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工傷賠償怎麼辦理,工傷鑑定後離職怎麼申請賠償

2022-01-07 15:25:59 字數 5536 閱讀 6613

1樓:華律網

出了工傷之後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於1年內提出申請。傷情相對穩定後,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可申請工傷賠償,具體流程如下: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者各區(縣)社保分中心。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影印後退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鑑定後離職怎麼申請賠償

2樓:小豆企服

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7-10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聘或者本人提出辭職,用人單位需要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基本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樓:郎祥笪荷珠

工傷鑑定後離職,由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機構提出賠償申請。我國法律規定,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離職後,是否還能要求傷殘賠償(工傷)?

4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有的,離職一個月是在傷殘鑑定的規定時間內,勞動者是10級傷殘,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的,具體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的認定範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可能碰瓷了!看了一樓到四樓似是而非的回答,以後我就有這樣的感覺。

2023年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要請你們注意的是第四款規定。1、工傷發生在離職職工的自動離職以前;2、工傷發生以後的30天內,你們沒有進行申報,而是離職者(他有一年內的申請權)「離職後一個月,要求進行工傷鑑定並賠償」的;3、所以不管你們有沒有與他買工傷保險、他有沒有離職,現在的補償就是依照第四款:「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唯一的辦法就是能不能否定離職者與你們有勞動關係,或者沒有發生過傷害事故,屬於敲詐性碰瓷(要報警處理的刑事問題),其他無路可走的,就是你們企業承擔了!也可以講,這位離職者是個老到的「專家」,你們的經驗不如他,你們的法務部門也是有問題的。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如果員工在離職時沒有獲得工傷待遇,那麼在離職的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未享受的工傷待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離職還有啥說的,公司已經沒有責任了。但你得有證據是主動離職。否則你們就被動啦!

8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工傷時間單位為該員工參加了工傷保險的,依據《工傷保險條理》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9樓:山野柴胡

離職不影響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0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在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事故,可以要求賠償。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樓主應該抓緊時間整啊,時間很重要。

12樓:

當然應該享受,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工傷待遇相關條款,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你還要看一下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根據《勞動合同法》還有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尋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發生十級工傷,離職後該怎麼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十級享有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鑑定為十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

1、**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2、由工傷保險**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按規定標準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支付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支付勞動能力鑑定費;

8、勞動解除或者終止,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發生十級工傷,離職後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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