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打架,受傷一方被認定為工傷,並且做了傷殘鑑定,現在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公司要負什麼責任

2022-01-12 07:58:12 字數 4897 閱讀 6160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受傷,認定為工傷,並且鑑定為傷殘等級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樓:

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因工負傷**,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工傷所需的**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

工傷職工需要住院**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住院期間工資問題: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的,實行工傷醫療期。

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3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為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員工受傷後(鑑定非工傷)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如何賠付

4樓:簡簡單單

1、員工受傷後(鑑定非工傷)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是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話,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職工提出解除合同,一般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2)《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第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並且規定,用人單位自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與此同時,為保護處於特定情況下的勞動者的特定權益,《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第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工作才幾年,只能 得到補償3個月的工資和額外經濟補償,如果工作10年以上就不同了~

6樓:老故

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歸而言之,企業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員工經濟補償是基於企業的原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企業減員、裁員、倒閉等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你說的這種情況要把握3點:

1、如果是因為打架鬥毆,違反治安管理法或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對該員工予以除名,因除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補償。

2、如果該員工在並沒有達到企業規章制度規定要除名的條件,而是因打架受傷而致殘,員工自己無法正常履行勞動合同的,企業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補償。此時,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求企業給與一定的困難補助,記住,不是補償,更不是賠償

3、如果在第2點的情況下而員工並沒有因傷致殘,員工因人際關係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採取協議解除合同的方法,並按協議獲得一定的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你還是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諮詢專業的意見吧,你的問題、情況不夠詳細!!如果發生打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關係,因為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這個理由可以不給你賠償!!

廠方要求員工簽定,因違規操作導致的工傷要求員工賠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8樓:蓋普希金

不合法。勞動者在負傷後,除本人自願申請辭工外,用人單位是不能隨便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針對用人單位以協助工傷簽定為條件,要求勞動者填寫辭工申請的作法,應當認為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兩個摩托撞了被撞的一方沒事撞的一方受傷了請問該怎麼辦

1 受來傷的一方可以將對方起訴自到法院 2 根據交警做出的責任認定 法醫做出的傷殘鑑定結論進行索賠 3 賠償專案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 精神損害賠...

諮詢因兩人打架導致一方臉部受傷並且做了縫針手術是否構成犯罪

犯不犯罪bai是要看鑑定的 是否要付刑du 事責任 只要到了zhi輕傷 就是刑dao事責任了 我個回人估計 到輕傷答 的可能性很大很大 我是猜 誰也不知道只有鑑定才知道 還有你說犯罪 隨便怎麼打架都是犯罪 有嚴重和不嚴重之說 一般沒到輕傷就不嚴重一般都是會罰款 到了輕傷就要判刑了 處理方法很簡單全部...

公司員工被辭退和被開除有什麼不一樣

一般而言,辭退員工與開除員工的區別是 開除是最嚴厲的處罰,而辭退較為緩和。具體如下 辭退員工 分兩種情況,一是違紀辭退,二是正常辭退。違紀辭退在我國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開除 除名條件,經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決定解除其工作從而終止勞動關係的制度。辭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