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導致輕傷和尋釁滋事的網上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相關問題

2022-02-06 17:29:38 字數 1637 閱讀 9719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明顯是個刑事案件,

第一是劉某去糾結楊某,再由楊某糾結張某

其中的關係,主次你必須要分清楚,

一、劉某系主謀,策劃糾集他人打架鬥毆,

二、楊某,只不過是在接到劉某的的指示後才又糾集他人的

三、張某又受到楊某的糾集後,幾人一起去鬥毆的,

這個關係你必須要理清楚,意思大概就是,如果劉某不糾集楊某,楊某則不會糾集張某,所以這個後果的結局當然是劉某要拿大頭,後是楊某,其後依次看誰出手傷害了對方的程度,

如果劉某的罪名全部都在張某的身上,可能只有以下幾種

一、參與人員串供,

二、辦案人員故意修改供詞,或者為了減輕辦案難度,所以草草了事

派出所可能是在他們剛剛調查清楚這個案件的時候

檢察院下達了逮捕令,其人沒有在現場不能拿出直接有效的證據來證明此事,

所以就在追逃的罪名裡沒有紀錄,

如果張某說出事實真相的話,可能有些難度,

一、其同案犯都以判刑,時過以久,在來調查這些事,可能證據不足,

所以還是維持原判,

二、可能是以前劉某和楊某覺得張某在外沒有被逮捕,所以儘量把罪名推託到他身上,以減輕自己的罪過,爭取少判,所以難免供詞已經在腦袋裡面形成了記憶化的習慣性思維了吧,所以在說一次的話,也是如此了,

你說如果不是串供的話,那就是可能參與人員,自己家裡有些關係找了些熟人,

稍微改動了幾個字,現在木以成舟,如果要想辦法的話,那就儘量想辦法找些對自己有力的證據,

你說張某投案自首前做什麼對自己有利??

那我告訴你,有兩條路可以選擇,第一條是歪的路,但是可能還是有點希望讓他儘量減少處罰力度,第二,儘量找些關係熟人,拉拉關係,塞點錢,可能也會好點,

第二條是正路,那就只有慢慢的聘請一個律師,讓他為你找證據,走正路找證據,這樣估計會很慢找不找的到,還是一個問題,

你說怎樣做才能讓張某最大限度減少處罰???

一,你看看張某,年滿14歲--16歲沒,或者以滿16歲不到18歲沒,中國法律對少年犯,是每一個年齡一個層次,如果不到18歲,那麼會有一個從輕點,

二、如果張某他自己去投案自首的話,也可以減輕處罰、

三、如果張某還在上學的話,可以讓學校開具一張證明,讓學校黨委會的,

說自己的學生要上學,怎麼怎麼的,在寫一些聯名書,也是個不錯的參考,

四、積極賠償受害者家屬的金錢損失,讓他們不要追究,法官也會量情而行的

總之一句話,這些都是一些辦法,我進進出出坐牢都已經n次了,

對法律我還是比較熟悉的,這個案子的話,你可以自己在想想別的路子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自己用手指頭慢慢敲的,累,給你敲了40分鐘,呵呵

2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首先要自首,儘量能提供一些線索爭取立功 這樣會從輕量刑

我是在逃犯8年 這次情網行動 主動投案自首的因尋釁滋事致輕微傷辦理了取保候審

3樓:匿名使用者

案子會由獨任審判員**審理。如果你現在被依法採取取保強制措施,保證的內容可能是如果判處緩刑,你的戶籍基層組織有能力且願意對你進行監管和幫教。

縱橫法律網 餘坤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可能會根據情節,判處緩刑,你找到村委,村委自然知道怎麼寫,換句話說,怎麼對你有利就怎麼寫。

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哪個性質嚴重,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哪個比較嚴重?

你知道,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哪一個更嚴重嗎?又是如何定罪處罰的 單純從性質來說故意傷害比尋釁滋事性質惡劣 尋釁滋事一般屬治安案件 一般派出所解決的 但是有時清潔惡劣的會被公安機關以 流氓罪 移交檢察院提起國家公訴 刑期最高可達15年故意傷害一般屬刑事案件 但是可大可小 我國刑法對故意傷害量刑最小兩年 ...

把人打重傷了會判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嗎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的規定,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殺人罪 故意傷害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 敲詐勒索罪 搶奪罪 搶劫罪等罪的構成要件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處罰。因尋釁滋事罪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輕傷的,直接...

輕傷刑事案件被定尋釁滋事罪和對方已經和解公安局辦理了取保候審

檢察院可以對罪名重新確認,看公安機關之前是否定性錯誤。如果確實是已經和解,積極賠償,加上認罪悔罪態度好,非累犯,緩刑的可能性較大。不用搞歪門邪道。刑肯定是要判的,不過已經賠償損失可以判緩刑。1 檢察院可以就案件重新定性,但一般情況下,沒有。2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