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是什麼規定它有刑事責

2021-04-21 10:04:22 字數 1513 閱讀 2786

1樓:手機使用者

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是什麼規定它有刑事責任嗎?有多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是什麼規定

2樓:誠心為您諮詢

刑事訴訟法只有92條,沒有第一款。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3樓:騎喆賽力夫

第九十二條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4樓:匿名使用者

哪出交通事故逃逸負全責是哪一條的規定?

5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九十二條

bai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du的犯罪zhi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dao嫌疑人所在市、縣回內的指定地點或答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九十二條第一款

7樓:一笑中

第九十二條bai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du的犯罪嫌疑人,zhi可以傳喚

dao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專

縣內的指定地屬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8樓:吳田田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在偵查中羈押被告人「不得超過二個月」的期限可以延長為三個月。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傳喚你在派出所接受訊問,我沒去被抓,會怎麼判 40

10樓:匿名使用者

該條是關於傳喚的規定,傳喚不去,辦案單位就會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訊問。去與不去是辦案程式問題,與以後的處罰結果無關。

朋友因傳銷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所拘留

你好1 根據所說情況,應當涉嫌非法拘禁罪,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直至死刑。2 如果能夠確定為從犯,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即可以在10年以下判處 具體刑期,尚需根據案件具體事實和量刑情節,綜合分析確定。3 既然存在主從犯,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最好為其請律師 如果條...

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盜竊罪,現人在看守所,家人可以到派出所瞭解盜竊的物件值多少錢嗎

1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定情形。犯罪量刑是在刑法中規定的。2 家人可以到辦案機關了解有關案情,如果案件不在保密階段,辦案機關會告知相關情況。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預備犯罪 實行犯罪或者在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

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版十條規定刑事拘留。中華權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預備犯罪 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 ...