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 本票 支票有什麼不同?都各有什麼作用

2022-01-04 21:20:30 字數 5708 閱讀 2274

1樓:匿名使用者

相同點(1)具有同一性質。①都是設權有價**。即票據持票人憑票據上所記載的權利內容,來證明其票據權利以取得財產。

②都是格式**。票據的格式(其形式和記載事項)都是由法律(即票據法)嚴格規定,不遵守格式對票據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⑤都是文字**。

票據權利的內容以及票據有關的一切事項都以票據上記載的文字為準,不受票據上文字以外事項的影響。④都是可以流通轉讓的**。一般債務契約的債權。

如果要進行轉讓時,必須徵得債務人的同意。而作為流通**的票據。可以經過背書或不作背書僅交付票據的簡易程式而自由轉讓與流通。

⑤都是無因**。即票據上權利的存在只依票據本身上.的文字確定,權利人享有票據權利只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至於權利人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權利發生的原因均可不問。這些原因存在與否,有效與否,與票據權利原則上互不影響。

由於我國目前的票據還不是完全票據法意義上的票據。只是銀行結算的方式,這種無因性不是絕對的。

(2)具有相同的票據功能。⑦匯兌功能。憑藉票據的這一功能,解決兩地之間現金支付在空間上的障礙。

⑦信用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時間上障礙。票據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支付憑證『、③支付功能。

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手續上的麻煩。票據通過背書可作為多次轉讓,在市場上成為一種流通、支付工具,減少現金的使用。而且由於票據交換制度的發展,票據可以通過票據交換中心集中清算,簡化結算手續,加速資金週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

(三)不同點

(1)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匯票是委託(委託他人付款)**;支票是委託支付**,但受託人只限於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2)我國的票據在使用區域上有區別。本票只用於同城範圍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以及其他款項的結算;支票可用於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為1個月,逾期兌付銀行不予受理;我國匯票必須承兌,因此,承兌到期,持票入萬能兌付。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人賬戶不足支付時、其開戶銀行應將商業承兌匯票退給收款人或被背書人,由其目行處理。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兌到期日已過持票入沒有要求兌付的如何處理,《銀行結算辦法》沒有規定,各虧業銀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補充規定。如中國工商銀行規定超過承兌期日1個月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承兌失效。支票付款期為5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帳支票付款期10天。

從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慣例假日順延)。

(4)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係,才能簽發支票;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必先有資金關係;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係。

(6)支票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兌前是出票人,在承兌後是承兌人。

(7)遠期匯票需要承兌,支票一般為即期無需承兌,本票也無需承兌。

(8)匯票的出票人擔保承兌付款,若另有承兌人,由承兌人擔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而匯票持有人在票據的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都有追索權。

(10)匯票有複本,而本票、支票則沒有。

(11)支票、本票沒有拒絕承兌證書,而匯票則有。

就票據法所規範的狹義票據來說,票據可分為匯票、本票和支票。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見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上述匯票的概念中,基本當事人有三個:一是出票人,即簽發票據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託而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銀行在內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匯票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人。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票據法所稱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當事人只有二個:

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國的本票和匯票的區別主要有:(1)匯票的當事人有三個,而本票當事人只有二個;(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於銀行;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於是銀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免票即付,而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一是出票人,即在開戶銀行有相應存款的簽發票據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

我國的支票同匯票的不同,其區別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須是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匯票的付款人不限於金融機構;(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於見票即付,匯票可以定期付款。

匯票、本票和支票中當事人關係的共同的特點是:第一,票據由出票人簽發;第二,由付款人(或是委託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額支付;第三,票面金額的支付是無條件的;第四,票面金額的支付必須有確定的日期或應在法定的期限內;第五;票面金額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存入當地出票應行,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據.適用於先收款後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

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都可以使用銀行匯票.銀行匯票可以用於轉帳,填明"現金"字樣的影行匯票還可以用於支取現金.

銀行匯票的付款期限一般為出票日起一個月內,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獲付款的,持票人應當在票據權利時效內作出說明,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書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雙方商定,但最長期限不能超過六個月.商業匯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十日內.

商業匯票可以背書轉讓.符合條件的商業承兌匯票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商業匯票依據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本票的全稱是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分為定額本票和不定額本票.在票面劃去轉帳字樣的,為現金本票.

銀行本票付款期自出票日期不超過兩個月.

支票是單位或個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支票結算時同城結算中應用較廣泛的一種.支票印有現金的為現金支票,印有轉帳的為轉帳支票.

無任何字樣的為普通支票,即可用於支付現金也可以用於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化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帳,不能支取現金.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出票日起十日內,超過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3樓:偏愛藍莓味

支票匯票本票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忽忽~~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本票也是承諾自己在見面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就是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

不同吧。。。好多啦~這可說不清。。。。

5樓:

票據分為:支票、本票和匯票。

一、共同點:

它們都是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

二、不同點:

1、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其中:

(1)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的票據。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單位和個人在異地、同城或統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票據。

(2)商業匯票:商業匯票與銀行匯票不同點是商業匯票由購貨單位承兌,在未來一定日期兌付,作出到期付款的承諾。另外商業匯票還分為帶息商業匯票和不帶息商業匯票。

我國一般採用的都是不帶息商業匯票。

2、本票:是出票人向受票人簽發的,即期或定期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書面承諾書。

由企業簽發的本票一般稱「期票」,由銀行簽發的稱為「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機構簽發的,可以用來轉帳,註明「現金」的可以用來支取現金。

銀行本票分為定額本票和不定額本票,在票面劃去轉帳字樣的,為現金本票;銀行本票付款期自出票日期不超過兩個月。

3、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分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和普通支票,支票印有現金的為現金支票,印有轉帳的為轉帳支票,無任何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既可用於支付現金也可以用於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化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帳,不能支取現金。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出票日起十日內,超過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匯票本票支票有什麼異同?

6樓:shjdnx小新

本票、本票本票、匯票的相同點

(1)具有同一性質。

(1)都是設權有價**。即票據持票人憑票據上所記載的權利內容,來證明其票據權利以取得財產。

(2)都是格式**。票據的格式(其形式和記載事項)都是由法律(即票據法)嚴格規定,不遵守格式對票據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

(3)都是文字**。票據權利的內容以及票據有關的一切事項都以票據上記載的文字為準,不受票據上文字以外事項的影響。

4)都是可以流通轉讓的**。一般債務契約的債權。如果要進行轉讓時,必須徵得債務人的同意。而作為流通**的票據。可以經過背書或不作背書僅交付票據的簡易程式而自由轉讓與流通。

(5)都是無因**。即票據上權利的存在只依票據本身上.的文字確定,權利人享有票據權利只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至於權利人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權利發生的原因均可不問。這些原因存在與否,有效與否,與票據權利原則上互不影響。

由於我國目前的票據還不是完全票據法意義上的票據。只是銀行結算的方式,這種無因性不是絕對的。

(2)具有相同的票據功能。

(1)匯兌功能。憑藉票據的這一功能,解決兩地之間現金支付在空間上的障礙。

(2)信用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時間上障礙。票據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支付憑證

(3)支付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手續上的麻煩。票據通過背書可作為多次轉讓,在市場上成為一種流通、支付工具,減少現金的使用。

而且由於票據交換制度的發展,票據可以通過票據交換中心集中清算,簡化結算手續,加速資金週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

不同點(1)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匯票是委託(委託他人付款)**;支票是委託支付**,但受託人只限於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2)我國的票據在使用區域上有區別。本票只用於同城範圍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以及其他款項的結算;支票可用於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匯票在同城和異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為1個月,逾期兌付銀行不予受理;

支票付款期為10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慣例假日順延)。

(4)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係,才能簽發支票;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必先有資金關係;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係。

(6)支票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兌前是出票人,在承兌後是承兌人。

(7)遠期匯票需要承兌,支票一般為即期無需承兌,本票也無需承兌。

(8)匯票的出票人擔保承兌付款,若另有承兌人,由承兌人擔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而匯票持有人在票據的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都有追索權。

(10)匯票有複本,而本票、支票則沒有。

本票和匯票有什麼區別,支票。匯票。本票。三種票據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本票和匯票的區別 概念不同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我國 票據法 規定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 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付款期限不同 匯票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個月,同城異地...

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有什麼區別,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區別有那些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1 銀行匯票主要用於異地結算,而銀行本票只用於同城。2 付款行不一樣,銀行匯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統或他系統的異地他行。而本票是誰開誰...

銀行的現金支票和承兌支票有什麼不同

現金支票是即期票據,當場取現金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現金支票是即期票據,當場取現金,承兌匯票是遠期票據,需要等到匯票到期才可以去銀行辦理委託收款手續,承兌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