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蘇州上班自動離職廠裡到時給我發工資嘛

2022-02-05 10:31:10 字數 2957 閱讀 4604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按照法律規定,員工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提前通知單位離職的情況下,自行離開,是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單位是可以以此辭退員工,並扣除部分獎勵性待遇作為處罰,但是員工的工資是需要在解除勞動關係時進行發放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濤聲海韻

在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廠裡上班,自離了。但是上個月的工資沒給我發,應該怎麼辦

3樓:墨汁諾

可以先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根據不同情形來主張自己的工資。

一、如果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4樓:小河棚

先去財務部要,估計下次發工資就打給你

5樓:自由組合

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應,要不就走法律程式

6樓:匿名使用者

去辭職,要不然不要了

7樓:

會發給我嘛!真的不給嗎

8樓:

在廠裡上班,自離了。有沒有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去要 不給就找勞動局

我在蘇州佳世達的廠裡,曠工了兩天,領班說我屬於自動離職,一個多月的工資一毛錢也拿不到,該怎麼拿回錢 100

10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1樓:一口吃掉你的貓

有沒有籤勞動合同,看合同裡有沒有一項離職三天算曠工, 想知道更多再問我。

12樓:金方濤

去廠裡的人事部問清楚,最好是可以辦正常離職

13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啊,為自己的血汗錢做搏鬥

店長算我自動離職,我說了我現在也可以去上班,她不同意,這算是

不論籤沒簽勞動合同,都應該給你工資。這不算自動辭職,如果店長說話算數,是他們在開除你 你可以申請補償的。上班有特殊原因不幹了,店長說我自動離職,不給我工資了,我該怎麼辦?自動辭職也是要給工資的呀,他這是不合法的強勢點直接要,不給就告他們好了,現在是法制社會不怕這些 店長讓我明天不用上班,我說今天就不...

我在私人工廠裡上班,跟廠裡沒有籤合同,只是口頭上表明,現在不做了,廠裡不讓走,我該怎麼辦

碰種板肯定要準備告現始蒐集證據比 入廠間前發工資工資單等等 既然沒有合同,你想走就走,法律上他沒有權利限制你 請問一下我進的是一個小廠,去上班的時候沒有籤任何勞動合同,只是口頭上說了走的時間要提前一個月辭職,未籤勞動合同用工超過半年的,按無固定期限合同計算,所以你可以找勞動局 跟廠裡沒有籤合同,工資...

我在小廠裡上班不想幹了,但老闆說不給工資我怎麼辦

這種情況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以及向法院起訴老闆索要工資 勞動者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30日 試用期提前3日 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同時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 郵寄 錄音錄影等 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