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精神病砍人了,司法鑑定錯了,我是發病期間砍的。我還用坐牢嗎

2022-06-30 09:10:26 字數 3776 閱讀 2167

1樓:匿名使用者

不進監獄,進精神病醫院。

精神病有司法鑑定,殺人犯法嗎,精神病殺人以後會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2樓:匿名使用者

光是精神病是不能判斷的。要看殺人的時候犯病沒有,是個什麼狀態,有的病可能產生幻覺,專或者對自己的行

屬為沒有認識能力,這種不負刑責。但是他家人還是要賠錢的,本人一般應該強制入院**。有的雖然精神病但是他是知道自己在幹嘛的,這種也可以從輕,但是要坐牢,也要賠錢的。

3樓:夏蟲5語冰

要看是什麼精神病了,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就看在殺人時是

清醒狀態還是發內病狀容

態,清醒的話就按正常人來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如果是精神病狀態,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要進行強制醫療,並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純粹的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話,就按精神病來判,強制醫療,民事賠償

4樓:先拜自己為師

如果證明是精神病發作期間沒有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殺的人,可以免於刑事處罰,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殺人時不是發病期間,那就要負刑責的

5樓:萬先紅

不會服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賠償還是要承擔責任

精神病鑑定成殺人執照,精神病殺人真不用負刑事責任?

6樓:水月之鏡

總結來說就是看是否有可以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及對該行為後果有沒有故意或放縱。

我砍人了 怎麼辦啊 會不會坐牢

7樓:匿名使用者

要根據砍人的後果追究法律責任。

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予以治安處罰 。

8樓:四哥有法說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患神經病的人殺人為什麼不用負法律責任?

9樓:中顧法律網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10樓:hokage火影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神經病也要償命!

11樓:五省總督

誰說的,精神病犯法一樣判死刑判無期得有的是!精神病在裡面是最沒人權得,最好得**方法一種藥物**,一種物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簡單啊,精神病沒什麼辨認能力,要一個連自己做了什麼都不知道的人償命,一個無能力的人要他承擔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的責任,不太過分了嗎?嚴重不符合公平法治精神。換句話說,說句不好聽的,精神病不犯法那很好,說明很高尚,犯了法也不足為奇,有可以理解之處。

絕不可以因為受害者有人權,去剝奪精神病的人權。精神病無知,無人格,自尊自愛對他來說是什麼啊?俗話說「無知者當無罪」。

所以完全性精神病人絕不應當承擔刑責,但他的監護人必須承擔重大責任。

殺了人,經法醫鑑定說是殺人期間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免除了其刑事責任,可如今該人又說承擔不起民事責任。

13樓:墊江長龍

你好:依據我國《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針對民事部分,是可以刑事附帶民事或者單獨民事訴訟的,至於有無能力,那就是判決民事部分能否得到賠償的問題!

14樓:有種缺點叫聰明

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現在也沒有能力承擔民事,那你還想幹嘛,判也判不了,賠也賠不了,法院不會對沒有賠償能力的人行駛強制執行

15樓:匿名使用者

殺人期間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免除其刑事責任,民事部分可以單獨再次提起民事訴訟,如果不能賠償,其監護人也可能會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精神病患者持刀砍人,被害者和其他人不能還手嗎?法律有規定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是誰持刀砍人,被害人和其他人都可以防衛,也就是你所說的還手。但是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這屬於正當防衛。

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性只是說,他雖然砍了人但是不符合刑法規定的犯罪的主體要件,在定罪量刑時區別對待。但是在他砍人的時候,是不區分他是不是精神病的,都可以防衛。

17樓:史詩級烏鴉嘴

可以還手 慣他們臭毛病

患有精神病的人殺了人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

18樓:火舞

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實施殺人是不負刑事責任,但必須證明其實施殺人行為期間處於精神病病發狀態,而這一點是司法鑑定無法證明的。司法鑑定只能證明行為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對於行為人實施殺人行為時是否處於病發狀態由法官認定。

在民事責任部分,由於精神病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侵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第二款「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第三十三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製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行為人與其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殺人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擔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0樓:前海一線

首先要做司法鑑定,鑑定結論可確定是否負刑責。如果完全沒有刑責能力,至於民事責任由其監護人或其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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