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提到彩禮,有些男士就認為是父母在賣女兒?社會風氣

2022-01-23 21:57:44 字數 5366 閱讀 7666

1樓:開車大師傅

其實從古到今,中國人嫁閨女,娶媳婦,聘禮、陪嫁這都是免不了的,鄉俗不一樣,講就也不一樣。但一定要在自己或對方經濟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不要因為聘禮、陪嫁不到位就拆了一對有情人。在舊社會嫁女對窮人家來說要彩禮是為了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對富人家來說是為了炫耀,總之還是一個錢字。

現在是新社會了組建家庭講的兩情相悅情投意合訴你再把彩禮看的那麼重說白了就是為錢。

彩禮是賣女兒,這說法不一定是近些年才有的,過去男方出彩禮,蓋房,女方出女兒,嫁妝,而且嫁過去以後和孃家聯絡時不太密切的,作為補償,給彩禮確實應該,可現在呢,女孩嫁過來了幹活理家比不了過去的女孩,買東西一個比一個厲害,還美其名曰這是愛的體現等等,還有甚者不想生孩子,(娶媳婦為的什麼?),過去女孩對家裡很少照顧,現在呢,不是那樣了,對雙方父母的照顧一般差不多了,這樣要彩禮的基礎就不存在了,更多隻是順應習俗,給外人看而已。

在我看來索要高額彩禮並且不給嫁妝或給不等值於彩禮的嫁妝都算賣女兒,在古代女兒出嫁後不太會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所以古代常說女兒是賠錢貨,但是現今社會,多數情況都是小兩口自己住,又都是獨生子女,對老人的贍養義務男孩女孩都一樣,不存在於姑娘嫁出去就不是自己家人一說,這種情況再要求高額彩禮無異於賣女兒,高額彩禮可以給,給完是不是以後就不用女兒家給養老了?

那些所謂的收十幾二十萬彩禮的人,養女兒不容易啊?難道嫁出去以後她不是你女兒嗎?老爸養子,子養子。

這就是事實!父母生養兒女本來就是為了延續,同時也是一個責任與義務!別拿親情來作為藉口來換取錢財!

如果女兒的愛人明明沒什麼家底的,還開口十幾萬禮金,那不就是擺明要女兒難做嗎?!這就是所謂的愛女兒?真正愛女兒的是讓女兒大膽去愛,哪怕沒有什麼金錢基礎的!

以後日子還長會有機會的!哪怕錯了,只要還有父母在,兄弟姐妹在,這裡永遠還是她的家!只有把婚姻當成買賣,才會在婚後覺得廉價!

才會想婚後如何保證自己的利益!

要彩禮是傳統禮節,並不是錯!但現在有些女方父母要彩禮,獅子大開口。毫不顧忌男方實際情況和小兩口婚後生活,口口聲聲為了女兒,要了彩禮給女兒的陪嫁也少的可憐。

導致因婚致貧,因婚舉債。這樣就變相的把彩禮收入自己囊中,這難道不是賣女兒麼!?最可怕的是現在這種情況愈演愈烈,隨著風氣變壞,這樣的父母也也來越多。

我為什麼不能認為女方父母是在賣女兒? 父母如果不放心女兒婚後的生活,可以要求女婿在婚後分享財權,可以要求女婿贈送女兒一部分財產(附條件的贈予),也可以要求親家公、親家母當眾對女兒婚後的生活表態,甚至可以要求女兒女婿婚後和自己一同居住。為什麼不選擇則麼多種方式,偏偏要選擇「一次性買斷」的彩禮呢?

彩禮本來就名不正言不順,選擇這種方式不就是想要借鑑古代封建社會的男尊女卑嗎?

首先,彩禮是禮節,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具有目的性,屬於條件贈與,本質是以男方的需要為前提,因此,通過彩禮確定婚姻,是對女性生活和情感價值的繫結,使其在一定時間內固定從屬於一個男性,在婚姻存續期間,女性屬於男性,(情感和道義方面以及生活方面),所以,彩禮的出發點是在維繫男性的社會生活需要。

是以男性為基本的。所以,彩禮是在婚姻當中所應當付出的相對代價。因此,籠統的將彩禮視為「賣女兒」是極其荒謬的,也是不正確的。

將女性全盤物化,是對女性權利的陌視和侵害,從地位和價值上的壓縮與野蠻支配。是不對的。當然了!

天價彩禮確實也要不得的。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婚姻的長久保持。是應當抵制的。

但這根本問題不在彩禮上,而在於婚姻參與者對婚姻的態度。說白了,關鍵是人的問題,而不是彩禮有問題。

彩禮,何為禮?禮尚往來。過去給彩禮,婚後是真的和孃家沒什麼關係,生死一輩子的。

而且都是媳婦孝順公婆。所謂有千年媳婦熬成婆之說,也沒有說結婚就要單過的。再看現在,結婚要房,不帶公婆必須單過,婚後生孩子很多公婆還要做帶薪保姆,老兩口到老了兩地分居,即使這樣,還要看媳婦臉色過日子,畢竟人家女兒在家時寶貝出來的呀。

現在知書達禮賢惠孝順媳婦還能找幾個?再說現在離婚率又那麼高。生男孩是生的罪過嗎?

國家應該立法,彩禮就是給新婚夫婦立家用的,雙方家長都沒權利處置,那麼給多少都沒關係,如果彩禮就是給女方家長的,到時媳婦取回來,一毛不拔就是一個人,說句不好聽的,就是賣女兒,現在彩禮風俗已經壞了,至少我們這很多都壞了,彩禮十萬二十萬丟進去,結果女方就回你幾床被子,一個電腦打發你,說句不客氣的,你二十萬彩禮過去,他女方從彩禮錢裡拿一萬買點被子,家電當嫁妝就沒了,然後你媳婦還幫著說,我爸媽養我這麼大,花了多少多少要你幾萬,十幾萬多嗎?呵呵,然後婚後兩個年輕人一窮二白的苦逼的過日子,現在這樣的多了去了,就是賣女兒。

其實未來的老丈人老岳母沒有必要太過分要彩禮,差不多就行了,只要女兒日子過的幸福,儘量少要或不要,將來老了還得指望自己的女兒。 其實現實生活中,越有錢越有本事有能力的男士,老丈人家越要的少,甚至有的老丈人倒貼錢財。越沒錢越沒本事的男人,老岳母家的人越拼命的要!

所以說,男士要想少出彩禮,就得發揮自己的能力。

彩禮錢,過去叫聘禮,男孩子給聘禮是應該的,這是我們的祖國的傳統美德,那個年代都是女孩父母新增點錢陪嫁過來,為的是女兒在婆婆家得到重視,更是為了幫助她們的小家,其實養大了兒女都不容易,現代的彩禮錢變成了丈母孃的養老金,或者是變成了孃家哥弟的購房款,哥弟娶媳婦的彩禮錢了,簡接變成了養女兒賺錢了。男孩子家準備婚房是應該的,但如果是男孩子家全款買房憑什麼要加女孩的名字,要什麼安全感,如果加你名字,男孩子和他的父母安全感向誰要。世界上不存在養大兒女誰吃虧的問題,兩個孩子結婚是世界上又多了一個小家,雙方父母幫兒女建立一個小家,是他她們的心願,兒女幸福美滿老人高興安心。

婚後兒女孝雙方父母是做人的本份。

2樓:旗谷夢

因為男士掙錢不容易,而且女方父母要錢太高,男士一時無法接受,還有一點社會風氣原因

3樓:急速蝸牛

在男方家庭經濟承受能力之內的彩禮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任由當地的攀比風氣,不切實際的要彩禮跟賣女兒沒什麼區別,要堅決杜絕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

4樓:娛宙之大

這是因為這些男士不想出彩禮,所以故意提出這樣的說法,以至於讓自己輕輕鬆鬆娶媳婦,我只想說他們想得太美了。

一提到彩禮,為什麼就有很多男士認為父母是在賣女兒呢?

5樓:小柒

網友a:婚姻一般都有三種,一種是嫁女兒,收彩禮不回禮,女兒可以不養老,一般是家裡有哥哥或者弟弟,就是把女兒嫁出去一種是雙方的,走兩邊,結婚花費雙方家長共同承擔,房子車子也是共同承擔,適用於雙方的獨生子女,兩邊都要照顧,孩子生兩個一邊一個還有一種就是上門女婿,所有費用女方承擔,孩子跟女方姓

但是現在市場被擾亂的很厲害,攀比成風,有些父母就起了小心思,女兒辛辛苦苦養大,不能便宜別人,或者家裡的確貧困,希望女兒能嫁個好人家,收到豐厚的彩禮,來補貼家用,你收八萬,我收十萬,慢慢的彩禮就上去了,有些家裡有個大兒子,小女兒的,兒子結婚家裡拿不出彩禮錢,咋辦?沒辦法呀,把女兒嫁出去,彩禮給兒子娶老婆,就這樣,開始賣女兒了,甚至比賣女兒更可怕,錢給了,人還不一定是你的,為啥?女兒嫁給你,我家有困難,你能不管?

小舅子買房差點錢,姐夫不幫忙?小舅子做生意要本錢,你做姐夫的不給?所以難道最後,家裡生兩個女兒的,發家致富,生兩個兒子的,你就等著呵呵吧所以,結婚還是要找門當戶對的,除非你是真的有潛力有能力還很有實力

網友b:舊社會女孩嫁出去就像貨物一樣,是婆家的人了,女兒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媳婦必須要贍養公婆!女人沒有離婚的權利,要三從四德、侍候一大家人,所以必須彩禮補償。

現在新社會了,用女人的話就是大清亡了。兩個人平等組成新家庭,對各自的父母都男女平等的有贍養義務,兩個都是平等獨立的人,並不是哪一個是屬於對方的貨物,按理應平等出資。但就是有些人堅持要把自己像貨物一樣賣給對方,收了錢後又高喊和貨主平等,很奇葩。

任何風俗的權利和義務都是相聯絡、相適應的,東西方的權利(房子彩禮和男女平等)都要,東西方的義務(三從四德和平等出資)都不要,一個蘿蔔兩頭切的,唯有中華田園女犬,其實質是在持逼搶劫。

網友c:我覺得這個要看男方家的經濟承受能力。男方家裡經濟條件一般,還出房出車的話,女方漫天要價,這個就真的過分了。

關鍵是有些女方家就把彩禮的錢拿去給兒子找媳婦兒,這個不就是賣嗎,況且現在這個社會不是從前,女子過門後就不回來了,那個時候男方給女方父母彩禮還說的過去,現在不一樣了,大家都是自由的,況且還是要一起過日子,結婚之前為個彩禮鬧得不可開交,有意義嗎,好多情侶就是在這個關卡成不了夫妻的,況且結婚後,女方父母出現問題後,兩夫妻可以一起想辦法幫忙,那當初問要彩禮錢的現在好意思嗎。如果男方家裡有錢,那女方家裡可以要點兒,家長普遍希望自家女孩嫁得好。那這個怎麼比呢,就是和別人炫耀說自己女兒多受男方重視,給了好多彩禮錢巴拉巴拉之類的,可是這個也要適可而止,不可太作,我覺得這個兩夫妻的日子吧還是兩夫妻自己過,家長得了彩禮錢後還是要想個法兒還給她們,一是臉上有光,二是夫妻和睦

為什麼一提彩禮,男士就認為是在父母在賣女兒

6樓:南明火焰男孩

站在他們的角度想是這樣,但是連彩禮錢都給不起的人,還能靠得住嗎?雖然自家的女兒不是用錢來衡量的。現在在城市裡的人,人家男方不給個十萬八萬彩禮錢的,誰願意把女兒嫁給他呀!

回頭你女兒要是叫嫁到他家,要是受委屈了,那還不完蛋了。

7樓:晚霞夕照

給你介紹我qq空間裡的一篇文章,可能對你有所幫助,請你參考!

《 彩禮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禮的本意:

結婚的時候 男方需要給女方禮金,多寡不一。其含義不一而論。早期,是定情禮物,手帕、貼身物件等表示兩廂情願、終身已定。

進入私有制社會後,婚姻變成了買賣,彩禮變成了定金,女子變成了物資。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解放後,婚姻法明文廢止了買賣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續下來,並且賦予了新的內容。

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協商而定。

二、 彩禮多寡不一:也包括金銀首飾、汽車、婚房等實物。

這與地域沒有多大關係。城鄉差別也不大。開始圖個吉利

【百里桃一】,101元;大興其道;接著越變越大,越攀越厲害。

【千里挑一】,1001元;

【萬里挑一】,10001元;

【萬紫千紅】,萬紫(50元)一萬張,計50萬,千紅(百元)一千張,計10萬;共計六十萬。【一動一不動】,一動-----豪車,一不動------房產;

【三斤六兩】,百元大鈔上稱稱三斤六兩。

三、天價彩禮是不是啃老、傷老?

現在的彩禮何止天價?何止是啃老?細算一下就知道,不說彩禮,就一套婚房(兩室一廳80㎡)少說百萬左右。

就一般工人家庭需要多少年?女孩家也可以自己算算,自家現有多少存款?在說父母年紀越來越大,還要贍養爺爺奶奶,說句不好聽的,砸碎骨頭熬成油能賣幾個錢?

不是啃老而是嚼老。養兒防老從何談起?!

四、振臂疾呼:

近年來,隨著攀比現象的不斷髮酵,彩禮也在不顧一切的攀升!這也不單單怨女方,也在男方炫富,大搞排場,有的男的不爭氣,恐怕找不到媳婦,千方百計湊錢。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錢,真心相愛,因陋就簡,喜事新辦的。

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車、婚房的!這就看是真愛?還是真愛錢!?

呼籲全社會共同抵制這種【變相賣賣婚姻】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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