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四年了,有男孩子,兩歲多,很可愛,我想離婚,孩子不想給他該怎麼辦

2021-05-02 21:20:57 字數 2772 閱讀 3476

1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離婚的話.一般來說是按照夫妻各方能力和子女意願來判定父母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

2樓:

如果你說的都是實際情況,並且有證據在手,那麼你們要麼協議離婚,在協議書上宣告孩子由你撫養,你也可以將孩子的姓名改為與你同姓。要麼判決離婚,並在離婚訴訟上要有孩子由你來撫養的條款。這些之外,由你現在的丈夫承擔一半的撫養費。

按照目前的消費標準,他每個月至少應提供500到1500元的費用。如果他不提供,你可以控告他,由法院強制執行。

攤上這樣的丈夫,除了同情你,我無語。

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這裡面的事情比較繁瑣,建議你諮詢律師。你到任何一所律師事務所,一般在民事方面訴訟經驗比較豐富的律師會跟你談很多方面的問題。

當然,諮詢不繳費,如果你委託訴訟,是要繳費的,一般在3500左右。

3樓:abcd有愛不寂寞

離婚孩子判給你是理所當然的,孩子現在還小,而且他也沒有盡到一個做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法律是人道的,孩子僅一條離不開你就會判給你,何況孩子現在懂一些事了,他能表達他也會要跟著媽媽的,那就離吧,本身離婚可能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陰影,但是在一個沒有父愛的所謂完整的家庭裡面我想對孩子也會有心理陰影,離了更好,反正他也沒盡到什麼義務,我想他估計也不大會喜歡孩子的,要不也不可能表現得對孩子如此冷漠。

樓上的太複雜了,這就叫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4樓:貝琳淚語

其實你可以開醫院證明,證明丈夫略帶孩子就行了交給法官,還有判孩子還要看雙方的經濟能力,你比他勝很多,所以不是有血緣就可以拿孩子,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孩子的選擇!祝你好遠,我想認你寶寶為乾兒子行嗎?原諒我衝動的行為!

家人是不可以作為證人的,所以你拿到證據時不要透露出來,如果法人說孩子不足夠證據的話就拿孩子以前的醫院證明出來!

可以到城裡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免費的,他哥哥是黑道不要怕,社會沒有那麼簡單,沒有錢什麼事都不能做,所以那個所謂的大哥還是需要錢的!

5樓:王志師

首先很同情你這種現狀。根據你所述說的,離婚是你無奈的選擇。現在只有想辦法改變你老公和家庭現狀。

如果經過三番交流和溝通,還沒有改善和認識家庭的責任和義務。那麼你就跟他離婚吧,只要你所說的是真的,法院是會從他和你對孩子的現狀表現,把撫養權交給你。希望你能得到完美結局,幸福生活。

哎,都是現實社會導致年輕愛情的叛逆。你們戀愛時雙方的主觀不成熟及家庭關係不合。導致後面小孩有了,公婆不認了,男友也不管了,其實都是當初自己的選擇沒有做好認真的判斷。

你還是先冷靜下為好,調整好自己現狀,先把小孩放在你養父母,因為她們也愛小孩,不會虐待他,如果公婆反對,你就先和公婆以及自己親戚好友好溝通交流。說出你的現狀,不行,你就和當地村官跟她講理,哎,社會殘酷。到底是人命關天,何況你那麼善良和有心。

如果最後實在還不行,你就趁年輕,離婚自己出去努力工作再尋找一個有責任和安全感的男人。如果小孩公婆想要就給,不要就給村官和別人收養或者放在養父母,你不要害怕,人一生問心無愧就行。以此為借鑑,勇敢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和生活。

永遠離開那個傷心地方。

6樓:匿名使用者

向法院指出孩子父親沒有能力供養孩子的正常開銷和教育。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吧,這樣下去會讓你的小孩心裡有陰影的。找個律師諮詢一下,蒐集相關的證據,做好上法庭的準備!

8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要通過法律手段去解決吧 走到這一步這也是最好的選擇了

9樓:中國男人

我以為我夠爛的了,沒想到還有這樣當爹的,如此對待自己的孩子,還想讓孩子跟他,跟他還不知道孩子會被他害成什麼樣子。不必怕他,他也就是嚇唬你,如果你真的愛你的孩子,就算是死也要擺脫這種男人,為了孩子做母親的什麼也不怕,這就是母親的偉大之處。祝你和你的孩子健康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保證你有足夠的能力撫養孩子,最好要比你丈夫強。其次是取得親友的支援和幫助,要他們幫你證明他的不負責任,最後孩子的意願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儘量爭取孩子的認可吧,法官對孩子的選擇是很看中的,祝福你!

11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應該會判給你的。快點蒐集好丈夫不負責任的證據,以便上庭。

我們結婚四年了,有一小孩,感情一直不好,每天吵架,我想離婚,可他家裡人拿的證件不給,我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離婚。這個具體要諮詢律師。

13樓:一帆正揚

看來你是一個女中強人,過日子就是這樣,不吵不鬧不叫夫妻。如果實在感到痛苦,不為孩子著想了就離吧!沒有結婚證也可以離婚。

到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開個證明再到婚姻登記處加蓋個鑑證章。法院即可受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不過這是最惡劣的情況,畢竟一家人家和為重嘛,要離婚你有沒考慮孩子的感受!退一步海闊天空不要為了一個問題而爭執這樣很不好多多體會對方!最後送你一句「家和萬事興」

15樓:匿名使用者

他一會兒說離一會兒不離,說明他捨不得,吵架證明你們感情還在,為了孩子再想想吧!

16樓:西直門胖丫頭

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告訴他孩子不是他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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