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僱主要承擔多少責任

2021-05-01 16:30:04 字數 2778 閱讀 2238

1樓:

上保險了嗎?如果上了工傷險 或醫療險 那公司應該不用承擔太多!慰問一下就可以了!畢竟因病引發的,是個人身體狀況所致!公司沒有直接的事故責任!

但你們要是沒有給員工上保險。。。就不好說了!打起官司也不佔理!~

2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一下,是否在工作時間之內,如果超出工作時間之外,僱主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一般賠錢。賠錢的金額建議私了,家屬提出無理要求,又符合ls所說的 購買保險 可以像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3樓:墨月欣倩

腦衝血是不是他以前就有問題,如果本身就沒有就不用承擔,但你要有合同,合同上寫好!採納

個人僱用工人幹活時,工人在工作時突發急病死亡,僱主應付責什麼責任和金計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與工作有關造成的負全責,與工作無關的,賠付部分補償

僱傭關係突發疾病死亡僱主應該賠償金是多少

5樓:王元頁

先確定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僱傭關係看雙方合同約定,如果僱主沒責任,可以不賠償,有責任按應該承擔責任比例賠償

勞動關係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視同工傷,去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單位或者工傷保險按工亡標準支付撫卹金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6樓:七臺河李陽平

僱員突發疾病死亡,如果不能證明僱主存在過錯或因工作中勞動承賦量過大等侵權因素的,不適應無過錯賠償原則(工傷是無過錯贈償原則),僱主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本著公平原則與受益人補償原則,由僱主給予適當的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但一方是在為對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進行活動的過程中受到損害的,可以責令對方或者受益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僱傭的工人在上班期間突發腦梗疾病僱主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

7樓:一物獨心

僱用的工人在上班期間突發腦梗疾病,這種僱主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因為這種不算是工傷,但是如果他因為老根的疾病在72小時去世的話,那這種就可以報工傷保險進行工傷賠償。

僱工突發疾病死亡.僱主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突發疾病如果與僱主無關,應當自己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9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有沒有保險,如果僱工的死因是所從事的工作,僱主應當承擔責任,具體你看看這

僱主責任險與工傷責任險同屬責任保險範疇,與團體意外險在本質上有所不同,責任保險只能由財產保險公司經營,而團體意外險只能由人壽保險公司經營,僱主責任險和工傷責任險所保障的是僱主,即企業、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承擔的對員工的經濟賠償責任。而團體意外險保障的是源公司員工因意外所造成傷害,被保險物件是員工個人。下面是我們總結出的不同:

1.在僱主和工傷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僱主,而在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單位的僱員(職工)。

2.僱主和工傷責任保險的標的是僱主依法對僱員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標的則是被保險人(僱員)的身體或生命。

3.在僱主和工傷責任保險中,保險人的賠償是代替被保險人(僱主)履行了應盡的賠償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中,保險人根據條款對被保險人進行給付,但這種給付並不能免除或減少投保的單位或僱主對被保險人應盡的賠償責任。

從法律上講,得到團體意外險給付的職工仍可根據法律或僱傭合同在向僱主行使要求賠償的權利。

4.僱主責任險在增加了擴充套件24小時意外險後,其便涵蓋了團體意外險的保障範圍。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工作期間工作崗位中突發疾病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怎麼算

這樣的情況,應該找專業的律師幫你,這樣才能依法依規得到相應的賠償。浙江孫律師 請先認定工傷,若無法認定的,其他的意見沒有意義。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39條規定給付待遇。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了?賠償款是多少怎麼算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

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算工傷嗎,工作期間因病身亡的算不算工傷

工作期間勞動者突發自身疾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是算工傷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 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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