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2022-01-01 05:54:40 字數 4649 閱讀 5395

1樓:匿名使用者

***令第259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徵繳管理

第三章 監督檢查

第四章 罰則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徵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徵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範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範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徵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六條 社會保險費實行三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第二章徵繳管理

第七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型別、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

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登出登記以及繳費申報的情況。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範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各項社會保險**分別單獨核算。社會保險**不計徵稅、費。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彙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帳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儲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傳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第三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關於社會保險費徵繳機構的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對單位繳費情況進行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不得謊報、瞞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可以記錄、錄音、錄影、照相和複製有關資料;但是,應當為繳費單位保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前款所列職權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證件。

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調查社會保險費徵繳違法案件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給予支援、協助。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可以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徵繳有關的檢查、調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社會保險費徵繳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併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審計部門依法對社會保險**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章 罰則

第二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繳費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外,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徵繳;遲延繳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照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加收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

第二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社會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追回流失的社會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挪用社會保險**的,追回被挪用的社會保險**;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併入社會保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本條例適用於行政區域內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徵收、繳納。

第三十條 稅務機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不得從社會保險**中提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列入預算,由財政撥付。

請問國家哪一條法律規定公司一定要為職工購買社保? 10

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七)社會保險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徵收暫行條例》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企業不交社保處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不給員工上保險的工資也要做進工資表裡:

《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管是否上保險的工資,都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為職工只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工傷保險可以嗎

根據 社會保險法 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 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怎麼算

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1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 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為繳費基數 2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 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 為繳...

社會保險繳納工資怎麼算,社會保險繳納工資怎麼算?

社保基數應該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作為基數,你應該是剛開始工作的,那就按你的實際工作繳納,但是還是有部分企業按最低社保基數給員工上保險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 個人繳費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8 個人繳費比例2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6 不一定 單位承擔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 個人繳費比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