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的房子分割問題,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2022-01-12 00:53:54 字數 5807 閱讀 9352

1樓:華律網

有很多種型別的房產如果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無法通過訴訟進行分割的,主要有以下幾種:1.借名買的房。

本人不具備購房的資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購房資格的人的名義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購房,只是出於逃避債務、隱匿財產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義購房。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房屋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權的歸屬的。2.

以子女名義買的房。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為父母除非為了孩子的利益考慮,否則不能處分此房屋。3.

商品房無產權證。對於該情形,在離婚財產分割中,若雙方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起訴到法院時,法院就會以產證無法認定而不做處理。4.

買的二手房未過戶。對於未辦理過戶手續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麼先中止本案審理,待當事人另案訴請確認產權後再恢復庭審;要麼在本案中不作處理,只對其他財產進行分割。

5.自建房未審批。違規自建房不論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所建還是違規佔地所建,對於房屋的使用者來說都不具有合法的產權。

6.受贈、繼承未過戶。7.

房改房未獲得產權證。8.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

2樓:法律公開課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問題絕對是離婚後的頭等大事,那麼具體怎麼分割?法律對此有何規定呢?我們來聽聽陸律的講解。

3樓:風塵白

這方面有爭議的,如果按照通說應該會有女方的份額,根據最高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是在兒子婚後明確表示贈與兒子的,否則女方可以要求她的份額,一半。

但是如果是在上海,由於上海高院出臺過一個地區性的解釋,如果房產證上寫明某一人,即視為明確表示贈與一人,即沒有女方的份額

4樓:上海沈律師

婚後才過戶,應該算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你們明確表示房子只是給兒子的,則算他個人財產。

5樓:夕風兒

兒子是在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房產權,夫婦又沒明確指明只給兒子,兒子離婚時女方應分得相當房子一半的財物

6樓:律師燕子劉

先要看贈與行為是不是僅僅針對兒子,如果是僅僅針對兒子的贈與,則女方無權分得 ,如果沒有明確說明的話 法律視為贈與給夫妻的 那麼女方有一半產權

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7樓:華律網

離婚的時候必然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尤其是房產的分割,很容易出現糾紛。那麼離婚的時候,房屋該如何分割呢?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

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後以後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8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離婚後房產分割標準:

婚姻法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9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男女雙方離婚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財產約定協議,則應按照法律的規定分割財產。屬於法律規定個人財產的,歸個人所有;屬於法律規定的共同財產的,則按照協商方式處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2)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的角度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該方應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分割共同財產中的**、債券、投資**份額等有價**以及未上市股份****股份時,可以按市價分配,如果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5)對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的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若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若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如果夫妻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而一方因為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請求權的行使時間是指夫妻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時。

10樓:律問問

常說的離婚分割財產,指得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由個人所有,不參與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協商,則不受範圍限制。協商不成,根據法律規定,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性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哪些財產是不計入共同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後,如果一方出軌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這是常見誤區。根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婚姻法對於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並不包括在內。在下列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1樓:望梓維沙儀

首先是自願原則,大家坐下來協商。協商不成才需要上法院。

關於房子,根據目前的婚姻法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大致可以這樣分析。

首先是證據,a婚前支付的首付應該有票據吧,票據上是誰的名字?這是證明首付款這部分婚前財產屬於誰的重要證據。

然後就是還貸和裝修。因為婚後的工資性收入都是計入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支付的這部分錢是使用的婚後個人財產(婚後的個人財產只包括:1、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2、軍人的**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

關於其他應當歸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婚姻法法沒有具體列舉的其他所有應當歸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如夫妻雙方約定歸個人的財產;婚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

分清楚了個人和共同財產,就進入分割過程。首先應當明確,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產生的孳息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a在分割的時候對房產只能主張56萬塊的首付款作為婚前個人財產,而不能計算利息、房子升值等等。然後在對房產進行分割。

一般可以採用一方支付價款獲得房產,或者變賣房產再行分割的方式。兩種分割方式只要先把a的56萬算入a的財產,對剩餘部分進行分割即可。一般是對半劈,有時候法庭會考慮對家庭做出的貢獻(沒上班在家做家務也是貢獻)以及對生活困難方一定幫助的原則稍微調整。

12樓:儆櫟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婚前財產不予分割。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離婚後的房產怎麼分割,離婚後房子怎麼分割

離婚時對於房產的分割,主要存在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如果房產的所有權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則離婚時該房產應當屬於該方所有,為其個人財產 第二,如果該房產的所有權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的,則離婚時該房產應當由雙方協商處理,無法協商處理的,則由法院根據以下情形進行處理。首先,如果雙方都主張該房產的所有權,並且同...

離婚分割房產,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法律上視為男方將婚前財產的一部分贈與女方,所以離婚房子一人一半,沒還完的貸款一人一半 提供什麼都沒用,誰讓你把名字加上去了,我堂哥離婚就是的,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婚後加了女方名字,女方在法庭上承認了,一分錢沒出過,法院照樣判決了一人一半。上訴維持原判 離婚房屋怎麼分割的一種情況是雙方只有一處房屋,這...

離婚時,夫妻房屋如何分割,夫妻離婚後房子怎麼分配?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第一千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