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去世了監護人可以繼承精神病的財產麼財產是精神病的

2021-10-16 01:11:53 字數 4866 閱讀 6839

1樓:匿名使用者

被繼承人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監護人如果屬於繼承人的範圍,就可以繼承遺產。

3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您把問題表述清楚。監護人是對方的配偶 父母 還是成年子女?是 可以繼承。

4樓:

監護人如果是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且在多個繼承人進行遺產分割時可以主張盡的撫養義務較多要求多分遺產。

5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繼承人可以繼承他的財產。

縱橫法律網 張壽江律師

6樓:深圳劉勇律師

監護人和繼承夫的範圍是不一致的,所以,不一定。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定順序繼承財產。

精神病監護人可以處理其財產嗎? 我媽有精神病,我爸已經去世,我是她唯一的女兒,已經成年,我家20

8樓:諦聽者

您需要走法律程式,比如說開具當事人確有精神病的證明,然後做為監護人為了照顧病人需要處置一些財產。按法律的規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財產其實是母親、子女要分配一下。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能繼承精神病人的財產嗎

9樓:華律網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個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監護人能不能繼承財產,要看以下兩個各方面:第

一、死者生前有沒有留下遺囑,如果有,那麼遺囑中有沒有他的份額,自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那就是沒有法定繼承權了。第

二、如果死者沒有立遺囑,那要看監護人是不是被繼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代位繼承人,也就是第一順位繼承已經死亡,而作為子女代位繼承人;如果不是,而死者還有其他的第一序位繼承人,那他就沒有權利繼承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0樓:三青

財產繼承,適用《繼承法》的相關規定,與是否是精神病人、誰是監護人無關。

繼承先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的要求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即在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間平均分配。

法律條文參考: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精神病弟弟去世我是他姐姐,又是監護人他的房子怎麼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病弟弟去世我是他姐姐,又是監護人他的房子怎麼處理?

這個可以按照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如果沒有別的繼承人,你可以繼承的。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遺產繼承的順序在繼承法中是有不同規定的,如果是法定繼承的,就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第十條。

繼承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繼承法全文包括了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遺產包括哪些財產、繼承人喪失繼承有哪些情形、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立遺囑的方式、遺產的處理等內容。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公佈,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善於繼承的有關法律條款: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樓:daimy自然

現在法律有規定,精神病人的財產屬於監護人,你弟弟是精神病人,你是姐姐,又是監護人,有權利繼承弟弟的遺產。

13樓:留一段清香

如果弟弟沒有其他親人的話,他的房子你可以處理。如果還有別人,直系親屬可以共同商量房子的處置方案。

14樓:諦聽者

如果沒有子女,那就是你這個當姐姐的整合

15樓:糊塗人生

如果父母親健在的話,父母親可繼承。如果父母過世,你是兼護人,有權繼承。

16樓:

如果你弟弟沒有其它直系親屬的話,也就沒有其它第一繼承人,房子就屬於你了

17樓:元宵圓又甜

如果他沒有別的親人的話,那個房子應該是屬於你的吧。

18樓:平姐做美食

如果弟弟沒有組成家庭,那麼房子應該屬於姐姐。

如果走了家庭和孩子,房子自然屬於妻子兒女的!

19樓:

精神病弟弟去世,我是他姐姐,又是監護人,他的房子怎麼處理?首先來說你們是一家人,另外你還是他的監護人。不知道你的父母是否還健在,如果都不在世了,你弟弟是否已經結婚?

有沒有孩子妻子?如果你弟弟也沒有結婚的話,那麼你應該是房產的第一續位的繼承人。你可以帶著他的死亡證明去房管局直接過戶就可以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肯定是你處理了,如果沒有其他監護人的話

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何確定監護人

1 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 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親屬 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親屬 朋友願意擔任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的,出可以擔任監護人。2 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

更換監護人及財產繼承問題,監護人可以繼承被監護人遺產嗎?

你配偶可以到村委主張,變更監護權,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庭通則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 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低保戶被監護人送進精神病院,還可以享受低保嗎?

是可以享受低保的,因為低保跟送進精神病院沒有什麼實質關係,只要這個低保戶本人仍然貧窮就可以。可以享受低保,因為低保本來就是跟你有精神病才是有關係的,只要這個病不好,低保就一直會有。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享受低保的,收低保的話可以提交自己的申請表和證明檔案,得到批准之後才可以繼續領取。精神病人吃財政的,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