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如何在區域性函式中改變定義的全域性變數的值

2021-07-08 21:56:11 字數 1118 閱讀 8661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 外部變數 那要宣告一下 這個變數。如int a定義在test1.cpp中 但是要在test2.

cpp fun函式體內修改 那麼要在test2.cpp檔案fun函式前面這樣宣告: extern int a;這樣 就可以在fun函式內修改這個變數了;另外含static 關鍵字的全域性靜態變數 只有在那個模組cpp中被修改。

2樓:北愛與愛情

在定義全域性變數是前面加一個extern 然後在區域性函式中引用這個變數就可以改變這個全域性產量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改int glm=0;

void myfun()

4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改,全域性若是const則改不了,編譯會報錯的

5樓:佼金營清漪

在一個函式內部定義的變數是內部變數,它只在本函式範圍內有效,也就是說只有在本函式內才能使用它們,在此函式以外是不能使用這些變數的。同樣,在複合語句中定義的變數只在本複合語句範圍內有效。這稱為區域性變數(local

variable)。如:

對區域性變數的一些說明:

1) 主函式main中定義的變數(m, n)也只在主函式中有效,不會因為在主函式中定義而在整個檔案或程式中有效。主函式也不能使用其他函式中定義的變數。

2)不同函式中可以使用同名的變數,它們代表不同的物件,互不干擾。例如,在f1函式中定義了變數b和c,倘若在f2函式中也定義變數b和c,它們在記憶體中佔不同的單元,不會混淆。

3)可以在一個函式內的複合語句中定義變數,這些變數只在本複合語句中有效,這種複合語句也稱為分程式或程式塊。

4) 形式引數也是區域性變數。例如f1函式中的形參a也只在f1函式中有效。其他函式不能呼叫。

5)在函式宣告中出現的引數名,其作用範圍只在本行的括號內。實際上,編譯系統對函式宣告中的變數名是忽略的,即使在呼叫函式時也沒有為它們分配儲存單元。例如:int

max(int

a,int

b);//函式宣告中出現a、b

intmax(int

x,int

y)//函式定義,形參是x、y

編譯時認為max函式體中的a和b未經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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