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業又失業失業金如何領取?有什麼領取條件

2022-01-11 01:49:41 字數 6447 閱讀 2367

1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想領取失業金,就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同時還需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2023年最新公佈資料顯示,東莞最底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因此失業保險金為1048元/月(計算方法:1350元×80% = 1208元)。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失業保險金要提供資料

1、《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就業失業手冊》;

3、《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4、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5、一寸彩照一張;

6、銀行存摺(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申領失業保險金

1、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屬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資料;

2、經辦部門對資料進行稽核,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3、申請人攜帶社保卡(存摺)、《失業保險待遇卡》於次月15日後,到廣發銀行東莞分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當地社保局或者撥打**12333查詢諮詢人工的

3樓:我要寶寶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 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4樓:職言說

失業後想要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什麼?答案來了!

失業金未領完再就業後又失業,失業金怎樣領取?

5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沒有領完就業,則不可以再繼續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再就業後失業,需要看再就業繳納失業保險是否滿足1年,且是非出於本人意願的失業,如果滿足此條件,可以再次申請領取失業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6樓:昆重帥師

原來沒有領取完的月份,可以繼續領取,繼續交了1年的失業保險,那麼還可以再增加2個月領取時間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這個問題可以諮詢下相關的企業或者部門查詢下第二 同時可以諮詢下相關的當地社會保險中心查詢下第三 因為是定向的問題所以要定向的解答

第四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羊年大吉

失業人員具備什麼條件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8樓:橘落淮南常成枳

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非本人意願失業,離職後拿身份證、戶口本、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可以按照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0樓:仙豬侃片

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滿足3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具體領取金額以及領取期限將根據繳費年限來核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金額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

而領取期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要注意,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11樓:聽某說

回答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決問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有: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再根據《失業保險金申請領發放辦法》規定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人員有:(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更多5條

12樓:小豆企服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

3、接觸、終止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前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

4、按照本地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且具備求職要求。

1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2023年9月,肖某與某外貿公司簽訂的3年勞動合同期滿,該公司告知肖某不再與其續約,理由是:肖某在工作期間經常無故曠工、工作散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失業後,肖某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

勞動就業部門經常通知肖某參加職業培訓,增長勞動技能,但是,肖某總是拒絕參加。半年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告知肖某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了。那麼,失業人員需滿足哪些條件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律師答疑

肖某雖然並非自願失業,並進行了相關的失業登記,但由於其沒有相應的求職要求,因此其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全部條件。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一種臨時性補償,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我國《社會保險法》第45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上述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而本案中,當事人肖某雖然符合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也進行了失業登記,但由於其多次不接受當地就業勞動部門提供的就業機會和職業培訓,事實上屬於沒有求職要求,因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停止發放肖某的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4樓:青年旅行社高階簽證部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15樓:我愛保險網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

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非因本人

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條例》

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

務已滿1

年的;(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

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

遇。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

年。這是最主要的條件。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是指失業人員

原來在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工作,

並非新生勞動力,

如不是剛畢業的學

生。參加失業保險,

必須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即按規定的繳費基數、

費率和繳費時間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一般來講,中斷就業的原因分為兩種:

非自願中斷就業,

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

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

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自願中斷就業,

即失業人員因自願離職而導致

失業。國際通行做法是將自願中斷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範圍之外。

《失業保險條例》借鑑國際經驗,將自願離職而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範圍之外。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

並有求職要求。

辦理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領取

失業保險金的必經程式,

目的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

確認其資格,

失業登記是失業人員進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程式的重要標誌。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還須有求職要求。

這是考慮到失業保險

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實現這一目的,

一方面需要

加快經濟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同時,發展和完善就業服務事業,為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提供服務;

另一方面也要求失業人員積極

主動地利用各種就業機會和就業服務設施,

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增強競爭就業的能力。可以說,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

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

就業權是勞動者的一項基

本權利,

是否就業應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意願作出選擇。

失業人員作

為勞動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樣的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失業人員有選擇就業或不就業的自由。

要求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積極尋找

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時,獲得必要的就業服務,爭取儘快實現再就業,

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問題。

在認定失業人員是否

有求職要求時,

應以其是否在職業介紹機構登記求職,

並參加再就業

活動為衡量的標準。

失業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

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

遇。對不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拒絕其申請,並告知其拒絕的理由。

失業金領取,青島失業金如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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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未申請領取,在申請期間再就業還能領取嗎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一 參保單位出具兩份 解除 終止 勞動關係證明書 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

網上如何領取失業補助金,如何領取失業補助金?

回答根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一般不會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