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對方故意無中生有一些事,誹謗我名譽該怎麼對付

2021-06-28 06:46:04 字數 1658 閱讀 8226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方惡意誹謗,受害方可以收集證據之後,依法報警處理。

關於「誹謗」的定義,有三個要素值得注意:其一,散佈的內容失真,而且是有意的失真;其二,散佈的內容包含道德指責;其三,散佈的內容是針對自然人。這種誹謗行為的動機和結果則是樓上提到的「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刑法》規定: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樓:莫甘娜

1,既然已經離婚了,其實沒有必要在意對方了,你對對方的無視才是最好的報復

2,可以把時間、精力和感情放在更有意義的人或者是事情上比如:多陪陪家人,工作,愛好或者旅遊等,這麼短暫的人生,這麼多的事情可以做

3,歡迎追問!歡迎採納!

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4樓:xiang什麼

你也說了,是無中生有,那就不要管他嘛,時間會證明一個人,還有離婚了就非得鬧個你死我活?畢竟曾經愛過,真的不至於。

5樓:爭取

去法院起訴!這個叫做***!

無中生有誹謗別人算不算***和侵犯名譽權如果侵犯名譽權怎麼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告他,請律師**。

7樓:南梔南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的規定,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那麼,***的立案標準是哪一些呢,

第一、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第二、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第三、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

第四、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本罪,那麼,這個情節嚴重指的是什麼,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是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那麼以上的這種情形就屬於情節嚴重。

8樓:匿名使用者

無中生有誹謗別人算是誹謗行為,誹謗行為嚴重的,依據我國刑法構成犯罪的才算為***。侵權罪也是如此。如果構成犯罪,公安機關應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最後經人民法院審判,作出判決處理。

9樓:smile2015楊

無中生有誹謗別人,應該就算***和侵犯名譽權,如果是你有證據證明別人誹謗你侵犯了你的名譽,到法院起訴他就行了。

無中生有誣陷他人是否構成誹謗侵犯名譽權

10樓:誠心為您諮詢

無中生有誣陷他人,一定侵犯名譽權,但不一定構成***。

因為構成***,必須是情節嚴重的,給對方造成很大影響的。如果僅僅是隨便說一句你殺人了,就不構成***。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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