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先於父親去世,母親的遺產是如何繼承的

2021-07-01 08:44:56 字數 3067 閱讀 3287

1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先於父親去世,要繼承母親的遺產,首先要把屬於父母親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原則上是父母親平分的。

確定了屬於母親的遺產,如果母親沒有遺囑,就依據繼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

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2樓:八三老人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3樓:

一,首先要劃分遺產,就是說遺產有哪些,一般來說,自己父母結婚始到你母親死亡止,這中間的家庭財產有一半是你母親的。

二,遺產可以協商分配,協商不成,一般由你父親、你的外祖父母及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情況下,母親去世,其的遺產由其子女,配偶,父母共同繼承。

母親去世、父親還在,子女能繼承母親的遺產嗎?

5樓:木木木子丶李

可以繼承,沒有

遺囑的話遺產一半歸你父親所有,剩下的一半由你、你父親、和你母親的父母(沒有去世的情況下)共同繼承分配。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擴充套件資料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兩個條件的,才能在遺產分配時給予適當照顧。所謂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繼承人相比生活質量比較差。

這裡的適當照顧是指分割遺產時,一般以該繼承人分得遺產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繼承人遺留下的遺產特別多,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就可以足額保證有特殊苦難的繼承人的生活,就沒有必要加以照顧。

經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分割遺產,在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也可以進行不均等分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的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6樓:四哥有法說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的法定繼承順序,你奶奶、嬸嬸、弟弟都有權力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理論上是可以的,未分配前遺產有繼承人共同共有,不能由你父親直接處分。

7樓:

不知道你的母親是否留下什麼遺囑,把她自己的一半房產留給子女。如果有,那就能繼承。沒有什麼時間上的限制,如果沒有立下遺囑,那子女繼承的就不是房子的一半。

這一半的房產要和你們的父親平均分配,從按照繼承人順序看,你們的父親是第一繼承人,子女是第二繼承人,所以,父親可以先得到房子的一半,那另一半你們母親的就是由子女和父親按人頭平均分配。

8樓:匿名使用者

能繼承如果母親留有遺囑,並且是處分的自己財產(婚前財產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按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協商各自的遺產份額,相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對有能力卻不盡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不分遺產

婚後取得但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繼承人也可以分割屬於遺產的份額

9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囑的,尊遺囑,無遺囑的,在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進行平均分配。

如幫到了您,請採納。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除非本人留了遺囑。

父親去世。母親有沒有權力分配遺產

母親有權按自己的份額繼承父親的遺產。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

父親去世前所有的遺產轉到母親名下,還算父親的遺產嗎

如果共同財產,則先分一半給你母親,剩下一半幾個繼承人平分。父親去世,去世前講將房子留給母親做生活 沒寫遺囑,怎樣才能轉到母親名下?問 律 諮bai詢 父親去世 du,去世前講將zhi房子留給母親做生活 沒寫遺dao囑版,怎樣才能轉到母親名權下?母親去世 父親還在,子女能繼承母親的遺產嗎?可以繼承,沒...

母親去世,父親健在,留下的存款是不是遺產

母親去世後,父母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父親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