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捐獻非要家屬簽字嗎,器官捐獻一定要直系親屬簽字麼?旁系的不可以麼?

2021-07-26 13:03:06 字數 4767 閱讀 9854

1樓:愛7喵喵喵

必須家屬同意

否則 就算你同意,家屬不同意,捐獻也不做數其次 防止反悔

如果就你簽字了 家屬不簽字同意 結果捐出去了,接收捐獻那方也會覺得 我做錯了嗎

2樓:樑惠心

你的遺體捐贈必須家屬簽字,誰知道返不返回啊?萬一把儀器捐出去了,到時候反悔怎麼辦呢?那不是醫院的責任嗎?

3樓:卓行天下

這是相當於擔保、經辦人預先見證,避免到時反悔或提出不合理要求。

4樓:新晟隆

也可以本人在世之前做好所有手續,

這樣的話就可以做到遺體捐獻程式,

也可以到時候通知家屬一聲即可。

5樓:南明火焰男孩

因為一旦出了事情,這就不是醫院的責任了!

捐獻遺體都需要什麼手續?不帶親屬簽字不可以?

6樓:匿名使用者

遺體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家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捐獻程式   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絡,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   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

同時,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製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   生前未辦理志願捐獻遺體申請登記手續的,但本人臨終前或死後其直系親屬要求志願捐獻遺體,要取得死者工作單位或公證處證明後,才能到登記接受站辦理接受捐獻遺體的手續。   志願捐獻者可以變更或撤銷登記。

但要先辦理變更或撤銷登記申請公證。

7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帶親屬不能自己辦理

我想要知道如何遺體捐獻 可以不用直系親屬簽名嗎?

8樓:南方的燕子嶺

自己當地查查(或衛生局)有關組織。必須的親人簽名,別人怎麼可能亂接。。。

似老美可賣死人組織。。。

9樓:

可以去醫院瞭解一下,如果捐獻遺體的話,應該是要直系親屬的簽名的

器官捐獻一定要直系親屬簽字麼?旁系的不可以麼?

10樓:王晗雨

器官捐獻流程說明

一、器官捐獻的原則 器官捐獻必須遵循自願、無償的原則,禁止以任何方版式買權賣人體器官。

二、器官捐獻的具體流程 1.志願 捐獻器官 者可登陸紅十字會**或到市紅十字會辦公地點索取《人體器官捐贈移植條例》瞭解器官捐獻的有關說明。 2.

志願捐獻者可到市紅十字會、各無償獻血流動點領取《器官捐獻志願書》。 3.由志願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由市紅十字會統一製作的《器官捐獻志願書》,未成年的志願者 捐獻器官 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器官捐獻志願書》。

《器官捐獻志願書》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監護人)同意簽字。 4.《器官捐獻志願書》填寫完整後由志願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市紅十字會,並攜帶志願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5. 《器官捐獻志願書》一式兩份,市紅十字會稽核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6.

當志願者將要辭世時,由委託人提前通知市紅十字會做好準備。 7. 市紅十字會得到志願 捐獻器官 者的醫院死亡證明後,即可接受器官。

8. 市紅十字會向志願者親屬頒發榮譽證書,志願者骨灰可葬在光明樹下

鄭州遺體捐獻必須要家屬同意簽字嗎?

11樓:娛小塵

遺體捐獻說白了就是器官捐贈。而器官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

可以看出這裡分了兩類:

一個是自己申請的,作為一個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這個當然不需要家屬簽字了。

另一個就是死後由直系親屬申請的器官捐獻,這個當然需要家屬的確認了。希望可以幫到你。

遺體捐獻非要親屬同意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遺體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

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絡,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

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同時,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製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

生前未辦理志願捐獻遺體申請登記手續的,但本人臨終前或死後其直系親屬要求志願捐獻遺體,要取得死者工作單位或公證處證明後,才能到登記接受站辦理接受捐獻遺體的手續。

志願捐獻者可以變更或撤銷登記。但要先辦理變更或撤銷登記申請公證。

據瞭解,國家規定的甲、乙類傳染病人的遺體不列入志願捐獻遺體範疇。

目前志願捐獻遺體登記接受站有海南醫學院、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海口市人民醫院、省農墾總局醫院、三亞市人民醫院和省紅十字會。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由自己在遺囑中寫的,只要自己願意把有用器官捐獻給別人就可以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自己的遺囑中可以說明

遺體捐贈家屬簽字可以嗎 ?

15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首先,真心向你致敬,這和是否選擇我的答案沒有關係。我也曾經有這樣的念頭,但是,只是想而已,卻從來不敢實施,害怕家人的不能體諒。

這樣的決定從思想轉換成為行為、決斷是非常不容易的。這樣的事情說的比較容易,做起來真的很困難,畢竟中國的習俗還無法接受這樣的行為,甚至很多醫生都做不到。能夠這樣做的人已經到了一定的境界。

從法律的角度,只有自己簽字當然有效,但是,實踐中如果死者的家屬堅決不同意,多數情況下,是無法執行死者的捐贈遺體的意願。主要是顧忌死者家屬的感情,和避免激化矛盾。

@全國有哪些主要捐贈遺體接收單位?

北京首都醫科大學志願捐贈遺體接收站

010-63291974

北京協和醫科大學遺體捐贈站

010-65296975

北京醫科大學捐贈站

010-62092466

四川華西醫科大學附一院病理科

028-5422698

河南省紅十字會遺體捐贈處

0371-6973654

廣州市紅十字會

020-83598369,83598400

廣州中山醫科大學

020-87330712,87330651

廣州暨南大學醫學院

020-85220248

廣州南方醫科大學

020-61649810,62789093

16樓:法☆官

這個必須通過家人同意.

自己簽字醫院不能稽核.

生前沒有辦理好手續的話,死後是不可以捐贈的

沒有直系親屬簽字可以遺體捐獻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目前中國人體器官捐獻法 必須有捐獻人的直系親屬簽字 才能捐獻遺體 我目前就在研究 我死後誰給我收灰的問題

18樓:寶寶

當然不可以,如果做了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捐獻遺體真的要家人同意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遺體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

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絡,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

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同時,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製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

生前未辦理志願捐獻遺體申請登記手續的,但本人臨終前或死後其直系親屬要求志願捐獻遺體,要取得死者工作單位或公證處證明後,才能到登記接受站辦理接受捐獻遺體的手續。

志願捐獻者可以變更或撤銷登記。但要先辦理變更或撤銷登記申請公證。

據瞭解,國家規定的甲、乙類傳染病人的遺體不列入志願捐獻遺體範疇。---望樓主採納

20樓:匿名使用者

都彼此一樣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

並不痛苦

。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

那才痛苦。

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

那是更痛苦。

別因為而錯愛,

別因為錯愛而一生。

或許只有在離得最遠的時候,

才能把曾經走過的那段日子,

看的最正確 最清 楚

21樓:匿名使用者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知道所謂的程式是生命,怎麼走這個程式但是從人性上來講為什麼要朋友簽字啊,難道你的生命是你朋友給的麼,你至少要尊重下父母吧,難道到最後連孩子的屍首在**都不知道麼,生下個孩子,養大**,突然生命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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