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後有個6歲的女兒跟我,後來認識了現在的妻子,說能接受我的孩子。結婚後跟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後

2021-05-04 16:21:53 字數 5584 閱讀 7335

1樓:

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慮一下最好。其實法院也是以這個為標準的。

所以你得站在兩個孩子的利益上去考慮。如果前妻確實喜歡這個孩子,並願意接收,那對孩子是好事。

這種事情去諮詢一下心理醫生及律師比較好,一共100多元的花費吧。網友當然不會勸你這樣那樣。

2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不能在離婚了 這樣對兩個孩子都有不好的陰影 同樣都是你的孩子就要受到一樣的待遇 和你現在的老婆溝通溝通

3樓:天堂裡の妖精夢

這個你可以先和你的前妻溝通一下,如果她那邊確實困難的話你就必須要說服你的現任妻子,履行你做為爸爸的責任,首先你要好好安撫你女兒,告訴她你愛她,其次你要強勢和嚴肅的跟你的現任說清楚你女兒是不會從這個家出去的,這是一個作為人,作為男人的責任和義務,讓她換位思考

4樓:買買玩

如果前妻願意就把孩子送去吧!別委屈了孩子,。

5樓:及清寧

離婚是給孩子造成最大的傷害,跟你老婆溝通溝通,兩個都是你的孩子,你現在不能離婚,什麼事都能有解決的辦法,就看你自己怎麼跟她溝通這個問題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她如果你們現在為這事離婚了,你帶著新女兒再再婚,新妻子如果也像她這樣逼自己把女兒還給你你會怎麼想,女兒會什麼感受。儘量的去溝通,我覺得如果無法溝通的話還是選擇離開吧,這是我第一次對提問者這樣回答,因為這樣的女人首先缺少的是婦德,缺乏一個善良女人應具備的基本道德,一味的妥協只會適得其反,男人有時候該拿出點威嚴來,為同樣自己的骨肉(大女兒)提供你最基本的保護,這是一個父親應該做的,慎思

7樓:春君昊

給女兒送寄宿學校,讓她們少接觸,難為你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你必須得找人幫忙做做你老婆的思想工作,一個女人怎麼可以這樣自私。再說了婚前就接受了的事實,婚後又反悔了。後媽都如此排斥你女兒,誰敢確保你大女兒被送到你丈母孃**之後不會受到歧視呢?

畢竟那不是你女兒的親外婆。你可以用將心比心的方法跟你老婆商量,她若是因為兩個孩子一時照顧不過來,還情有可原,若是因為你大女兒不是她親生的而排斥她,那這樣的女人實在是大自私了。離婚?

恐怕她打著燈籠也找不到像你這樣能包容她的男人了。一個自私過頭的女人嫁給誰都不會有幸福。你不如先靜下來不跟她鬧,讓她鬧夠了,自己也就想明白了。

有一種「戰爭策略」叫沉默是金,你不妨試試!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女人地治治她,沒人性

10樓:手機使用者

這事情還是要看你個人,大丫頭跟你那麼久個,你能丟失嗎?孩子是無辜的,你先和她談談心,哄哄她,讓她知道多個孩子沒什麼,中間也要讓她知道離婚對你沒什麼,你不差女人,不要讓她知道,它能威脅利誘到你,把主動群喔在你的手上,那麼你才有說話的權力

11樓:匿名使用者

大女兒六歲了,會想事情了,這事要弄得不好的話會恨你一輩子。十個後媽沒有九個半不會對前妻生的小孩好的,。那半個是少之又少幾乎難找,。

,。也不能送到她母親那裡,。看看學校,奶奶,姑姑,這些地方能不能幫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沒有別的辦法,你要不和你的前妻商量變更撫養權,要不就是做通現任的工作。你的角色很重要,多多協調女兒已懂事,你不想讓她恨你一輩子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會跟前妻離婚 為什麼離婚了還要帶著不懂事的孩子再婚 為什麼事情到了這般田地的時候才會著急.

妻子因出軌和前夫離婚後和我結婚7年,我們有個6歲女兒,現在離婚,女兒撫養權在她哪,但孩子一直在我這

14樓:秋風醉意

可由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15樓:北京中天華康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當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釋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

撫養費支付標準及支付方式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準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

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區,一個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撫養費大約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夠了。但如果非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月工資有一萬多元,讓其按其月工資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標準去支付撫養費顯然是沒有必要的,並且,撫養費還是雙方均應當承擔的義務。因此,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幾月幾日前在探視孩子時支付,或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

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就是孩子的生活費,而教育費和醫療費另一方應另行支付。這種觀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適用婚姻法解釋(一)中,已明確指出,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16樓:張學增律師

應該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我離婚了,6歲的兒子跟我,現在認識一個男友也能接受我帶兒子,可他的女兒反對我帶孩子,顧慮孩子長大了

17樓:易學探索

我覺得首先這種思想就是不健康的,生與養都是親,只要孩子是有良心的,生者養者都會有感情,都會照顧,說不定養者更覺親情濃厚,如果孩子沒良心,生養有何區別?當然,我們不免會有這種思想,替別人養孩子!有想過是正常的,但固執於此就是不健康的心理了。

我們養孩子也並非單純為了將來孩子能照顧我們,為何不能當作是一種責任看待?再者,愛屋及烏,竟然組建為一個家庭,那麼也就是自己的一份責任。不要把「回報」看得那麼重,否則人生會失去快樂。

世間一切只為我所用而非我所有,除了自己,任何東西都不屬於自己,強求獨有,只會失去。

18樓:匿名使用者

親愛的,首先你和你前夫的孩子不管如何都將是你們倆的孩子,這是不可改變的!然後,關於他女兒如此自私的問題,你可以去問他,如果他也是這樣的想法,你就放棄吧,記住愛情是包容彼此的過去,理解彼此的過去,你和你的孩子現在已經是一個整體,如果他不能包容這樣一個整體的你,你還指望他能對你好好嗎?記住,孩子不是愛情的籌碼,而是一個可能錯誤的過去就給你的最好的禮物!

最後你問他女兒,反正你也要嫁出去,那不是白養了嗎?早知道就不養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他女兒多大了?如果超過十歲就跟她講道理,如果還小揍一頓就可以了

20樓:大雨

那只有耐心的做他女兒的思想工作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在找一個愛你和愛你的孩子的男人吧

22樓:雨天

嫁給我吧,我孩子不反對

23樓:匿名使用者

再找找,會有兩全其美的

我和老婆有個6歲兒子,她和前夫有個女兒22歲,我想離婚但是對兒子的成長傷害,我現在感到很迷茫?

2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生活的挺好的,為什麼又想起離婚來了?你不是不是吃著鍋裡看著碗兒的呀,好好的生活吧,兒女都一大群了,為什麼要鬧離婚?這樣多影響感情。

25樓:石巖豔開

當我們選擇結婚時,尤其在要孩子的時候一定要知道自已從此以後就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兩個人結婚後少不了磕磕絆絆,睜吵。這時作為男人應該是想辦法解決問題,而不是逃避甚至去尋找另外一種情感,捫心自問是什麼讓你選擇了背叛妻子,是她不再溫柔可人還是你自已抵不住**,可你有沒有檢討是什麼讓妻子變成你不喜歡的樣子,這其中最大的責任方還是你,而你現在又錯上加錯,也知道離婚對兒子的成長傷害,讓為什麼還要自己的錯讓孩子買單呢?

每次和老婆一吵架,她都拿離婚來威脅我,我有1個6歲的兒子,說實話我真的不想離婚,可她都威脅了我7年

26樓:匿名使用者

吵架就是吵架,你可知道吵架中,有很多很多人都會口不擇言的。你老婆吵架老是說離婚,你聽了7年,可見這已經是她的習慣了,但我想,這只是她跟你吵架時的一種不甘示弱方式,比起那些問候你父母,說什麼跟錯你嫁錯你或提起前任如何好之類的,已經不是可比的了。還是理智點,情商高點對待吵架時的言語和行為吧,意氣用事,即使民政局沒搬家,讓你昨天離成了,你們兩人今天或者已經痛哭或默默流淚中了。

消下這口氣,修補好關係,就當昨天離不成,民政局搬了是上天希望你們繼續這段婚姻的啟示。

27樓:厄運小姐

你好,你老婆是真想和你離婚還是說著玩的?如果是真想,你就不能讓她離了,如果只是隨口說說,你更不能和她離婚,所以你還不能離婚。

28樓:嵐山漪雲

估計她也是嚇唬你,現在看她怎麼做你在決定對策,不要過火,以免弄僵,也不要讓她看穿你,那樣她以後更會以離婚要挾你

29樓:秦皇易購

一旦有了孩子就複雜,昨天剛領證我都想離

30樓:手機使用者

民政局都在解救你 說明還有緣分,,

怎麼跟6歲的女兒進行性教育

31樓:心理諮詢師劉琰

1、針對學齡前兒童:為孩子準備繪本,並陪伴閱讀。 2、針對小學生:

閱讀《珍愛生命教材》。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一個科學的啟蒙,會導致未來的性知識是通過其他的,非正規的途徑來獲取的。

32樓:夏日天空中

看動物世界就可以旁敲側擊了

我跟我物件打架我親戚不管,沒離婚。後來我物件賺錢了,這親戚趕著上來說是一家人。我不理。他們就說我錯

錯和對有關係嗎?你的生活如果和這些親戚有關係,你不理就是你的不對,兩口子吵個架他們不管這也不是他們的錯,是你對這些親戚原本就心存芥蒂,即便是當時管了估計也不會得到你的認可,這種事不應該責備他們,如果是些很直接的事他們袖手旁觀了,那就沒必要處了,不要計較小事情,要看清一個人得從大事上看,再則也是一個必...

離婚後有兩個女兒在女方,男方想要能要的到嗎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

我老婆和他前夫生了個女兒,離婚後和我又生女孩,後辦結婚證,沒有準生證,小孩的戶口怎麼上?是不

需要繳納罰款,就是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按當事人違法行為被查出的上一年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以下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 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徵收 二 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徵收 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徵收 多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徵收 三 婚外生育一個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