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出錢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有寫兒媳名字可以分財產嗎

2021-05-04 07:06:43 字數 1695 閱讀 4513

1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寫得有兒媳婦名字,兒媳就是該住房共有人之一,產權權益份額,兒媳又份,

兒媳婦可以主張得到屬於自己名下權益份額。

但是公公是實際出資人,可以憑出資證明,主張對所有住房權益人債權,這個法律支援,

兒媳婦想得到權益份額,需要支付給公公相應的出資款。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財產,若房產證上寫兒媳名字,雖為公公出資購房,但視為對兒子、兒媳夫妻雙方的共同贈予。產權按照配比而定,若未約定產權配比,則兒子、兒媳各佔50%的產權。

3樓:重慶向西

可以的,結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的,該出資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男女雙方一旦結婚,就形成了婚姻共同體。在接受贈與時,雙方是以婚姻共同體的形式出現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4樓:※狼※千尋夢

人沒良心可以分,人家買的房子你有什麼資格啊

律師,你好!請問婚後公公出錢買的房產,而房產證上寫的只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那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樓:律商財智

首先,第一層次的法律問題:該房產是婚後取得,應認定為夫妻專共同財產;

其次,屬若有證據表明(包括書面贈與合同、公證手續等等)該房產是你公公贈與你老公一個人,則該房產應為你老公個人財產。

對此,婚姻法有解釋:

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否則是夫妻共同財產;」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贈與」。

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du:婚後所得財產,均屬於夫zhi妻共同財產。

房產dao證的名字並不能版表示就是他個人財產權,財產性質是婚後所得。這個時候名字並不太重要。重要的應該有一個證明能夠其財產性質的:是屬於個人的,還是屬於夫妻共同的。

這份檔案包括:公證證明,贈與協議。也就是說,你公公在購買房產時,簽訂了協議明確歸你老公個人。這個時候,你老公所得財產就屬於個人的了。否則,不視為個人所得。

7樓:張勇律師

你好,如果是你公公明確表示贈與你老公的,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8樓:_幻夜流風

贈與合同、或者公證,就是「指明」的方法。如果沒有贈與合同,或者公證,那麼就難以證明是「明確的贈與給夫妻一方」。

如果僅僅是房產證寫了一人名字,那麼還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bai妻共同財產呢,但第du

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

一zhi的,為夫妻一方的dao財產:

(一專)一方的婚前財產;

屬(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0樓:李運剛律師

頂cfyx2007 回答

父親出錢購的房子,房產證寫我的名字,產權歸誰?

父親出錢購的房子,房產證寫我的名字,產權歸房產證所有人。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 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 房屋所有權證 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

男方父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面寫的是男方的名字,屬婚後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這是因為這個房子在購買的時候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再加上房產證上面的名字也是一個人的,所以不屬於共同財產。不屬於,這個是婚前財產,屬於男方,婚後共同財產指的是兩個人共同奮鬥所得的財產,也指結婚後才擁有的財產。其實男方父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的話,這個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這個是屬於婚...

婚前男方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是男方的名字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雙方公證處做過房子歸雙方所有 離婚後怎麼分

正規銀行辦理的流bai程是 首先,du借款人需zhi向銀行提交除身份證 dao以外的一系專列材料,包括 1 貸款屬申請審批表 貸款人在貸款機構直接填寫 2 居住地址證明 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或繳納的水電氣繳費發票 3 工作和收入證明 4 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其次,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稽核通過後,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