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填寫證人證言,當時在場的人不願寫怎麼辦

2022-01-06 18:25:46 字數 5974 閱讀 8966

1樓:布樂正

工傷認定過程中,證人證言不是必須要提交.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辦法》第五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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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

一般而言,從工傷科正式受理資料開始,15個工作日就能出結論。特殊情況的,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認定結論出來以後,剩下的就是等待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級別),單位經過申請,等工傷科通知即可,一般去指定醫院鑑定。

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要親眼看見你受傷的人寫,只要當時知道你受傷,或者送你去醫院的人都行。還有你告訴他,個人申報工傷,公司是不會知道這些資訊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可以讓公司承認就更好了!至於寫證詞不影響上班的!再不行你就去當地司法部門或社保局問問!工傷這塊該社保局管··

工傷認定出具不了證人證言怎麼辦?

4樓:職場spring老師

工傷認定不需要出具不了證人證言。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起60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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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起30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起1-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5樓:匿名使用者

有勘驗筆錄等也可以...按照認定要求,必須要有兩人以上證人證言,在實際發生的事故中,往往沒有其他人員在現場...這就要看你如何和同班人員溝通和操作了。

把握一個原則:與事實相符。

6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不是最重要的 可以從別的地方試試看 主要是證據

7樓:匿名使用者

有勞動合同書、工資單(折)麼

做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怎麼辦

8樓:愛喝粥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口供記錄等),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怎麼辦?

9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職工個人按照規定,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即可,單位不認為是工傷,單位承擔舉證責任。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46361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第五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二)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三)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六條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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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案例:

2023年10月,江漢大學機電與建築工程學院老師徐先生在校內墜亡。根據教學安排,當天他要講授《汽車**》課程。公安部門經勘查,認為其系高墜死亡。

隨後,李女士就丈夫徐先生高墜身亡一事委託江漢大學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

016年12月,武漢市人社局出具《不予認定工傷認定書》,認定徐先生當日墜亡並非工作時間,其墜亡地點不具備因工作意外墜亡條件,故不予認定工傷。

李女士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湖北省人社廳維持武漢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

李女士將武漢市人社局和湖北省人社廳告上法庭。一審和二審均判決武漢市人社局敗訴,判令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武漢市人社局再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李女士不服,向武漢市**提起行政複議。

武漢市**撤銷了武漢市人社局的決定,責令其重新作出認定。有判決、有行政複議決定,讓李女士沒想到的是,武漢市人社局再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然而,李女士的遭遇並不罕見。對於工傷認定的繁瑣和反覆,上海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錢亮深有感觸。

他曾**過一次「折騰」的工傷認定,歷經勞動仲裁、勞動關係一審、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一審、工傷認定二審、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工傷賠償勞動仲裁、工傷賠償一審、工傷賠償二審、工傷賠償執行、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申請;

工傷保險**先行支付一審、工傷保險**先行支付二審、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執行等10餘場官司,勞動者在受傷7年後才收到工傷賠償。

有統計資料顯示,35.7%的農民工工傷維權需要13~24個月,17.5%需要25個月以上。

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有證人嗎,工傷認定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嗎?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所以職工一方不需要證人。如果用人單位也認同是工傷則不需要證人。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必須提供兩個證人證言嗎

申請工傷認定不需要證人證言。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受傷職工本人或親屬一年內可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提供勞動關係證明 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即可,不需要其他...

工傷認定申請到鑑定需要多長時間,工傷申請到工傷認定結果出來需要多久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 認定工傷決定書 或者 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 認定工傷決定書 或者 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送達受傷害職工 或者其近親屬 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傷認定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