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凍結的存款法院未及時劃入帳戶,後時效過後被被執行人划走怎

2022-01-26 07:06:16 字數 4950 閱讀 6389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中的民事訴訟案件審理中,「法院凍結的存款法院未及時劃入賬戶,後時效過後被被執行人划走」是不可能發生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3年8月31日修地版)網頁連結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一、「法院凍結的存款法院未及時劃入賬戶」:人民法院接受原告的凍結的存款(保全)申請後,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凍結的存款(保全)財產所、即存款的銀行營業點進行的,而且相系銀行就是就是被凍結存款的第三方保管者;不可能發生「法院凍結的存款法院未及時劃入賬戶」的。

二、「後時效過後被被執行人划走」的時效是:1、申請人(原告)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2、除了被告可以對人民法院接受原告的凍結的存款(保全)的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對凍結的存款(保全)的事項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申請得到法院支援的;3、在案件審理完畢(原告勝訴)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判決或裁定生效後;由原告申請執行後、並人民法院進入執行程式後。

這樣才是三種才有凍結的存款(保全)的時效,這時才有可能被執行人划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2樓:龍城趙

法院何時凍結的存款?如果是在訴前或案件審理過程中,只是財產保全,不是強制執行,此時還不能劃撥存款。只有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法院才可以劃撥被執行人的賬戶存款。

單純凍結銀行存款是有期限的,超過了這個期限,申請人沒有請求繼續凍結,則賬戶解凍,對方可以取走存款。這個要分清階段,才好確定責任。如果在強制執行階段,凍結了被執行人賬戶而不採取劃撥等執行措施,申請人和執行員都有問題。

只能對被執行人採取其他執行措施了,包括司法拘留。

3樓:安迪_zx幒筤緟

可能程式還走到。只有進入執行環節才劃款。

賬戶被法院凍結之後,卡里的錢全部划走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全部划走。

只是凍結,不會划走,你就是取不出錢,也轉不了賬。

如果沒有按照生效法律文書上的判決結果來執行,法院又凍結了銀行資金,如果還查到您的車子、房子等動產不動產,進入強制執行階段,銀行資金會由法院劃撥,動產不動產會查封拍賣,但這些都是在判決結果中的限額以內的。

凍結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凍結主要出現在民事訴訟法中的財產保全措施與執行措施之中。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財產查封凍結的期限分三種,一般是一年、兩年和三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擴充套件資料:

凍結財產的規定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併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檔案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

第四條 訴訟前、訴訟中及仲裁中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進入執行程式後,自動轉為執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並適用本規定第二十九條關於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的規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檔案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 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

第九條 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儲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第十條 查封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建築物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該建築物的實際佔有人,並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

第十一條 扣押尚未進行權屬登記的機動車輛時,人民法院應當在扣押清單上記載該機動車輛的發動機編號。該車輛在扣押期間權利人要求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及時辦理相應的扣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查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可以委託第三人或者申請執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執行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可以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託第三人、申請執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查封、扣押、凍結擔保物權人佔有的擔保財產,一般應當指定該擔保物權人作為保管人;該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質權、留置權不因轉移佔有而消滅。

第十四條 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第十五條 對第三人為被執行人的利益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該財產被指定給第三人繼續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

對第三人為自己的利益依法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

第三人無償借用被執行人的財產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十六條 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5樓:濟南程律師

不一定。

如果是在原告起訴前或者訴訟過程中,被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而未進入執行程式的,法院只能查封銀行賬戶,而不能扣劃賬戶內的存款。如果是已進入執行階段被法院查封了賬戶的,在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的義務時,法院可能扣劃賬戶內的存款,但應對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債權數額並加上執行費用等後為限。

6樓:藍心銀

剛剛凍結的時候不會划走,必須等到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必須劃錢的時候才能划走,並且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額為限。如果你提前還款了,就必須解除凍結手續,此時你可以自由使用帳戶裡的錢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凍結的意思是持卡人不能隨意處分,不會把你卡里的錢划走,等到判決生效之後如果不履行判決內容,才會執行卡里的錢。

8樓:匿名使用者

賬戶被銀行查封凍結之後,賬戶內的資金是不能划走的。需等到法院強制執行後,對賬戶解封后,才能重新使用。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存款的限額是執行標的,餘款不夠的話,卡就會被劃空

10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凍結,是有一定的金額的,在金額以內是凍結了的,在金額之外是可以動的。

法院凍結房子程式,法院查封房屋怎麼規定的

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 扣押 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 變賣或者抵債。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

您好我未接到法院如何通知,法院凍結了我的銀行卡,並沒有說任何原因

是合理的。1 通常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有義務嚴格執行法院判決,拖延不執行的法院會進行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犯罪。2 因此,在執行時是一種強制措施,不需要徵求被執行人的意見 如果法院認為提前通知被執行人有可能造成無法執行的風險,比如轉移財產,法院有權實施完執行措施後再通知被執行人。根據 最高...

我銀行卡被凍結了,銀行說是法院凍結的為什麼法院不通知我

如果有經濟糾紛被起訴的時候,法院會有送達通知書。這種情況下,如果在銀行有存款,就要有被法院凍結釦劃的準備。司法機關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銀行有無條件配合的義務。法院不會無辜凍結你的銀行卡。肯定是你與別人有法律糾紛,並被他人起訴至法院,而你又沒有出庭應訴,所以法院才會缺席判決,凍結了你的銀行賬戶。你需要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