 主債務人不同。

匯票為委付**,主債務人承兌人,無承兌人時,則無主債務人;本票為自付**,出票人為

主債務人。

3. 有無承兌不同。

本票無需承兌,匯票除見票即付的匯票外均可以或應當請求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本票也無

需承兌,而應當見票,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必須請求承兌,以確定匯票的到期日。

4.有無資金關係不同。

在票據的基礎關係中,由於匯票為委付**,所以一般都必須有資金關係;本票為自付**,

一般都不需要有資金關係。

5.出票人和背書人責任不同。

匯票的出票人應負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本票的出票人應負絕對付款責任;匯票的背書

人也應負承兌和付款的擔保責任,本票的背書人僅負付款的擔保責任。

6.付款人的責任不同。

匯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兌時,可以不負任何票據責任,只有經承兌而成為承兌人後,才負付款責

任;本票的出票人即為付款人,自出票之後即應負絕對付款責任。

7.票據種類不同。

在我國現行《票據法》中,本票僅指銀行本票,而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

8.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僅限於見票即付,而匯票可以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見票後不定期付

款。 9.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1個月,而匯票的付款期限無此特別限制。

支票。匯票。本票。三種票據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8樓:魚憶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面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這裡所說的「本票」僅指銀行本票。

支票、匯票、本票三者的區別:

(一)、匯票與本票的區別

1.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見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票據法所稱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3.我國的本票和匯票的區別主要有:

(1)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而本票當事人只有二個;

(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於是銀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免票即付,而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最直接的區別是,匯票是出票人讓他人付款,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

(二)、匯票與支票的區別

1.支票的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付款人則不以銀行為限。

2.支票均為見票即付,而匯票則不限於見票即付。

3.在我國,支票主要分為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是辦理同城轉帳結算的。 匯票主要是用於外埠結算的。

4.出票人不一樣:支票和商業匯票是企業,銀行匯票是銀行。

5.支付方式不一樣:支票和銀行匯票是見票即付,商業匯票是指定日期。

6.承付期不一樣:支票10天,銀行匯票1個月,商業匯票6個月內。

7.信用度不一樣:商業匯票低,支票較高,銀行匯票高。

(三)、本票與支票的區別

1、本票和支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本票是由銀行開的,支票是單位或個人自己開的。

2、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支票是委託支付**,但受託人只限於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3、記載絕對事項不一樣,本票的收款人名稱是絕對記載事項,而支票不是,可以授權補記。

支票、匯票、本票三者的聯絡:

1.具有相同的匯兌功能,憑藉票據的這一功能,解決兩地之間現金支付在空間上的障礙。

2.同樣具有信用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時間上障礙。票據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支付憑證。

3.最大功能是支付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手續上的麻煩。

票據通過背書可作為多次轉讓,在市場上成為一種流通、支付工具,減少現金的使用。而且由於票據交換制度的發展,票據可以通過票據交換中心集中清算,簡化結算手續,加速資金週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

擴充套件資料:

1、匯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2、本票:商業本票、銀行本票。

3、支票: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劃線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

票據具有其獨特的法律屬性:

(1)票據是設權**,**權利因作成**而創設。

(2)票據是債權**。票據權利人對票據義務人可行使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3)票據是金錢**。票據以一定的金錢為交付標的。

(4)票據是流通**。票據通過背書或交付而轉讓,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5)票據是無因**。票據權利的成立,不必以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原因關係的成立為前提。

(6)票據是文義**。票據上所創設的權利和義務,均依票據上記載的文字內容來確定。

(7)票據是要式**。票據必須依法定形式製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票據是佔有**。任何人慾主張票據權利,就必須實際佔有票據。

(9)票據是提示**。票據權利人請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權時,必須向義務人提示票據。

(10)票據是返還**。票據權利人在實現票據權利後,必須將票據返還給義務人。

9樓:西郊有雨

一、支票、匯票、本票三者的區別:

(一)、匯票與本票的區別

1.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見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票據法所稱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3.我國的本票和匯票的區別主要有:

(1)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而本票當事人只有二個;

(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於是銀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免票即付,而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最直接的區別是,匯票是出票人讓他人付款,而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

(二)、匯票與支票的區別

1.支票的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付款人則不以銀行為限。

2.支票均為見票即付,而匯票則不限於見票即付。

3.在我國,支票主要分為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是辦理同城轉帳結算的。 匯票主要是用於外埠結算的。

4.出票人不一樣:支票和商業匯票是企業,銀行匯票是銀行。

5.支付方式不一樣:支票和銀行匯票是見票即付,商業匯票是指定日期。

6.承付期不一樣:支票10天,銀行匯票1個月,商業匯票6個月內。

7.信用度不一樣:商業匯票低,支票較高,銀行匯票高。

(三)、本票與支票的區別

1、本票和支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本票是由銀行開的,支票是單位或個人自己開的。

2、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支票是委託支付**,但受託人只限於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3、記載絕對事項不一樣,本票的收款人名稱是絕對記載事項,而支票不是,可以授權補記。

二、支票、匯票、本票三者的聯絡:

1.具有相同的匯兌功能,憑藉票據的這一功能,解決兩地之間現金支付在空間上的障礙。

2.同樣具有信用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時間上障礙。票據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支付憑證。

3.最大功能是支付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手續上的麻煩。

票據通過背書可作為多次轉讓,在市場上成為一種流通、支付工具,減少現金的使用。而且由於票據交換制度的發展,票據可以通過票據交換中心集中清算,簡化結算手續,加速資金週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

擴充套件資料:

支票使用

1、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簽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順延)。

3、支票簽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它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之一證明。

4、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止付;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6、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銀髮【1997】393號)「第一百二十五條 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退票,並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於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簽發空頭支票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05】114號)「第(一)實施處罰的主體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實施對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欠賬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處罰。《支付結算辦法》第125條、239條規定停止執行。」

請問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匯票,期票,都有什麼區別

現金支票一般是用於本公司從公司帳上支取現金用的,轉賬支票是用於公司給其它單位支付。匯票和期票因為我不常用所以現在不太瞭解了 現金支票是用於支取現金的票據,一般在單位要提取備用金或其他用現金結算的需要的時候,向銀行提示付款,支取現金 轉賬支票是用於轉賬的票據,和現金支票的區別是現金支票只能支取現金,轉...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有什麼區別,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區別有那些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1 銀行匯票主要用於異地結算,而銀行本票只用於同城。2 付款行不一樣,銀行匯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統或他系統的異地他行。而本票是誰開誰...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區別,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區別有那些

本票的定義 本票 promissory notes 是 一個人向 另一個人 簽發的,保證 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 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 無條件書面承諾。本票是 出票人簽發的 承諾自己在 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 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據。本票按其出票人身份為標準,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